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7日電 全麵實行12年之後,到2006年5月,全國公積金繳存總額超過1萬億元,繳存餘額近7000多億元,公積金貸款總額達到5000億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nesenewsnet.com) 今天的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鍾茂初的
文章指出,公積金製度是社會保障體係的一部分,製度設計的初衷是有效解決低收入群體居住這一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公積金是一種國家支持的社會互助基金,意圖是通過金融互助方式,提高繳存公積金者的購房支付能力,然而,公積金應當允許用於治病養老。
(chinesenewsnet.com) 在公積金製度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許多值得深思的問題。首先,該製度使中低收入群體受益效果不明顯,公積金貸款主要受益者為高收入群體。世界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分析,都有類似的結論。由於公積金主要用於購買住房的信貸,不能用於租賃支付,導致買不起房子的低收入群體,永遠也享用不到自己長年繳存的公積金,隻能到退休時全額領取。無力購房的低收入者,非但不能從公積金製度中受益,反而被強製性地繳存公積金供高收入者購房信貸使用,實際上還要承受利息損失,這顯然不合理。這樣的製度安排,對於已有自有住房者、無意願購買住房者,也是不公平的,迫使他們不得不違背自己真實的消費意願而去購房。
(chinesenewsnet.com) 其次,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機構,成為了製度之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而管理者又缺乏金融機構的專業能力,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不規範、缺乏監督機製、加大資金風險。全國各地較為普遍地存在擠占挪用住房公積金、變相進入高風險領域等問題。近年來,有關住房公積金的大案要案頻發,就反映了公積金管理製度的先天缺陷。
(chinesenewsnet.com) 其三,住房公積金使用、運營效率不高。近年平均隻有45%的住房公積金被用來發放住房貸款,全國住房公積金使用率一直徘徊在50%-60%之間,有近2000億元的公積金沉澱、處於“休眠”狀態。這表明:目前公積金製度既難以發揮其支持低收入者購房的目的,也使得繳存公積金的低收入者相當比例的收入被“凍結”,而不能用於其他投資或消費,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和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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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部分高收入企業,利用公積金政策,提高其職工的實際收入,且避交個人所得稅。尤其是壟斷行業可能利用這一製度變相提高產品服務的成本和價格。
(chinesenewsnet.com) 文章說,既然公積金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公積金尚未得到有效使用,公積金沒有使更多的低收入群體受益,那麽就應當把公積金製度與整個社會保障體係結合起來,公積金的使用不僅限於住房保障,而要把範圍擴大到購房、治病、養老和子女教育等方麵。可以說,住房公積金與其他社會保障相互聯動是低收入群體的迫切需要。
(chinesenewsnet.com) 很淺顯的例子,當某人因疾病得不到救治而生命垂危之時,大筆的公積金,對他來說還有什麽意義,此時公積金管理機構應當允許他們提前支取用於醫療支出,這樣才是人性化的製度安排,才是符合民眾切實利益的。事實上,龐大的公積金沉澱數額表明:公積金完全有餘力用於低收入群體其他方麵的保障,並不會影響其正常的住房貸款需要。
(chinesenewsnet.com)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製度,可用於四項內容:購買政府組屋、醫療治病、為子女交學費、養老基金。這是多種保障集於一體的社會保障製度,製度上就已經確定了住房公積金與其他社會保障間的共通性,值得我們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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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筆者建議,住房公積金應拓展使用途徑,鏈接並擴大其社會保障功能。最有效的方法是,把公民的公積金賬戶資金全部轉入其社會保障資金統一賬戶,使資金擁有者可自主用於子女教育、醫療、養老、再就業等方麵,逐步淡化其住房保障職能。在強化對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和運營監管的同時,也可以使這一部分資金得到同等力度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