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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避忌「性」嗎?

(2006-09-05 10:57:54) 下一個

公眾印象,宗教對「性」的態度保守。「保守」,有抱殘守闕落後的,但也有執善固執明智的,宗教對性的「保守」立場,不都一定不好,孰好孰壞,一定要具體看,不該泛泛談。再者如把宗教裡外通觀,經典全部多看,不難發現,基督教聖經內,雅歌見女色描寫,歷誌存淫亂記載;猶太虔敬派的光明篇Zohar,內有情慾詩篇;印度教剌馬耶那Ramayana以男女私情為軸,愛經Kama-sutra大談性力感官之樂;佛教密宗雙身實修,應世證果…。這些直率坦白的文字,常叫初聞者咋舌!真正的宗教,不是逃避,必然麵向人世,對治人心,所謂食色性也,色欲之「性」,宗教怎可特意顧左右而言它?隻是他們平時,絕不會當著禮拜讀經宣講,向生齡及人格未成熟的信徒傳授,於無持戒修行的前題之下揭示此一人性最原始又最遠久的奧秘。初以宗教諱言「性」,或以宗教必盡那類守舊的「保守」,其實若未脫庸俗眼光,忽看到他們有些地方,反要訝怪他們,怎麼又太過「前衛」了!

吾人須知,宗教的說與不說,全非凡夫交際要忌諱甚麼的那一套,宗教點撥人心,啟廸真理,都有他們要說不說及怎麼說的原則。佛教之看「性」,乃為欲望。佛說「欲」為諸法本,成就一切善惡業。故此佛教教導人當善用其心,存心製行。欲者情之所好,易貪難足。人欲之中又以性欲最難製,見色起心,一至氾濫無節,流為淫欲,惹禍犯賤,遺害無窮。華嚴經雲:「邪淫之罪,令眾生墮三惡道。」楞嚴經並有謂:「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若不斷淫,必落魔道」。因此戒淫斷欲,修福保命,實屬必要。淫之當戒,蓋以戒實為修行的必由之途,何僅防非止惡,更可無熱惱而得清涼,通一切善法,啟無上菩提,導正順解脫。戒淫之事,節欲與斷欲。在家者,製邪淫,至於夫婦,行正淫而禁邪淫。出家者,斷淫欲,一切男女貪染淫事色欲,無分正邪皆予嚴防。戒淫須離欲,有節也有斷,不能一概而論,因「欲」非簡單一專以否定為解決之事,戒色應到哪一程度,人各有緣。當日佛陀歸鄉,下令為幼子剃度;後來奔父王之喪,養母及妻子也率領五百釋迦族婦女要求出家,雖泣涕懇請,但佛陀仍然再三拒絕,後又經近侍代為申述,佛陀才因其發心之誠終答應她們受戒。佛學精神,不事婆羅門苦修了斷,而是要如實知見,自然解脫。佛理根本,煩惱即菩提,貪欲是湼槃,故淫欲也即道。智度論六有謂:「淫欲即是道,恚癡亦如是,如此三事中,無量諸佛道。」這當然是約理雲「即」,落在實修則約事須「離」,不能說就可不戒淫了,無論人是已出家還是仍在家。要不執邊見,這才是佛教的中道。

基督教一樣戒淫,戒淫一樣不是簡單等同戒色。教會教導中受譴責的性行為,隻是不受婚姻約束的淫亂及暗地違背婚姻約束的姦淫。上帝造男造女,他們兩情相悅,因愛有性,二人成為一體,這在上帝眼中看為美好。兩性關係的基本是愛,在真愛中的性愛,包括人格的尊重,長期的忠誠,皆為美事,這與那些一夜情濫交以他人為玩物騙取暫時的歡樂完全不同。聖經論性,有珍惜的性與利用的性,乃屬於兩種相背的原則。這跟由經驗中反映出來的性道德一致,研究顯示,持久的浪漫關係,是因友誼而非專靠性吸引。珍惜性的,才享受性,如一心要利用性,隻會糟蹋性。今人大庭廣眾公開談性學,閨房寢室認真做實驗,仍慾壑難填,癥結即在此。

基督教講戒淫,沒有在家出家的說法,但一樣有婚姻與獨身這樣的區別。新約榜樣,使徒之首彼得和很多使徒都有家室,保羅也建議教會的監督當有妻子(太8:14;林前9:5;提前3:2);另一方麵,耶穌、聖母、施洗約翰皆童貞之身的模範,耶穌明言有為天國的原故自閹的,保羅自稱守素安常沒有妻子纏著為好,以便為主的事掛慮討主喜悅(太19:12;林前7:26-35)。歷史上教會初期並未見獨身製celibacy。四世紀以還,羅馬教會即公教,所有神職未婚不得結婚而已婚不得與妻同居,此例時緊時鬆,十一世紀才定為常規。六世紀以後,東方教會即正教,也把一樣的措施用於監督,然其下神職,不求必守。改教的新教,皆反對獨身製,並以之為專針對天主教反腐的一個重要理由,不過爾後有些小教派遵從聖經教誨,又不同程度實行獨身。遠的不說,光幾十年前佈道家宋尚節參加的佈道團,其所屬差會的女西教士及她們培訓的中國女傳道,重視獨身,立誌專心事主;倪柝聲的「小群」地方教會,也有類似為作主工而獻身的女同工,這些雖不是甚麼定製,但被視作主向工人的特別呼召。不過當代的華人教會已鮮有所聞,在西方主流新教亦未見這樣做。然就基督教整體及其歷史大體而言,在家、出家,也確實均為存在的事實。

