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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學習了一下石油和天然氣的權利

(2013-12-12 11:23:07) 下一個
加拿大的礦權和土地擁有權是分開的。礦權裏麵,金屬和石油天然氣又分開的。金屬還有岩石上麵和下麵兩種權利。煤炭的權利也是分開的。也就是說,在同一塊土地上,可以有四種權利:岩石上麵的金屬,岩石裏麵的金屬,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當然,另外,還有表層權,種地用的。

石油和天然氣現在每公頃的價格,是 1,800 加元。我記得五年前的時候,隻有四百加元。最近出售的地塊,最小280公頃,價格是五十萬。

規定每2.5 平方公裏內,隻能打一口井。這樣這個土地可以打一口井。

假設打一口井的成本是一百萬。那麽操作這個地方的成本就是一百五十萬。

買這個權利是通過sealed bidding 實現的,由政府統一賣。應該是公平的過程,大公司小公司機會均等。

哈哈,同學們,湊一百五十萬,玩一把吧。當石油大亨不是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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