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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要從以色列人的經驗中去理解他們的理解.

(2006-09-05 10:57:54) 下一個

我一直說,要從以色列人的經驗中去理解他們的理解.對他們而言,埃及長子一夜之盡亡,不是非義的屠殺,而是上帝之手,對暴政的公義反應,把他們整體從亡種亡族的邊緣拯救出來!

以色列人受那麼大的苦臨那麼慘的難,非因個別埃及人的行為,乃其族其國集體的罪行,才可能使一個六十萬的族裔,不得翻身,步向滅亡,法老王僅為集團的整體罪惡象徵.埃及大眾對非我族裔小眾施加殘害,一點不動容,並且逾演逾烈.當時以色人素無報復,都是逆來順受.絕望之中他們隻好哀求耶和華,尋找拯救與公義.在殺長子之前,摩西代表民族,對法老王隻有一個卑微的請求:容我的百姓去!埃及人不想失去久享的無贘勞動力,當然不答應.以色列民沒有停止繼續耐心請求釋放,並還有過九次的警誡,然而對方仍舊硬心,這是法老和埃及人的集團狀況.直到最後的第十災,上帝才使出真正相對應的措施,過去你要男嬰,現在我要長子.但注意,這不是完全的相等,要你的所有男嬰,並沒完沒了地拖著你日以續月月以連年的見一個殺一個.一夜取長男之命,仍僅止於示警,隻有原則的對應,尚非以命填命的對等.這裡暗含網開一麵之義,不是簡單的復仇雪恨的原則.

仁愛的原則,其實在希伯來聖經已隱藏在裡麵.離開埃及後,「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申23:7-8)像這樣的叮囑已經出來了.「萬君耶和華賜福給他們說,埃及我的百姓……以色列我的產業,都有福了!」(賽19:25)這是選民立國速又瀕臨亡國,正處自身難保險際,先知竟對國與國永遠的和平作出預言.這裡麵有一種神聖的愛,超越簡化的公義概念的愛,當時有的敬虔人聽到甚至感受到,但透徹理解還說不上.這一神啟,是漸啟漸露的,後來見於耶穌的言行,也見於猶太教的教理訓誨和教儀踐證.

理解任何宗教,都要先從他們自己的理解開始,不能光憑我們外人以固有的觀念和對其有限的知識作衡量.立慈愛、公義、全能的空理,訓人律人,並不是真正宗教的方式,必須順著他們踐證的理路才得正解.聖經信仰,是選民被綁在歷史中才能瞭然的.上帝的慈愛、公義、全能都是實事,同綁在人的限製中才得啟示的,上帝無法越過人的限度和量度而顯現其自己.埃及人殘暴,法老王心硬,一步又一步使自己最終付出長子的代價.我們不能吩咐上帝顯個大能叫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又沒有人命傷亡.人種甚麼收甚麼,苦樂自召,到這時上帝才彰顯出祂的公義和慈愛.對人家之信仰與理解我們毋必同意,但對其發心命意,要盡量了解,尤其人家所敬奉的上帝,不作全麵了解,反專說其殺人殘忍,這絕不是宗教自由的多元共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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