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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範跑跑,馮鞏之《不能讓他走》-- 談社會道德及公共政策

(2010-02-26 21:55:24) 下一個
星辰的翅膀的《一堂哈佛道德課想到範跑跑》提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議題,中國社會需要道德的討論。因為道德的討論並非是無的放矢,好事者吃飽了撐的無事生非。道德應該是大到國家,小到地區的政策,法律製定,執行的依據。而道德的確立是需要經過社會討論的。

最近常看鳳凰衛視的《一虎一席談》,節目裏經常會對社會現象,法律,政府政策組織正反雙方的討論。看多了,有個大而化之的感覺,辯論的雙方鮮有用道德作為自己觀點的依據,反之倒是聽過幾次諸如“讓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的辯詞。聽後甚為驚訝,難道中國的法律,政策依據都不需要足夠的道德依據嗎?難道中國的法律,政策都是隻管道德以外的東西嗎?

改革三十年,中國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這是人所共知的。但並不是所有的變化都是有益的。現代社會的詬病之一就是道德的缺少,更準確的講是道德的混亂。對這個觀點,相信反對的聲音不會很強。

道德的混亂,還解釋了很多封建的,糟垢的東西,很多本來已被五四運動以來的多個思想解放運動推翻,拋棄的東西,諸如嫌貧愛富,追求虛榮,笑貧不笑娼,人身依附等等借了發揚民族傳統的外衣似乎都有還魂。糟垢的還魂,又反映出判斷好惡的標準,能稱為社會道德體係的缺失。

社會道德混亂,又如何期待法律,政策的製定能有堅實的依據呢?代之以的就隻能是隨機拍腦門,政策左右搖擺,甚至莫名其妙,也因此就出現了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甚至令人痛心疾首的政策,法令的製定,法律案件的判決。其間的典型之一,是造成巨大社會杯具效應的“南京徐老太事件”。

今年的春晚上,馮鞏有個相聲劇,《不能讓他走》反響很大,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那句馮鞏反複嘟囔的台詞,“難道沒撞人就不能救人啊?” 這句話暗諷的就是由“南京徐老太事件”等引起的難堪社會現實。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壽蘭老太太在某公交車站等車,據其稱被正在下車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則稱下車時見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邊,並且在其親屬到來以後一起送該老人到醫院,還墊付了200元醫藥費。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將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決的結果竟是各打五十大板,判彭宇賠償40%損失費計45876.36元。根據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的推理,彭宇送徐老太上醫院的行為純屬做賊心虛,“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麽要送?這個邏輯的延伸就是,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麽要扶?” 

類似的事件還有,拾金不昧的掃路工被失主告到法院,聲稱丟了幾百(幾千元),而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的判決竟是拾金不昧者要賠償原告的所謂損失。

由此類案件的判決,社會上接連發生令人辛酸的事件,也包括接下來的一幕。網友“任我贏”發帖稱,去年9月19日8時43分,在重慶南坪,一位約80歲的老翁摔倒在地,手足抽搐,無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帖子裏一幅照片讓人觸目驚心:老人臉朝下倒在人行過道上,一根拐杖丟棄在一邊,旁邊是七八個圍觀者猶豫的腳。

這個帖子在各大網站風傳,激起網民的激烈討論,短短四天時間,跟帖者超過兩萬。有網友表示,怕被家屬誣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網友表示,渴望人際關係回歸真誠。如何防止好心人被誣陷?有律師支招:幫扶前用手機拍下證據。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老人摔倒了,為何隻圍觀,不敢伸手去扶呢?有網友用“南京徐老太事件”來說明,“誰扶誰遭殃”。網友“嫑隻喊呺”跟帖感慨道:“出不起扶務費!” 網友“zzlaohu”也跟帖稱:“南京法官告訴我,扶起來,四萬五。看來我是扶不起。”網友“ouou723”甚至不無諷刺地說:“ 雷鋒要活到現在估計得罰得蕩了產!”

本人認為,以上的網友都還沒有說到點子上。自古以來,中國社會的道德,很大程度是由官家引導和影響的。法院的類似“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判決,對社會道德的流失難辭其疚。問題是,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法院的判決呢?隻能解釋為整個社會對道德的不推崇在司法判決上的表現。然則,一個缺乏對道德推崇的社會,GDP再高,有意義嗎?

當前的中國,比增長GDP更急需的應該是道德的重建。因為隻有以道德為基準製定的法律,政策才會有連貫性,持續性,也才是社會持續,公平,正義,和諧發展的基石。不幸的是,這麽簡單而重要的道理似乎無人在意。

問一個簡單的問題,現代的中國社會是一個有道德,重道德的社會嗎?

吾懷疑,甚至“中國社會需要道德嗎”這樣的問題,都未必能得到一個普遍一致的答案。要打賭嗎?

如果答案能榮幸的是,社會需要道德,那麽中國社會的道德是什麽?誰能回答?進一步問,中國社會的道德是如何形成的?這些問題我回答不上。(有誰能給上上課?)但有一條,僅靠皇權或是長官意誌強加於社會的所謂道德體係,是不會有廣泛社會基礎的,也因此是很難有被全社會所有公民自覺維護的動力的。這便是為什麽道德是需要討論的。

也許在美國,並不是學每個專業的學生都要求修道德課,但對政治研究,公共政策和法律專業,道德課是必修。道理很簡單,沒有道德基礎的法律和公共政策隻能是無根之萍,無本之木,更難以被公民接受,並自覺遵守。

美國社會的道德的形成是有路可尋的,可以簡單的歸為三個方麵,宗教教義,公共認知(common sense) 和社會的共識(consensus)。而公共認知和社會的共識都是通過學者的研究加上社會的討論而逐漸形成的。

曾經讀過,在美國,也發生過類似“南京徐老太事件”,但法院的判決卻截然相反。當原告提不出證據證明被告是加害者時,法院將原告駁回。法官給出的理由是,當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的過失時,不能降罪被告。因為如果判決錯誤,被告因助人而降罪,整個社會失去的,將是社會不能承受的道德,於是沒有人再敢於助人,而由此對社會的傷害遠遠高於可能的另一種判決方式。

就是基於社會的共識,維護道德的重要性,社會接受丟失道德的損失遠遠高於原告可能是對而被錯判的後果。也因此,在這個社會,被別人幫助是極為稀鬆平常的事情,這個社會也讓人感覺更為美好。

至於說到範跑跑,之所以範某能在辯論會上說得很多人麵紅耳赤,暴跳如雷,卻說不出什麽名堂讓範跑跑閉嘴,因為沒人能很確定的說出來,在中國,範跑跑的行為是不是為道德所不容,隻能任由範跑跑妖言惑眾。而反之,在美國,因為社會道德是清楚明確的,在許多州,範跑跑的行為是明確為法律所不允的,是根本不可能輪到他大言不慚,理直氣壯的為自己的卑劣行徑辯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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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Augustus 回複 悄悄話 in dubio pro reo
南京的法官不懂法律的基本準則。
懶風 回複 悄悄話 中國的判案是預設有罪,然後再找是否有足夠證據去證明無罪。
美國的判案是預設無罪,然後再找是否有足夠證據去證明有罪。

兩者對人權的重視度,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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