2014 (1)
2019 (1)
兒子從10歲就開始掙錢了。他寫的英文詩被老公投到國內的某個英語雜誌上,先後共發表了5篇。後來他自己的興趣轉移,除了13歲那年在美國學校寫了一首,登在一個美國的青少年雜誌上外,就再也沒寫過詩。國內發表的作品,一共掙了100大元,雖然錢最後也沒有收到 – 因為匯款單上名字有個小錯誤,郵局拒付,退回雜誌社,來來回回的 – 但是一點不影響我和老公要宰兒子一頓的好情。我們三個討論了好久什麽餐館可以吃到在100元的預算內、又好吃的飯,最後決定去Pizza Hut。兒子小小的人認真地告訴服務員我們要的飯和飲料,我們兩個在旁邊笑,服務員很是吃驚。最後超了預算3元,老公高高興興地掏了錢。為此大姐還說了我們一頓:沒見過這樣當父母的,成天就惦記著孩子那點錢。
兒子上寄宿後,好象又開始了掙錢的活動。有個學期用木頭作了個音響盒,被同學強行賣走;幫別人寫作業等都是有收入的;夏天倒賣過可樂;好像還給老師洗過車。周圍的同學也都忙著學習和掙錢,有個同學忙著修hockey bat;有的從亞洲國家定貨在學校買;有的在ebay上作生意,甚至有個高年級同學把另一個同學的房間在ebay 上給買了,學校隻好又賣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