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與友網話:關於"話題一跳再跳:神話→歷史→謊言"

(2006-09-05 10:57:57) 下一個

將一篇文本,或說拿一批文獻的話語為對象,是可以作出不同角度研究的,如歷史的,神話的,哲學的,宗教的.不同的學科,有不同的學科目的和內容,甚至方法學也有差異,我們不得用一學科的東西,輕易去取消另一學科的學問.比如黃帝,我們可以搜尋文獻,給出他的不同麵貌,但卻不能因其含大量神話意義,便把黃帝的歷史性給全盤否定了.神話研究,畢竟並非歷史研究.文獻中的耶穌,可以取作神話研究,雖然其歷史材料遠遠多於黃帝.但神話研究,終歸是神話研究,不能說因此否定耶穌的歷史性.而神話研究也不同宗教研究及哲學研究,更不同神學研究.在當今知識結構中,不同學科的研究,是相平行的,甚至是互補足的.這是一個重要的基本,如果忽略,隨意取一科的部份理論去否定另外學科的結論,那便不是表述的不清,而是方法應用的不清;如還硬要以非為是,更是原則的不清了.

Rudolf Bultmann與海德格共事過,曾互相切磋影響.海氏專在哲學範圍,使哲學在當代知識中可以安立,布特曼作為神學家,則欲使基督教神學可為現代人接受.他非從事神話研究,本行乃屬新約聖經神學家,他是本諸存在的立場,由傳說角度去重述耶穌的人與話,他沒有否定耶穌其人的歷史真實性,恰恰相反,他是要由流動的不穩定的話語述說方式,還原真實的耶穌及其教導的真理!他講演及寫作,題目曾有“耶穌基督與神話”“新約與神話”一類的說法,但都非說耶穌是虛構人物.他提“神話”,有他的特殊含義及用法,應是指謂歷史的傳播轉述,強調我們要在一種置身實存的處境裡,解讀歷史話語中的耶穌.他一係列含“神話”一詞的神學論述,回到話語的方式,去神話而還耶穌一個真實,非否定耶穌其人的歷史真實!他這一有關神學係列,全基於其早前所作的精細約翰福音研究,立論於敏鋭的文本歷史觀察,其成就深獲各派的聖經學者稱賞,雖論說仍承十九世紀高級批判的餘緒而來,或時有疑過頭的地方,後人也作出不同程度的批評,但他的鑑別,功不可沒.歷史的耶穌在時間中不斷因轉述變形,這可說成“神化”過程,但也可視作觀察深入的“理解”或“啟示”的漸進過程,耶穌現象的改變,可以同時是歷史和信仰的合理.布氏之學無論怎麼看都不取一般之神話義,更非要說歷史並無耶穌.布氏曾批評把信仰置於科研結果之上,為了宣道kerygma寧犧牲理性的情形,非常正確,因神學正是為尋找信仰與理性的平衡,宣道正是要表現這種平衡,絕非否定科研,犧牲理性.能如此有節有守有理有據,堅持學術操守的學者,和不悖理性宣道的神職,無論新教與公教,都不乏人,他們無論是作出和議或異議,仍然能誠實依理說出所信,結局都不必是所謂的要出教!如間有人退教或被逐的,考其真正理由,是因其學術良心呢?或屬另有他情呢?我們若知人論世,並不好一棍子打死,如光找來幾個特例表象,以概其餘,並作定性,那便絕不是商榷討論了.

既然現在學術界主流確認耶穌是個歷史存在人物,那麼“神話的耶穌,是歷史虛構的耶穌”這類言辭,便是不盡不實的誇誕!負責任的言說,即使是業餘愛好的表述,便更當知所節製,不該再以訛傳訛了.坦白說,像佛陀與孔子的同代證言,又豈比耶穌更多?歷史文本批判也不曾經過有像對耶穌那樣多元多層反覆細密處理的,材料給又橫又豎解剖來又解剖去,疑點歸疑點,耶穌仍站得住,因有他的理.我們當代較成熟的古代文本閱讀及詮釋,總有個疑及信的尺度,古老傳統的全信不足取,啟蒙時代理性主義的全疑一樣不足取.耶穌為歷史人物,已是教會史學者,世俗的歷史學者,以至非基督教的不同宗教歷史學者,一個學術集體的基本共識,那麼在這一論題上,便不應再歸教會史作者作偽所以致此,因他們的說法,一樣通得過學術同儕的評審.至於教會史界,是否流行作偽?要作這樣的嚴重指控,茲事體大,不是另起了話題是甚麼呢?如果耶穌歷史性的問題,他們的歷史學者不該是瞎說,那說他們在其他方麵的研究,卻又處處成嚴重疑點,不是很奇怪嗎?這突作指控的話,該怎麼能理解呢?這種全否定,和耶穌是歷史人物的基本肯定,前議與後議全不銜接,怎麼可以由前者耶穌研究的肯定,直接推出後者的致疑呢?這已不隻是題目不同,兩個命題的內容性質,更根本不同,如要另起話題那也可以,但請實話實說:一,耶穌應是歷史人物,不該再任意否定;二,不過他們作耶穌的歷史研究過得了關,不等於其他問題必不撒謊--如能這麼把話題清楚分開,一事歸一事,才能算起碼把話說得過去呀.當然一提“撒謊”,更須慎重,要有確鑿證據,才不構成謗教.這又不止是一話題了,因涉道德品格,不隻個別教徒,更關乎教之整體本質,這跳升至性質已非單隻學術知識對錯,而為另一層麵的大事情了.

“暴力與謊言的雜燴,這就是整個教會史”--畢竟是詩人之句語!詩語言的感興,還有白髮三千丈等等,我們應不會與詩人較真更不會信以為真,詩人滿頂是異於常人三千丈的長長白髮罷!教會史確雜有暴力與謊言,但也有愛德與真誠,這樣的歷史求實,想是詩人當用回常識頭腦去作歷史思考時,應也該同意的.唯有一種的執拗頭腦,或會以為一謊即全謊,一假即全假,而何謂謊又何謂假,都憑自己主觀的不理解,而非尊重學者集體所能理解的,作出個人的權衡.於是乎,一耶穌事跡有傳說成份,皆變無憑傳說;一約瑟夫有誤筆,其證言全誤;一瑟維特死於古羅馬異端法,即異說皆都要不分皂白被耶教燒烤;一加爾文應邀指證異端疑犯,立刻變日內瓦的教皇;一見早期有人批基督教便都句句是道理,世上恍似並無發生過教難而隻剩下教會瞎亂駁嘴及對異見頻頻加害--這樣由網上東摭西拾,離開學術起碼格局與規範的種種偏執彆拗,拉開係列,題目一跳再跳,實比詩語更加飄渺!除非我們不想當真討論,而是要一抒情懷,光表示詩語的意義,那又另話.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