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被泥石流衝毀的舟曲縣城(8月8日攝)。 中評社香港8月10日電/英國《金融時報》8月9日載文《救災隻是第一步》,文章說,昨天,甘肅舟曲縣發生嚴重的泥石流災害,縣城被淹,失蹤超過千人。對中國而言,2010年未免又是一個多災多難之年。其中既有洪水、泥石流這樣的自然災害,也有原油泄漏,金銅礦汙染水源這樣的人為事故。這些災害事故不同程度地造成了經濟損失和環境破壞,更奪去了許多無辜的生命,給千百個家庭帶來了難以彌補的痛苦。
無論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還是安全生產事故方麵,今天中國政府搶險救災的反應速度,救援能力都比唐山大地震的時代都有了長足進步。今年3月,山西王家嶺煤礦發生透水事故,153名被困礦工中超過三分之二最終獲救,便是例證之一。遇有重大事故,政府領導人往往能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督促救援;媒體的積極參與,使救災的過程更加透明。同美國發生卡特裏娜颶風,海地發生地震之後的混亂狀況相比,中國在短時間內協調動員社會資源,應對突發災難的能力是不弱的。
然而,這不應該成為驕傲自滿的理由。且不說救災行動中仍有許多可以改進的地方,即使救災的事情做好了,也隻是第一步而已。中國古人說“多難興邦”,“大難興邦”,今天的中國領導人也常用這句話來鼓舞和激勵國民。從團結人心,鼓舞士氣的角度講,“多難興邦”代表了一種積極的精神,但是要讓這一美好的願望成為現實,還必須深刻地吸取國家多難的教訓,否則“多難”不僅不能“興邦”,甚至可能發展成“多難喪邦”。
一些安全生產事故由明顯的人為原因造成,其中的教訓值得反思,尤其應當嚴懲事故責任者,從製度層麵提高不執行安全生產規程的違規成本,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對於洪水、泥石流這樣的自然災害,則不應忽略對其中人為因素的反思,以天災掩飾人禍。自然災害的產生和破壞力,往往受到人為因素很大的影響。比如汶川大地震中,如果建築的抗震設計和施工質量過關,造成的人員傷亡就會大大減少。
近年來,高溫、暴雨、冰雪災等異常氣候頻發,“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級別的洪水在一代人的時間內重複發生,其中原因,特別是人類活動的影響,值得深究。對於現代科學揭示出的溫室氣體排放與氣候變化和災害天氣之間的聯係,政府和社會應當給予更高的重視。在擬定、談判和執行減排目標時,不僅考慮到經濟增長,計算國際談判中盈虧,更應當想到地球和賴之以生存的千百萬人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