在家有婚姻也有性,出家守獨身沒有性,似已為許多傳統大教常則。隻是進入現代世界,產業方式钜變,令工作生活多元分化,成年適婚應該有家者,暫不願或未能結婚的人數大增;帶職在不同崗位實現信仰理想的各種機會,使出家又未必是更好獻身宗教的唯一選擇。這情勢下教團若仍簡單將性活動歸入傳統婚姻原則,性生活隻在獨身禁慾和終身結合二者之間作出取捨,或未必處處合情合理。有的傳統宗教現在還教導青年人戒淫之法,怎樣切斷誘因,迴避女色,如何臨危誦經祈禱,運動冷浴,青少年聽了不禁要啞然失笑!他們果能實行,最理想的地方應當去中東國家,可以見麵談話的女人幾僅剩媽媽和親生姐妹,而最佳職業一定是自顧不要打工,俾不計損失,到如需誦經祈禱運動冷浴時,可隨即滅欲。逃避女色不即色心不死,女性在中東衣飾端莊,也常覺被色迷迷的眼光上下非禮。壓製慾火非真就不貪色,性犯罪在清教社會不因石砸刀剁絕跡,峻法稍弛,強姦案更如水之決堤。

教條主義的性態度,無減熾熱慾望,隻使性變得嚴峻甚至可怕,除了千方百計防範,已不暇拿出善方疏導,更遑論會從正麵欣賞其生命自在的美好。教條的性意識,即使進入婚姻,也多成義務責任,守正不苟有餘,品嚐其真味不足。性事常成隻做不說,夫婦平日可以無事不談,一至性愛的甘苦喜惡,盡在不言中。如果魚水相歡,這也詩意,隻是隨年逐日,生理心理會起變化,中間無風也可起浪,若不下決心如實麵對,婚姻或現危機。雖說相愛可以克服一切問題,隻是問題沒有正視解決,也可能使相愛成為問題。有時看到都是很好的教徒夫妻離異收場很不解,雖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足外人道,但會否未肯揭開的性底蘊,是當事者也懵然之一因?當代婚姻重視愛的感情滿足多於一切,理想越高的婚姻也變得更挑剔和脆弱,設立製度作長遠許諾的結婚故仍必要,但同時結婚容易離婚也容易,結結又離離的根源正在此。工業革命和生育醫學使工作、餘暇的結構與實質都起根本變化,結婚離婚小孩均成選項,因此有承擔的性選擇,要比簡單選擇有性無性的教導更為重要。

出家獨身自願選擇無性之生活全心獻身聖職,可以創造奇蹟,能人所不能,如達賴十四世、若望保祿二世、德蘭修女、證嚴法師,還有萬萬千千默默奉出全幅生命的僧尼修士修女。這一傳統無論過去和現在,成績斐然,毋庸否定,不能因少數神父孌童和尚姦淫便予詆譭。不過現代世界離群索居已難,服務社會的各種需要激增,教團與俗世接觸交往幾為必然,人性弱點更易暴露,已立誓修行者如進一步發現了自己尚未具備素質或另有非異性戀的其他隱秘性傾向,應如何重新調整人生,傳統出家獨身往往答案不足,若固執非對即錯,令問題積壓,結果會成團體的毒瘤。

選擇結婚選擇獨身以外,現代社會還出現沒有選擇的一大族群。傳統社會成年甚至成年前,已快快決定成家出家。如今少年性早熟又普遍遲婚,未適婚及適婚未婚的少青中年男女,傳統宗教可有切合時需提供具體的性輔導?對性問題隻會禁止說不,非與此一族群對話的適當開始與結束。跟兒童成長好奇心同步探問性之奧妙並與人格之完成相契的性教育相對缺乏,宗教團體卻費大勁反對性教育,對生理有反應心理未成熟的下一代,這是照顧還是忽視?當生理和心理都準備好,與另一個同樣的人相愛了,教士反應隻一個「真愛要等待」True Love Waits,空洞不空洞?貞操是聖典指示關乎救恩或解脫的必要嗎?還是文化設計及對經文作文化的解讀?隻作觀念存在的性禁忌,拿來當歷史或現實經驗要求那些主宰自己的自由人,這和現代社會其他行為原則協調嗎?性友誼性行為是他們之間的事,是向其良知或上帝而非家長、神職負責的事。公眾領域裡的,應是婚姻而非性事。性在私人範圍,欲望的實在要認同要滿足,也要陶冶要升華,應有光明磊落的忠貞chastity交代才最要緊。自慰愛撫口交性交實皆屬私隱,宗教若做明白人,適當之時自願閉嘴,誰曰不合?

(本文係原創,轉載或徵引,請說明出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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