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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小常識:「和」與「爭」

(2010-07-31 10:54:03) 下一個

現在政治正確,要講「和諧社會」,不是本朝頭卅年的「鬥爭為綱」。有謂,這是對傳統文化的回歸,孔子不就有言:「禮之用,和為貴」嗎?

不過按孔子,非頂著個「和」字,便可走天下。《學而》裡當孔子講完和為貴後,又道:「......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意即,就算你知道凡事該以和為貴,也沒法暢通無阻而行;若未能以禮節行,仍有所不行!那甚麼是「禮」呢?禮含禮義、禮數,及禮儀、禮法,內則正身祗敬,外則規矩製度,和內外方以成禮。古稱禮,猶今之謂文化,需承先以啟後,瞻前而顧往,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言習禮,當知不忘其初,反本修古,回到集團實踐的原初生命軌跡上來。「和」作為禮之用,不能離開禮,這樣才不致和稀泥,強湊合,勉求和。若無禮相節,很容易消極不作為,得過且過。

「和」本字作「龢」。龠,底像編管之形,三口表多管口,在上合嘴吹奏,即排簫之樂音諧調。禾,嘉穀由生煮之而熟,齊以五味適口。龢即吹龠聲和,如禾烹調適可。《左傳》有言:「如樂之龢」,知龢本指樂之和。《呂氏春秋》道:「正六律,龢五聲,雜八音,養耳之道也。」所以真正之和,係六律五聲八音之調適,獨管不成龠,單一聲音不為龢。「呂氏」跟著又言:「龢煎調,龢顔色」,把龢義由音樂引申至烹飪與儀容等等大小社會行為,龢遂由禮樂擴大至全社會。古省龢之或體,作「咊」,後寫成今之「和」。由和之來歷看,「和諧社會」不是沒有根據的,但不該是千人一麵,一口之獨唱孤鳴。音樂要有六律五聲八音,才成其和,和諧社會,當是多元的社會,故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和非排斥不同,反而需要保留不同。真正之和諧社會,必然是包容不同的社會,和氣非賴大氣霸氣,和平非僅整飭一統。京奧開幕,巨大的舞臺上,897個立體活字模如水之湧,起起伏伏,忽爾一個巨大的金文「和」字,出現在眾人眼前,接著又行幻化成一個小篆的「和」字,隨之展示出第三個現代漢字的宋體「和」,一而再,再而三,變而又變,以一「和」字表示漢字演化過程。這些活字行伍整齊,如電腦操縱的機械運動,其實個個都是人肉活字,由軍中抽調精壯,千操百練,隨口令說變就變。到了開幕禮那天,壯士表演前六小時就得鑽進三、四十度高溫的字模,由等待到演出,時間甚長,故他們都穿好尿片,解決上廁所的問題。這種劃一的「和」,震撼有餘,可惜並無多少龢樂的氣息。

其實「和」之走味,非自今始。像仁義禮智信五常,是漢代相當正確概括的先秦儒思想,但同時提出三綱,要臣、子、妻無條件以君、父、夫為綱,從命服侍,這是對原儒正詮之歧出,貽誤中華文化二千年。古之五常,是人倫常道,乃為人與人自發相互的正常關係。此屬倫理觀念,發自人心人情,盡此倫常之道,人際將趨和諧。和諧應該是倫理的結果,有諸內,形之外,非作口號,硬派給人的要求。而三綱則不然,卻是靠既有社會關係由外而內,反向予人以要求。倫理道德,悉出人心自覺,一給權力染指便變質,漢為大教訓。今之和諧,亦有同樣問題,鼓吹所謂和諧社會,純為政治觀念,由上而下,是要求老百姓履行的政治義務。所以民間形象地把「和諧」依聲轉喻成「河蟹」,一隻高舉巨螯橫行之甲殼。「和」之名至,仍可實違,吾人振興文化,在此不得不慎辨。

因片麵強調和諧,便說不要爭,我們不爭論。有道「君子無所爭」,這是孔子說的。你要做個君子好人,有甚麼非爭不可的呢?若硬是要爭,你便是刁民,不是君子。

但孔子那話,並沒說完,還有下句: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君子雖無所爭,仍然會遇上必須一爭的時刻,那麼那時君子勉為其難,仍得有君子之爭。君子之爭,如同射禮之爭,賽前行禮揖讓,賽後相互致敬。爭時必全力以赴,沒有退縮,然始終以禮節之,無過無不及,乃為一貫。爭要爭得有風度,故曰「其爭也君子」!

爭,應可免則免,當以和為貴。但大是大非之前,沒說黑白可以不分,總之由它去,袖手不去爭。或講些無痛癢的門麵話,甚至隻說好話,善頌善禱,文過飾非,有意無意間延續顛黑倒白的現狀。若萬馬齊喑,隻剩下一言堂,任得老子說了便算,孫子就都噤聲勿爭,那種無所爭,隻是霸道的無所爭,非君子之無所爭。若霸道的無爭當前,便更須有所爭,君子一士之侃侃諤諤,總勝眾口之唯唯諾諾。《孝經》:「天子有爭臣」,又「臣不可以不爭於君」。即使父子,《孝經》也道,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當父不義,子不可不爭於父,如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故天子需有爭臣,雖無道,仍望不失其天下。

和,要和而不同;即使求同,還應存異。故爭,雖以和為貴又非必不爭;當仁不讓時仍有所爭,爭也不失君子。此皆古訓,不同今之單邊見義,望文生義。這麼高尚的境界,我們又怎能企及呢?《學而》:和,禮之用;《曲禮》:分爭辯訟,非禮不決。「禮」乃古人之答案,爭而不失其和,盡當歸之禮。傳統之見地,二三千年來至此而止。如今若用現代經驗與知識,將我國此早慧的政治穎悟予以展開並貫徹,則知禮之用,不外共和與人權,禮之決,未離民主與法製。這樣如何由禮治轉進於政道,便終於找到能夠踏實之門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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