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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李銀河的支持者一隻寒號鳥的論爭(2)

(2006-10-29 12:37:27) 下一個

 

1. 關於李銀河的交換夫妻觀點,我說幾句

來源: 砧板  06-10-25 06:36:32

首先我要說,李銀河是嚴肅的社會學家,而且是中國最好的社會學家之一。她和王小波所作的同性戀研究,為中國的同性戀合法化做出了重要貢獻。李銀河至今是中國婚姻家庭法律立法方麵的顧問,也就是說她的家庭社會學和性學研究得到認可。

對於學術研究來說,學術自由是至關重要的事情,或者說是第一位的事情。學術共同體裏麵有一個信條,就是思想無禁忌,任何觀點都可以提出,以供討論和爭議。學者的觀點要影響社會其實需要很多中介,有漫長的過程,和各種阻礙。所以,學者盡可以提出驚世駭俗的觀點,或者大眾認為聳人聽聞,嘩眾取寵,標新立異,瘋狂墮落的觀點,社會會有很多遴選的機製。政府,法律,和媒體有很多過濾的措施來緩衝新的觀點對舊的價值體係和認識係統的衝擊,所以,沒有必要把學者的觀點視為洪水猛獸。學者也是在這種製約中自由地展示自己的觀點。

性學家不僅在中國是一個敏感的角色,在早期的美國一樣如此。著名的金西報告(第一次大規模調查美國人的性狀況和性生活的報告)在剛剛出現的時候,就被當作淫穢讀物,而調查本身也被猛烈攻擊和批判。但是,但時間流逝,曆史會把真正的金子留下來。後來金西報告成為性學研究的奠基之作,而從那時以來的性學研究帶來了無數革命性的觀念,影響了今天的戀愛,婚姻和家庭模式。

交換夫妻是一個當下敏感的問題,又是不可以回避的問題。我們這些人沒有這種需要,也沒有這種興趣,相反鄙視和反感這種行為。但是不能抹煞社會中有一些群體有這種需要,更不能無視交換夫妻已經是一種實際存在的,正在廣泛蔓延的現象。無論作為社會學家,還是性學家,李銀河都責無旁貸地要對中國的交換夫妻現象進行研究或思考,而作為學者她有絕對的自由表達自己的觀點。她的任何觀點都隻代表她自己的研究和思考,而不是她的實際生活。我堅信這輩子她不會做這種事,但是學者並不是為了自己的需要進行研究,而是為了社會的需要進行探討。

最終,學者共同體會對交換夫妻在中國的存在做一個描述和解釋,並提出建議。而政府和立法部門會根據學者的研究判斷交換夫妻是否合法,如何用法律來禁止或者允許,或者限製。但是如果學者不進行研究,學者不能自由表達自己對事情的看法,關於交換夫妻的問題就永遠不能達成深刻的認識,更不能出現共識或公意。

所以,我們盡可以對讚同交換夫妻的人表示厭惡和痛斥,但是應該知道學者具有探討和表達自己觀點的權利和自由。


注:不久前,加拿大通過法律,認為群體性行為為合法,其中自然包括交換夫妻。如果沒有加拿大有關研究的認同,不可能有這樣的法律出台。

至於我自己的觀點,我在很多場合說明過,我痛恨背叛,痛恨不專一,所以天然地厭惡交換夫妻。但是我願意聽到各種關於交換夫妻的不同觀點。

1.1. 提上來再講:板子認為大家都不了解學者是如何工作的?

來源: 鐵麵人  06-10-25 07:

學者難道是以張揚的方式在媒體上作學問麽?這樣的方式,到確實有很多人在用。
難不成以解剖小白鼠的方式解剖人類的道德(甚至是畜牲都會有的道德),並一定要向普通公眾百姓說明,,展示,並渲染這一切,才是作學問的方式嘛?
並告訴那些根本不是學者的人,從生命的角度上講,屠殺白鼠根本是不足掛齒的。
就是學者工作的方式了?
科學研究,也是有度及道德底線的,這就是為什麽美國這樣一個自由社會會對克隆人持有如此大的爭論。人不能什麽時候都可以拿自由說話。而這種問題,相對於克隆人的倫理問題,可要惡多了。

此學者,可是沒有通過什麽社會的很多遴選的機製傳達她的東西。她可是直接麵向大眾的。且沒有提供任何(從其新聞上看)能夠說得過去的科學理由,數據,支持她的觀點。
另,她也不是針對什麽一部分有換妻需要的人而言,她所針對的是整個社會的道德體係。
我想就算加拿大通過了群體性行為為合法,並有有關研究的認同,他們也不是通過媒體,讓專家去遊說大眾吧?!

