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鍾後,盧克再次現身,依舊帶著安傑拉和喬伊。他一進來便開門見山地說:“我們剛才從提芬妮那邊拿到一份估價單,是她提供的一家籬笆公司的報價。上麵寫著七千五百美元。”
我盯著屏幕,不禁笑了:“你信嗎?”
盧克愣了半秒,低聲回道:“這份估價是她據以要求賠償的主要依據。”
“她想糊弄誰?”我毫不掩飾地說,“我前不久剛在另一個房子那兒修了五段籬笆,總共花了八百。我出了四百。還是請專業公司修的,有報價、有收據。”
我停頓了一下,補上一句:“我年初還特地去過那套房子,籬笆完好如初,沒有一絲彈孔的痕跡。提芬妮明顯早就修好了,如果她真花了那麽多錢,應該有付款憑證或收據,對吧?”
盧克點點頭。
“你去問她要收據。”我說,“否則這個估價就是憑空捏造,獅子大開口。”
盧克沉吟片刻,又問:“那你願意出多少錢?如果真的想和解,總得有個數字。”
我把桌上的那一疊PDF重新調出來,翻到提芬妮前天發來文件中的一封信,遞給屏幕:“你看這封信。她聲稱2021年7月寄給我的。她修了我們中間的那段籬笆,要我分擔一半費用,總共四百七十。雖然我壓根沒收到過這封信,但是這個金額,我認為是合理的。如果她當時直接告訴我,我早就給她錢了,事情也不會發展成今天這樣。”
我頓了頓:“所以我願意給她四百七十。”
盧克點頭:“我去跟她說說。”
不到十分鍾,他又回來了:“她說不能接受這個數字。她同意做出讓步,但五千是她的底線。”
我歎了口氣,望著自己放在桌邊的水杯:“盧克,我是真心希望今天調解能成功。這個案子已經拖了一年,對她對我都是負擔。我願意付錢,但前提是我得說服自己,心服口服。我不能為了擺脫麻煩,隨便交出一筆我認為不公正的賠償。”
我看著他,繼續道:“她說中間的籬笆是她修的,那我全額承擔好了。那也不過一千塊吧。不知道她的七千五從何而來,她的五千又是從何而來。再說了,我不認為我對槍擊事件負有責任。我給她這筆錢是用來分擔共享籬笆的修複費用。
盧克點點頭:“我再去和她談談。”
我卻叫住他:“等一下,盧克,我希望你轉達一些信息給提芬妮,讓她明白自己的真實處境。”
我目語調平靜地說:“我在寄給你的調解陳述中已經提過,在訴訟期間,她多次在不同場合,對我的工人、我的客人詆毀我的名譽,甚至就在剛才的會議上,當著你們的麵,說我冷血、不負責任。我想指出,這已經構成了誹謗。我有證據,可以反訴她。”
“更嚴重的是,”我繼續說道,“她不僅口頭詆毀我本人,還多次以言語或行為威脅我和我雇請的工人,造成我們不敢對該房屋進行正常、必要的修繕。我也有相關證據。我完全有理由提出反訴,控告她幹擾我的生意,甚至追究她濫用司法之責。”
“盧克,這場訴訟給我造成了極大的時間與金錢損失。我的律師費已經超過了五千美元。而為了應對這些毫無根據的指控,我個人也耗費了將近一百個小時的時間。我的時間是很值錢的。我保留對她追責的權利。”
盧克皺了下眉頭,沉默片刻,忽然抬頭問道:“那你在區法院為什麽會敗訴?”
我回答:“我看錯了庭審日期,沒能到庭。法官隻聽了她一麵之詞,就做出了裁決。”
我望著他,語氣平靜中透出堅定:“盧克,你是律師,你經曆過的案子無數。我相信你已經看出這個案子的問題。我雖已在區級法庭輸了兩次,但我依然對美國的司法係統有信心。表演和言辭技巧固然重要,但法律是事實與證據的遊戲。白的不能說成黑的,黑的也不能輕易說成白的。”
“她若要勝訴,必須證明我玩忽職守,導致槍擊事件發生。但你也看到了,她沒有證據。”
我頓了頓:“所以,請你務必如實轉達。”
盧克凝視我片刻,點點頭,未再多言,轉身離開,再次進入對方的調解室。
盧克很快回來了,神情卻不像之前那般鎮定。他眉頭緊鎖,語調低沉:“她不肯再讓步。她說,自己這些年來經曆了太多痛苦,五千,是她的底線。沒有商量餘地了。”
他說完,我沒有立刻回應,腦海中一陣空白。調解若告失敗,接下來便是十二月底去縣法院對簿公堂。我對庭審毫無經驗,也不了解那位審判法官的性格與風格,心中難免有些忐忑。
然而事情到了這一步,也隻能硬著頭皮上。說實話,我並不是不能給她五千,而是始終找不到一個說服自己的理由。那不是補償,而是勒索,是訛詐。我的心裏過不去。法律如果屈從於情緒和表演,那正義本身便失去了方向。
我望著盧克凝重的臉,說道:“你已經盡力了,我非常感謝。既然調解不成,那我們法庭上見吧。我還是那句話,我對美國的司法係統還有信心。我也想親身經曆一次。”
盧克沉默了一會兒,忽然問:“如果要求你把房子賣了,你能接受嗎?”
我答道:“當然沒問題。我其實以前就嚐試賣過,隻是市場不好,一直沒賣掉。”
他點點頭:“那這樣,我再去跟她談談。就說你願意將房子掛牌出售,另外出一千元作為補償。你覺得這樣怎麽樣?”
我立刻糾正他:“我必須澄清,這一千元不是給她的賠償。我在槍擊事件中沒有責任。這一千,是我用來分擔兩家共用籬笆修繕費用的。”
“明白。”他點頭道,“那你預計什麽時候可以將房子掛牌上市?”
“我現在還有房客。”我說,“等租約到期就可以。”
“租約何時結束?”
“我查一下。”我翻開文件夾,抽出租房合同,一頁頁翻找,終於指著一行字說:“明年三月三十一。”
盧克算了一下:“那這樣,2026年4月15日,你將房屋正式上市。可以嗎?”
我點頭:“沒問題。”
“好,我再去談一次。”
盧克拿起筆記本,再次走進提芬妮所在的調解室。這一次,他隻停留了十幾分鍾就回來了,臉上竟帶著一絲輕鬆的笑意。
“好消息,”他說,“她同意了。”
他坐下,打開筆記本電腦:“接下來我會草擬一份調解協議,用的是縣法院標準格式。我會一條條念給你們聽,解釋清楚,你們分別簽字,我再回複縣法院。這個案子就算結了。”
我靠坐在椅背上,閉了閉眼。調解,終於還是達成了。心頭並無勝利的快感,更多的是一種鈍鈍的疲憊。但至少,我不必在十二月底麵對一場漫無把握的庭審。
這一場混亂的拉鋸,總算就此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