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泰浩

海納百川,取他人長高求成長;
剛自無欲,走自已道爾符正道。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個人資料
辛泰浩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愛裝主”遇上“老懂王”

(2025-03-04 18:05:53) 下一個

  悲情裝主遇懂王
  國酬接渉外文飆,
  懂王裝主逞英豪。
  百戰練魔憑武略,
  千秋功罪藉文韜。
  悲情司機
  澤連釀悲劇,滔滔冒英語。
  自以為時髦,自掘埋溝渠。
  自得因自業,畏怯裝無畏。
  在佛學中,自業自得指一切善行、惡行,凡自身所造之業因,必由自身承受所造成的苦、樂之結果。
  
亂了初心敗了芳華,千秋功罪,百戰練魔。“suit”與“costume”都是服裝。但有“西裝”與“戲裝”之分。真是“
裝之主”敗在“裝”上、裝之主”:裝模作樣;老懂王:口無遮攔、全知全能且過度自信的性格特征而獲得了這一稱號。他經常對多個領域表示“非常了解”,並使用“沒有人比我更懂ooo”的句式,這種自誇式的語言風格成為他的標誌性特征之一。能說外語不一定沒有明顯有文化障礙;能用一種語言(如英語)進行工作溝通,和深刻理解語言背後的文化思維,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境界。全世界隻有4億多人生下來就用英語作為母語,而有20多億人是在課堂上學習英語,作為第二語言。第二語言的使用者與母語者之間存在文化差異,這是一個很深刻的問題。作為斯拉夫文化圈中人的一個思維特點。一項橫跨歐洲、亞洲和北美的跨文化語言學調查指出,北美文化圈更強調自我的感受,比如萬斯和特朗普就在對話中大量提到“你讓我感覺xxx”這樣的句式;斯拉夫文化圈和北歐文化圈則會淡化人的主觀感受,更關注如何達成一個客觀的目標,因此澤連斯基在對話中強調如果要達成目標,需要滿足哪些先決條件。澤連斯基對“suit”“dictate”等單詞可能存在誤解。有美國網友指出,當時在場的烏克蘭駐美國大使明明就擁有接近英語母語者的對話水平,如果澤連斯基讓她當翻譯,將會極大地降低衝突爆發的風險。澤連斯基有可能對兩個英文單詞產生了誤解。當房間內有人問他為什麽不穿正裝時,使用的是“suit”(西裝)一詞。在烏克蘭語中,與“suit”對應的詞匯實際含義更像英文的“costume”(製服、戲服)一詞,澤連斯基在回答時也使用了“costume”一詞。有人指出,“costume”在當時的語境下顯得很輕佻。另外當特朗普警告澤連斯基“你無法主宰我們的感受”時,使用了“dictate”(主導)一詞,澤連斯基則明顯理解為“獨裁”的含義。
  “愛裝”的表現一:十分愛表現自己,尤其是在女人多的場合,生怕被別人搶了風頭
表現自己本事大、人脈廣、有實力!
  愛裝的表現二:在普通人麵前狂妄,咋咋呼呼不低調,喜歡在社交場合出一些無意義的風頭。這是內心自卑的表現,隻能通過這種方式讓別人注意到自己
  愛裝的表現三:好麵子,時常打腫臉充胖子
  愛裝的表現四:總是把話說滿,真正做起事來又不是很靠譜。口頭禪有:“沒問題!”“包在我身上!”
  
裝的表現五:常常在別人麵前吹噓自己跟某個牛人的關係
例句:“吳老板啊?那是我朋友,一個電話的事兒!”
  愛裝的表現六:喜歡提“當年勇”。當然,當年勇到底有多少水分,明白人都聽得出來
  愛裝的表現七:小心翼翼地大方。尤其在結賬時:“誰也不能跟我搶!”“你們隨便點,咱們說好了,今天這頓我買單!”
  愛裝的表現八:偶爾也會擺擺架子,就喜歡這種高人一等的感覺
  愛裝的表現九:派頭很足;裝,就必須要裝到位
  愛裝的表現十:愛聽奉承話,十分享受被人捧的感覺
  愛裝的表現十一:喜歡湊熱鬧,但凡有在人多場合展示自己的機會絕不放過
  愛裝的表現十二:在平常生活中也喜歡戴墨鏡,自認為很霸氣
  愛裝的表現十三:跟人發生矛盾時,他們的戰術是:先用語氣和表情把人唬住
能唬住一個算一個。
  愛裝的表現十四:內心其實很害怕跟人發生衝突:唬唬人還行,真動起手來,躲得比誰都快。
  愛裝的表現十五:眼高手低。有些受苦的工作他們幹不來,不是矯情,而是怕別人知道了沒麵子。
  愛裝的表現十六:總想表現得與眾不同一點。但沒有實力的與眾不同就是另類,很容易為了“不走尋常路”而鬧出笑話
  愛裝的表現十七:嘴硬!我可以悄悄跟你認錯,但你在大庭廣眾之下戳穿我就是不行!這個錯我今天就不認!
  愛裝的表現十八:明明自己也本事不大混的一般,但就是愛教育人。講大道理時也是最自信、最有成就感的時候。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