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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友網話: 關於"基督徒離婚率問題"

(2006-12-08 19:18:13) 下一個
美國基督徒離婚率高,與高離婚率的美國社會平均水平相差不大,這應是很多調查得出的共同結論.

但如要由這離婚數據出發,再想引申出一些看法,就有必要考慮更多的問題,例如結婚率.據以調查美國宗教狀況著稱的巴納研究機構2001年調查所示(參見http://www.barna.org/FlexPage.aspx?Page=BarnaUpdate&BarnaUpdateID=95),無神論者同居51%,重生基督徒同居25%.而重生基督徒結婚率為各類別最高,達81%,至於非重生基督徒,包括所有不是重生基督徒的基督信仰者和非基督教的信仰者以及無宗教信仰者,這些成人的結婚之數僅68%,結果離婚率,重生基督徒33%,非重生基督徒34%.

重生基督徒比非重生基督徒成人結婚率高出13%,離婚率反低1%,請問實際的離婚率,相對非重生基督徒,是真高呢?還是真低呢?至於無神論者超過半數同居,崇尚的是同居,而結不結婚似非重要,泰半不一定要結婚,自然離婚率也低.這樣光以他們離婚人次略少,能說明甚麼問題?

改革開放前,我國高血壓病例佔人口比率,遠遠低於發達國家的平均率.我們可否光搖晃這單一數字自驕人前,說:看呀,你們帝國主義國家真差勁,搞得人人高血壓,我們中國人民多健康!

那時吃都沒吃飽,若跟人較勁血壓低,有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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