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可疑嗎?
(2006-09-05 10: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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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這是禪宗的一個基本準則。其實各大宗教的初起,豈不都因疑生悟嗎?亞伯拉罕走經今之伊拉克、巴勒斯坦、敘利亞各地,見大小民族無不叩拜多神偶像,疑其虛妄,因得一神雅威即耶和華的天啟。耶穌對謹守律法字句的猶太教置疑,完成愛神愛人之正信。穆罕默德見猶太人、基督徒常託名主命,生活離開造物的主宰,不能無疑,乃奮起成為絕對順從真主的真教。婆羅門以祭祀為究竟,奧義書與薄伽梵歌能疑之,變革天啟,拿超脫的精神從事世俗的工作,悟證梵我不二。釋迦牟尼疑印度教將事功與苦修執著為實,為此才有透入緣起性空之絕對圓滿。所以離開懷疑,沒有真宗教,如宗教隻叫你信,而莫容你疑,恐也難獲真證。
宗教講信仰,但不能無疑;懷疑,其實本是宗教正常的現象,又為必要的過程。然而宗教中的原教旨者,自以堅信,不能有疑。經典和前人的話,一字一句都奉為無改的真理,因言背實,竟廢其意,強辭奪理,反昧於情。宗教,不是迷信,不輕信不執迷;宗教之原教旨,可以同樣是正信不迷信,但卻堅信而又固執,一旦相信,便以所得已終極,隻會疑人,不許人疑己,也不能自疑。
無可否認,經典中不乏吩咐,要信徒相信,不要懷疑。這適證明,懷疑確為一常見的經驗,信徒無從逃避,定須麵對。好的靈性導師,不是拚命叫你勿疑!勿疑!要信!要信!而是具體幫助真理的追求者,翻疑成悟,持信化疑,最後疑為信用,刷新知見,再行發現,進入另一層次的生命認識和經歷!篤信不疑,確為宗教的當然經驗,然隻為經驗整體的其中部分,而不是所有,另一部分是信心不足,二者交替出現,才有宗教生命之長進。由疑到信,非信徒乃成為信徒,但這不是完成,而隻不過是一個開始,信徒靈性生命之漸成漸熟,還會有不斷疑信參半的反覆。事事得勝,時時慈慧,這樣的宗教生活,如不是欺人,便是自欺;即使果不欺人又不自欺,亦屬一種靈性的貧乏,永遠隻留在一個水平上,無法在很多的轉疑成信中,層層遞進,深化信仰,拓新視野。
開放而誠摯的宗教信仰,必定不怕懷疑。自以堅信不容人疑的原教旨,手抱著基本教義,其實是缺乏安全感,以為不如此抓牢經典的理解,便失去一切靈性、道德的憑依。他們的宗教像用救生圈學遊泳,而不是遊泳。宗教是人在人生的汪洋大海中,超越一己主觀的小我,尋找真理,達於永恒的實現,而原教旨要人努力抱緊救生圈,而非自由泅泳,能在靈性生命之大水,遊向自己的上主,或梵我或湼槃。會遊泳的人都知道,隻要一日你仍抱著救生圈遊泳,你還不真懂遊泳。信仰類似一種對水的信任與交付:你懂得無懼委身於水,你反不沉,浮水其中;你懂得適應水勢撥水踢水,你乘浪而行,一直前進。
誰說教義不能質疑?連經典也可質疑,上帝也可質疑!聖經有一卷《約伯記》,正是保留這對上帝的質疑。古蘭經一樣叮囑信徒,應當記憶約伯(38:41),約伯的經歷,是信眾必須認識的通義。很多聖經學者相信,約伯記為聖經裡麵最古老的一卷,其內容隻字不提希伯來聖經主題的律法,而是直逼人類實存的一個永久奧秘:為甚麼人類要受苦?連敬虔人也要受苦?約伯一班朋友,根據經驗、傳言、知識甚至上帝的公正,武斷約伯受苦是因其隱藏未察的罪惡假善謊言驕傲,他們好心相勸,反成折磨,在身心俱痛的傷口撒鹽。義人為何也會受苦?最終仍沒有標準答案,可客觀得出滿意的道理。義人約伯質疑上帝,以「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為其開場白,他「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上帝為愚妄」,仍然敬虔,理直氣壯,質疑上帝。質疑上帝,實同時也正在質疑自己的存在方式認識方式信念方式,即質疑我們自己。約伯質疑到最後,問題仍是問題,而這人卻須麵對上帝之自己,再多言語,都徒使這奧秘的商兌暗昧不明(38:2之旨意,亦可解作商議)。天命不測,非人言能道,非人智所及,亙古隱義的諦解,或待那日進入永恒。約伯記之問題,終還要由人自己來回答,至終篇約伯自道:「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懷疑帶約伯到上帝麵前,同時認識自己,他的生命,已被引到嶄新的境地。