通過,不意味著支持,隻是一種容而已。本人當然容所有難容之事,又或者不容也要容。

1.1.1. 嗬嗬,你的觀點也有同樣的價值,這就是討論和爭論的意義

來源: 砧板  06-10-25 07:06:41

李銀河的觀點,暫時還隻是她自己的觀點。但是她比普通人更有機會影響學術共同體,甚至中國的有關立法。
博克時代,正好是每個人自由表達權利更平等的時代。我想李銀河選擇用博克來發表自己的觀點,也是她暫時無奈自己的觀點不被接受吧。

1.2. 我也不讚成以人身攻擊來批駁她。那麽我就學術來說,李銀河關於

來源: 玉珠  06-10-25 07:

換妻結論的除罪化是正確的,但是對於合法化的認為是不成熟的,另外論證過程也是不對的。

如果我論證,簡單說,首先,我們應該明確知道,倫理觀是個人的。而換妻很明顯是觸動大部分的人道德底線的,也就是說,它引起大部分人的厭惡是正常的。但作為現代有客觀思考能力的我們而言,我們不能說少數人的不同大部分人的倫理觀時,這樣的倫理觀就應該被禁止從而定罪。最重要的而是在於看它是否危害社會。

第二,我們現在還很難肯定換妻的結果是危害更多或者還是完善社會穩定。比如說,有人

認為換妻導致了夫妻感情破裂,孩子人生觀、性觀念錯亂等,我們必須要注意的是,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部分,如果它不穩定,那麽社會就會不穩定;但是我們還是看到一些反對意見,說相反夫妻感情反而親密了,當然我們不能因為他們說了一些類似的話,就肯定換妻就是好的……

其三,既然目前是這樣的情況,那麽我們就不應該匆匆地去要求國家、政府來幹涉,而是需要一段非常長的時間來觀察。是否換妻有必要去用合法化來保護,或者由於長時間的觀察反而發現它如同吸毒等行為更多的是對人類的危害從而應該用法律來定罪製止?

所以目前的結論是,在它沒有危害到公眾利益的前提上,可以除罪,但在一定的情況下也需要製止。比如,在自己的別墅,開私人換妻party,參加的人都是自願的情況下,那麽沒有可能去禁止。但是如果在公寓情況下,進行這樣的派對,不滿的鄰居就有權要求警察去製止。

現在就談國家、政府幹預,合法化,實在太幼稚。

1.2.1. 珠兒說得不錯,我不當人身攻擊來批駁她,然此人在我眼裏

來源: 鐵麵人  06-10-25 07:18:34

照實可惡,不斷在媒體上挑起事端,直接以專家的權威身份影響整個社會的道德體係,卻沒有提供絲毫你所說的第二條的充分支持證據,這便是學者的操守問題了。
作為所謂的權威,應當為自己所言,所寫,負相應的社會責任。

1.2.1.1. 我就是這意思。作為研究者,就要有研究學者的操守。不能隨意說

來源: 玉珠  06-10-25 07:24:53

我的博客我的地盤兒,我想怎麽留言就怎麽留言,從一個人,特別是學者,有名之後(即便你不願意),你就必須承擔一部分的社會責任,這的確無奈,但作為人和動物的區別,我們必須要懂得什麽是責任、義務,特別是成年後。有了充分的論證和論據,我們才可以尊重一個真正學者的學術態度。

1.2.1.2. 嗬嗬,我想你們可能受了媒體的影響,先入為主了。如果麵對麵聽她談

來源: 砧板  06-10-25 07:27:42

可能不是這種感覺。她不至於那麽愚蠢,受人於柄,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

媒體總是添油加醋的。可以理解你的厭惡。

1.2.1.2.1. 哎板子,你認為每個國人都會去她的學術著作中逛逛嗎?

來源: 鐵麵人  06-10-25 07:31:16

絕大多數人,可能隻會記得:那是權威的話...吧?絕大多數人也隻是看看新聞吧?

兄弟不會不知道我在講什麽吧?嗬嗬...

1.3. 板子能否說說,按李的觀點,換妻被道德接受了,你有什麽

來源: 鐵麵人  06-10-25 07:24:36

可以依據的,能夠支持你所說的李絕對不會成為換妻行列中的一分子的說法?這個絕對,從何說起?
兄弟間,是善意的抬杠阿,隻想知道你為什麽這樣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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