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難題,今天困擾中國。上自政府,下到八零後,莫不為之煩惱。個中原因可謂千頭萬緒,今天隻說一條,那就是工商資本的投機化。
我當年搞田野調查,到了徽南農村,看到無數高簷大宅,富麗輝煌,無比驚詫。在震驚之餘,我卻被一個問題給纏繞住了:這些大宅子的主人當年都是在淮揚一帶顯赫非常的鹽商、茶商,販鹽賣茶在明清兩代是最為暴利的產業――因為需要政府的牌照,相當於專賣的性質,那麽為什麽這些鹽商茶商不把錢拿去擴大再生產,卻要把銀子運回偏僻的老家,蓋這些好看不中用的大宅子,買一大塊產出效率很低的紅壤地?
有人解釋說,這是中國人葉落歸根的傳統,是顯耀鄉裏的宗族思想在作怪。我不以為然,說來商人都是沒國界的,隻要有錢賺,連國家都未必認,何況鄉裏了。
又有一回,重讀《史記》,我被司馬遷的土地觀給迷住了。在中國的史家中,司馬公是最重視商業的一位,在《史記》中有專門的《貨殖列傳》講到先秦和漢初的幾個大商賈,後來史家的曆代史書中都有《食貨誌》,是幾乎已經看不到商賈的名字了,一代不如一代,用在這個例子上非常恰當。司馬遷把“富裕”分成三種,本富、末富和奸富,本富就是靠農田致富,末富就是以工商致富,所謂“本富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可是司馬公接著又說,“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絹文不如移市門。”
這就奇怪了。既然農田為“本富”,可是為什麽賺錢卻比不上“末富”,如果大家都去追求“本富”,不是明擺著會吃大虧乎?好,接著司馬公給出了第三個結論――這也可以被看成是“理財建議”,他說,“去就與時俯仰,獲其贏利,以末致財,用本守之。”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跑到商海中盡情撲騰,大把賺錢,然後回頭去買房子和田地,用房子和田地把賺來的錢牢牢守住。
現在很多人不就是這麽幹的嗎?中國的房價不就是這樣被炒起來的嗎?民眾的煩惱不正是因此而生嗎?
然而,批判歸批判,事實卻比冰還冷。曆史學家李劍農在《先秦兩漢經濟史稿》中說,“司馬遷之觀念如是,秦漢間大多數人士之觀念亦如是,甚至於由秦漢以至於今日,中國大多數人之理念,尚未能大異於是也。因此一切士農工商的活動,最後以取得大量土地而成富為目的。” 李先生寫這段文字是在1950年代中期,又半個世紀過去了,規律還是規律。
人們肯定還會問,為什麽大家從高贏利的工商業賺了錢,偏偏要再轉投到低贏利的土地中呢?司馬遷其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我來點破最後的秘密吧。因為中國的治國者是全世界智商最高的人,他們最早明白工商業比農業更能斂聚財富,所以早早的就把這些產業收歸國有化。這個有多早呢?說出來嚇你一跳,早在公元前770年,齊國的管仲就把鹽業和鐵業收歸國營化,那時候,歐洲的鐵器還沒有普及,美洲還在獵人頭玩。從此以後,秦漢唐宋明清民國,隻要是能賺錢的工商業,國家無不收歸國營,從鹽鐵,到茶酒,到漕運,到對外貿易,到礦山鐵路,到銀行電信,現在,我們還有一個部門叫國資委,專管此事。
當國家把工商業控製住後,私人資本在其中的角色就很微妙了,人人都知道那裏的錢比農業多,可是誰也不敢往大裏玩,因為千年以來的教訓告訴大家,你搞得稍微大一點,一定會與“國家利益”衝突,一博弈,要麽滅家要麽抄產。我曾經算過一個數字,以用途最為廣泛的鐵器工坊為例,從先秦到晚清,最大規模的私人企業不過千人,2000年間規模幾乎沒有擴大過。
法國的年鑒派史家布羅代爾在他的著作中就曾經寫道,無論中國還是伊斯蘭教社會,政府的權力太大了,使富有的非統治者不能享有任何真正的安全。因而,最成功的商人麵臨的一個永恒的問題是――在哪裏再投資他們的利潤。他最後說,“中國商人對任意征收的恐懼始終揮之不去”。
正因此,司馬遷的第三段話就如幽靈般的出現了:大凡在工商業中賺了錢的,馬上轉身去購買土地,是為“以末致富,以本守之”。
言論至此,讀者應該明白,在千年中國,土地其實不是由泥巴構成的,它是一種“類貨幣”,是資產階層逃避政府力量的一個避險性工具。
回頭說到今天,中國房價為什麽日見日高?除了城市化運動、地方財政被土地綁架等原因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正是,近年以來,大量工商業資本洶洶湧進地產業,企業家階層因“國進民退”對實業產生厭倦,投機心理大增。在這樣的背景下,無論是房產稅的征收或是加大土地供應量,都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解決之道何在?那就是以市場化的改革,活躍工商業經濟,讓工商資本留在工商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