唯有懷疑,才能助人脫離成見,不隻是不信的成見,也有相信的成見。原教旨不一定是他們信得不對,而是成見使對的也變錯的。懷疑把我們從自以為是的成見拯救出來,擺脫簡化死硬的規條,再識豐盛活潑的真理。懷疑上帝,不是懷疑上帝之在其自己,而是逼視我們自己理解力的極限,再度感受超越的無限。懷疑經典,不是懷疑天啟,而是批判我們人類意識的雜多,猛醒怎樣才叫做無染的純一。在亞伯拉罕一神信仰傳統中的經典裡,希伯來聖經、新約全書與古蘭經,皆神的話語,信徒要接受,絕對不錯。但神的話語不是天使的語言,而是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阿拉伯文,語文它們各有語義語法語用語境,都離不開個人與時代的成份。經書擺在麵前,當然是神的話語,但卻為人類的語言包裹,透過層累的歷史經驗,以有限的語言方式描寫,而非能最終定義的真理。經典中以色列這個民族,拿撒勒的人子耶穌,在麥加在麥地那的先知穆聖,前後被選中成為天啟與人相遇的轉介點。透過這些活生生的人與事,留下經典中的,並非述往的史記,更非直陳真理事實的教本。經典或含歷史成份,提示真理義蘊,但所有的經典的語言方式,都不專為縷記史事端末、條陳神學教理。千百年前的經典,所以仍對我們這一時代富有意義,全因其並非寫就之後便置於此隻作一部書本,它是在我們麵前可以不斷敞開的文本。信徒接受的經典天啟,是經已默示又繼續刻刻披露的神聖感的總集,對待經典,基本需要一種探詢精神,其方法是問題意識,非以體係為本位。歷史文化的時空背景,隨著語言學考古學人類學新知增加,而不斷擴大深化,隨著社會演進思想改變科技發展,當代的核心真理出現不同的涵義,最後經典的時代應用,就該有不同的取態。閱讀是一叩問探索置疑解惑的過程,非預設純粹客觀的不變背景與永恒真理,閱讀隻為不同時代的大眾、小眾與個人,湧現種種貼心之叮嚀。
為甚麼經典不可懷疑?原教旨者以為你一懷疑,便要盡失憑藉,因他們相信的是教義信條不是真理上主,書麵義即究竟義,別人懷疑不得。茲舉一例。人家說你聖經和古蘭含有暴力,所以極端派可以引經據典,橫行無忌。教徒常出來護教,說這不是經書的問題,是人歪解經書的問題。這說法也不能說錯,因為上主是要人類慈愛公義,經典不是教殺人,而是締造和平。然而在經文中明明擺著暴力,而壞人又真是拿著經文振振有詞,你又幹嘛總是迴避?經書含暴力,為何不能質疑?須知雅威信仰之出現,是在多神信仰與專製政治的大背景裡(出15:11,18),這位自有永有者,既然介入歷史與人交往,首先為人感悟領會的方式,必也是具體人格化的神,到後來才因逐漸深入認識,日趨於超越隱藏,為人智不盡測。起初選民要認識向他們說話向他們顯現的上帝,位格神不免十分人化似人,像那些假神有喜怒會嫉妒,隻是至上真神思想更高,意誌更宏,情感更豐。上帝是慈愛的,但也是全能又掌權的,故所描述的形象依照遊牧農業社會的習慣,基本被定為男性的,其無比的權能,甚至見於洪水瘟疫戰爭等等造成種族滅絕的事上,乃表現為人神同形父權型上帝。雅威信仰予以理解,常透過善與惡、罪與罰的方式表達,其歷史故事乃順服得眷顧而背叛即受懲的反覆,與恐嚇鬥爭攻擊暴力難以分開,經文中慈愛公義的上帝同時被描寫成性格剛烈如同嚴父甚至像專製的君主。聖經歷史主軸,為奴者出埃及和流亡者被擄巴比倫,都不免是一種解放與懲罰的暴力循環,暴力對象不是選民的敵人便是選民自己本身,而先知但以理預言歷史的完結為終極的暴力,使一切真相大白。這些解放、流亡、審判的觀念,複現於福音、書信和啟示錄有關救贖、管教、復臨的各樣教導及古蘭對信士及不信、偽信的賞罰中。經典確實是存在這等非信仰非理性的認識記述,由之引申出的嚴厲勸誡,構成不寬容及強暴的上主之傳統,很容易便會合理加以詮釋,一轉手變成以復仇解決困難的工具。領受之神啟,保存於經文作者的個性與社會的土壤,經文非如沾濕了的海綿,擠之即出原味淨水。部族相爭、異國統治、血親復仇,構成的語言方式和理解框架,使到純粹的神啟不得不被人的因素蒙上一層顏色,帶著某種異味,隨同時空移動一再折射,扭曲上主的大能與人類的責任。經典佈滿歷史塵埃,須有全麵深入又敬慎的閱讀,才能正確提取神啟之本意!故今釋經,怎得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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