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寫的還是看美國作家赫爾曼.沃克的二戰名著“戰爭與回憶”(War and Remembrance,Herman Wouk),所引發的感觸。上一文的讀後感是談的二十年代的德國年輕人,說的是歐洲戰場的事,這次談談太平洋海戰中的一段故事,那就是射殺落海日軍所引起的道德爭論。
還是從書中的故事說起吧。1944年,美國海軍在太平洋戰場上大舉進攻,把日本聯合艦隊打得節節敗退。在爭奪太平洋某島嶼的激烈戰鬥中,日本陸軍也因兵力不足而屢吃敗仗,於是,就引發了日軍由海軍驅逐艦護航,大舉向該島運送陸軍增援兵力的行動。與此同時,美國海軍也積極行動,出動艦隊和潛艇對日軍進行攔截。故事的主人公、美“海鰻號”潛艇艇長、海軍上尉埃斯特,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出場了。
埃斯特上尉在美軍中素有驍勇善戰之威名,有“屠夫”的綽號,是一個厲害角色。這家夥滿嘴粗話連篇,無論打仗還是不打仗,嘴裏總是叼著一根大雪茄煙,弄得說話都有點口齒不清,最喜歡說的口頭禪就是:“我喜歡近距離發射!”(I like short range)。常常把潛艇開到離敵艦隻有幾百碼遠的地方,才發射魚雷,焉有打不中之理?埃斯特上尉率領“海鰻號”打過不少硬仗,是美國海軍的“潛艇群狼戰術”中一頭凶悍的頭狼。
這一天,在太平洋上遊弋多日的“海鰻號”終於發現一個大目標,一艘載有好幾千日軍士兵的大型運兵船,在兩艘驅逐艦的護航下,正向某島方向行駛。一看到敵人就來精神,埃斯特上尉當即命令全艦進入戰鬥狀態,在敵人毫無覺察的情況下,“海鰻號”悄然地靠近目標,瞄準了兩艘護航驅逐艦中戰鬥力較強的那一艘,潛到隻有幾百碼遠的地方,埃斯特上尉才命令把四枚大功率魚雷一口氣發射出去,結果是四枚魚雷同時命中,把那艘驅逐艦一下子就炸得散了架!與此同時,“海鰻號”潛艇突然浮出海麵,迎著另外一艘急於複仇的日本驅逐艦徑直衝過去,埃斯特上尉站在潛艇的艦首,一麵指揮“海鰻號”迎著日艦的紛飛炮火、槍林彈雨正麵開進,一麵命令潛艇的官兵們準備好兩枚艦首魚雷,當兩艦開到相距不足一百碼之時,埃斯特上尉才下令發射魚雷:“我喜歡近距離發射,讓日本人嚐嚐給魚雷上刺刀的感覺!”這麽近的距離自然是沒有打不中的目標,兩枚魚雷同時命中,把個日本驅逐艦打得灰飛煙滅,一下子就崩上了天。
收拾掉兩艘護航驅逐艦之後,“海鰻號”很快就追上那艘大型運兵船,在對方毫無還手能力的情況下,輕輕鬆鬆地用魚雷把它打得殘缺不全、狼煙四起,船上的幾千名日軍走投無路,隻好紛紛跳海逃生。這一仗,拿埃斯特上尉本人的話來形容,就是:“開戰之前的力量對比是三比一,日艦占優勢;一仗打下來,結果卻是三比O,‘海鰻號’贏了一個通吃!”
本來仗打到這裏已經功德圓滿,是一個大勝仗了。可埃斯特上尉偏要畫蛇添足,他看見數以千計的日軍在藍色的海水裏撲騰,尤覺得不過癮。於是,命令“海鰻號”浮出海麵,全艦官兵用輕重武器,向海裏手無寸鐵的日軍士兵掃射。埃斯特對手下的夥計們說:“給這藍色的大海添加一點紅色染料,讓這些日本鬼子早點和它們的祖宗見麵吧!”
此舉立刻受到他的副艇長和大副的反對,按理說,如果自己的左右手都持反對意見的話,埃斯特上尉應該考慮一下自己的做法是否妥當?可他根本就不聽這些意見,仍然下令開火,於是一場海麵大屠殺就這樣進行了,潛艇在海麵上橫衝直撞,子彈和炮彈像雨點一樣落在落水日軍的頭上,很快就把那一片大海打成了日本人的屍體漂浮陳列場。
這樣射殺落海的日軍士兵,必然引起戰爭道德的爭論。果然,仗一打完,潛艇內部的官兵們就分成兩派,一派就是以副艇長和大副為首的反對派,另一派自然就是以埃斯特為首的“殺了再說”派。兩派之間爆發了激烈的爭論。埃斯特的理由是,這些日本兵是去增援某島的,如果我們不把他們及時送進地獄,那麽一旦他們再拿起槍,就會成為新的殺害美軍的敵人,得毫不留情地把他們通通幹掉!而副艇長們的意見則是,艇長錯了。所謂戰鬥,隻有雙方手裏都拿著武器的時候,那才叫戰鬥,一方有武器,另一方手無寸鐵,那不叫戰鬥,那叫屠殺,潛艇的官兵是戰士,隻能參加戰鬥,不應該進行屠殺。
雙方爭執不下,美軍一向有言論自由的傳統,服從命令是一回事,有權說出個人的想法又是另外一回事。埃斯特上尉也擺出“一人做事一人當”的架勢,反正射殺落海日軍的命令是我下的,而且那些日軍士兵也都死了。至於你們怎麽想怎麽看,那不關我的事,有意見向上級反映去。
潛艇回到珍珠港,立刻受到美太平洋艦隊總司令尼米茲上將的親自歡迎,這麽大的勝仗,表彰授勳是免不了的,埃斯特上尉也因此獲得海軍十字勳章,新聞報導也對英勇的戰鬥大肆宣揚,埃斯特的照片很快上了報紙的頭版頭條。這些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真相很快就通過潛艇的下級官兵反映了出來,一份由副艇長、大副為首,部分官兵聯署的報告轉呈至艦隊司令部,負責日常事物的艦隊參謀長看完後,勃然大怒,立刻簽寫個人意見:埃斯特上尉的做法已經越出一名軍人的權力,犯有違反人道罪。建議立即由憲兵逮捕他,送交軍事法庭審判!不用問,參謀長本人也是一個反對派。
可是參謀長畢竟隻是參謀長,決斷還是要由司令官來做。這本名著裏麵的艦隊司令官是以美國海軍上將海爾賽為藍本的,這位將軍的名言是:“殺日本人!殺日本人!!殺死更多的日本人!!!”、“我發誓:戰爭結束後,隻有地獄裏麵才能聽得見日本話!”。這麽個角色,當然不會聽得進參謀長的意見,於是,司令官憤怒地用黑墨水筆劃掉參謀長的意見,再寫上自己的意見:“像埃斯特上尉這樣的指揮官,越多越好。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能盡快打敗日本人!”
