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城隨筆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 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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籬笆那邊(2)

(2025-11-13 05:13:32) 下一個

吃過午飯,我打開電腦,準備登錄Zoom會議。法庭郵件上寫得清清楚楚:會議編號、時間、主持人姓名及會議入口鏈接。我依照指示輸入會議編號,卻被係統反複拒絕。

  “會議編號無效。”

  我確認再三,逐字輸入,仍然無效。我感到一絲焦躁。打電話給法院,沒人接。我坐在那裏,看著屏幕上的數字重新跳回初始界麵,一遍又一遍。最後,我寫了一封郵件給調解事務處。大約十分鍾後,對方回信,說Zoom出現技術故障,會議改用微軟Teams。隨信還包括會議新的入口鏈接。

  我點開鏈接,係統提示“正在加入會議”。屏幕一閃,我進入了一個熟悉而又陌生的空間。

  會議已經開始。幾位參與者靜靜坐著那裏。左上角,我看見了她——提芬妮。她麵帶微笑,身邊坐著她的兩個孩子,安靜地靠在她肩膀上。她的神態輕鬆,甚至帶著一點勝券在握的從容。

  我知道為什麽。

  這一年,她在訴訟中步步進逼,一直掌握著主動權。

  去年十月,我收到她通過法院遞交的起訴書,手寫的,字跡潦草。她指控我對兩年前槍擊事件造成的精神與財產損失負有責任。我起初並未在意,隻簡單回複法院,否認她提出的索賠。

  然後是三月二日的庭審。我誤把日期記成三月七日,未能出庭。幾天後,判決書寄到家中:我被判承擔責任,賠償一萬二千美元。

  那一刻,我像被悶棍打中,愣了很久。隨即請律師,提出重審。

  再審那天,我和律師出庭。她當庭陳述,情緒激動、淚流不止;我的律師卻幾乎沒有反駁。法官最終維持原判,是出於被打動,還是出於堅持立場,我不得而知。

  她有理由自信。

  更何況,我不久前剛解雇了我的律師,準備獨自應戰。在她看來,這不過是對手主動放棄了武器。

  我坐下來,打開攝像頭,調了調光線。畫麵中的自己略顯疲憊,像一個拖著公文包深夜趕火車的旅人。

  會議主持人是一位中年男子,穿著深灰色西裝,臉上帶著不溫不火的笑意。“你是李先生嗎?”他看著我,禮貌地點頭,“我是盧克,今天的調解主持人。”

  我回答:“是。您好。”

  “我是一位律師,今天是以誌願者身份擔任調解員。”他介紹得清楚幹脆,不快不慢,“我不會對你們任何一方偏袒,我們的目的不是審判,而是尋找彼此都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望向提芬妮,又轉回來注視我。他像一位低調的裁縫打量一件被撕裂的衣服,希望還能勉強縫合上。

  盧克隨後介紹了另外兩個人:一位名叫安傑娜,律師,另一位喬伊,律師助理,都是調解項目的觀察員,今天過來旁聽。我們互相問候,點頭致意。

  然後,盧克清了清喉嚨,轉入正題。

  “首先,我要說明今天調解的幾個基本規則。”他用一種練達的語氣說,“我們遵循保密原則,你們講述的內容不會被用作未來法院證詞。我們的目的不是尋找對錯,而是尋求可能的和解方案。”

  他頓了一下,掃視我們,“你們每一方都有機會獨自與我溝通,在我認為合適的時候,我會切換至單獨會議室。請盡可能暢所欲言,表達你們的訴求;調解能否成功,取決於你們雙方的意願與靈活度。”

  說罷,他轉向提芬妮:“我們先請你來陳述你起訴的動因。”

  提芬妮微微一笑,仿佛等候這一刻已經很久。她身子前傾,將兩個孩子稍稍推向鏡頭:“這是我的兩個孩子,他們親曆了那可怕一切。希望他們能為今天的會議作證。”

  盧克溫和但堅定地說:“今天是調解,不是庭審。我們歡迎孩子在場,但發言還是請您本人來完成。”

  提芬妮輕輕點頭。她很快進入狀態。原本在鏡頭前顯得從容輕鬆的她,此刻語調變得莊重,臉上也收起笑意,眉宇間露出久積的憤懣。她挺直了背,語速不緊不慢,仿佛早已在心中排演過無數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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