可見,自下而上,美軍內部對這種行為的看法也是分為截然不同的兩派的。具體哪一派的意見正確,我看至今也不會有結論。這裏能說的隻是最後的處理結果:“海鰻號”的人員被大幅調整,仍由埃斯特上尉指揮,兩名副手被調走,不同意他意見的官兵都被調走。新調來的和剩下的官兵,全是鐵杆支持埃斯特上尉的軍人。埃斯特再次率潛艇出征的時候,得到了全艇官兵的一致擁戴。用他本人的話來說:“剩下的全是一些Son of Bitch!如果有可能的話,我將率領你們一直殺進東京灣,靠近再靠近,把魚雷直接發射到天皇的寶座下麵去才過癮呢!”這種殺氣騰騰的語言照例得到全艇水兵的一致歡呼。
故事到這裏說完了,沒有結論。我毫不懷疑,二戰中確實出現過類似的事件,名著中對人性的描述可謂入木三分。
最後,是我個人的看法,基本上來說,我讚成反對派的意見,不應該射殺落海的日軍,因為在浩瀚的太平洋上,這些日軍士兵獲得生存的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就算是僥幸存活下來的日軍,也是九死一生,還能有戰鬥力嗎?就讓他們自生自滅好了。又何必讓潛艇冒著浮出海麵的危險,去圖一時之痛快呢?況且這樣做會帶來不必要的“違反人道”後遺症,讓別人有機會拿到口實,指責自己是嗜血的屠夫。
但同意反對派的意見,並不代表我希望這些日軍活下來。我是看過“甲午海戰”電影的,那裏麵有日本海軍屠殺落海的清軍兵勇的鏡頭。所以,這些日本兵最好還是死去,隻不過不是由潛艇掃射殺死他們,而是讓海水淹死他們而已。換了我在埃斯特上尉的位置,我會命令潛艇仍舊在附近海域潛伏八小時左右,利用這段時間,一來檢修艦艇內部設施、更換魚雷;二來可以監視這些落海的日軍士兵們,確保他們全部淹死;三來可以利用這些在海裏撲騰的日軍士兵們為誘餌,看看有沒有日本軍艦來營救他們,如果有的話,還可以發動一次新的魚雷襲擊,說不定還可以釣到更大的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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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謝謝!
淋漓盡致!痛快痛快!東方的朋友同胞,隻怕對於可怕的 Liberal Ideology 不是很了解。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戰爭就是破壞,死亡, 消滅。應該用最快速最有效的方式摧毀敵人贏得勝利。人道的戰爭,不可炸這裏,不可傷無辜,隻有延長痛苦,才是更大的不人道。現在的美伊戰爭的束手束腳,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退讓,都是 Liberal 的傑作。Liberal 是不分敵我的, 是活在夢幻世界裏的。
不過二戰其間,日軍被俘比率極低,象硫磺島一戰,隻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日軍被俘。所以,可以想象,當時落入海裏的日軍幾乎沒有人願意投降。似乎上尉的決定也沒有錯。
埃斯特上尉是潛艇的最高長官,副手們的職責隻是對部下解說長官的命令和監督命令的執行. 司令部參謀長也隻是給軍事首長的作戰方案提供參謀意見的. 一旦作戰命令下達, 是不允許任何反對意見的. 前線指揮官有權對任何不服從命令的人執行戰場紀律的(槍斃, 老美叫 Execution of Combat Discipline).
戰場前線,是不會先舉行民主, 共和兩黨辯論, 然後再決定是先開砲還是後打槍的. 軍人是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的. 上尉沒把那倆王八蛋副手給槍斃掉, 算他們命大.
--向英雄致最最高的敬
再說, 上尉的潛艇裝不下那麽多落水狗. 與其看著他們被海水活活淹死, 還不如用槍彈讓他們去的迅速點更為人道. 上尉的職業道德比他的副手們高多了. 何況, 潛艇出海作戰, 所載槍彈有限, 上尉是很舍得花錢的.
故事說得不錯, 隻是沒有必要把自己也假定進去.
日本也有射殺美國落水士兵的時間發生,你們沒有看到偷襲珍珠港的電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