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年前的中國人是有言論自由的,雖然程度上不盡人意,總勝於無。就是在中共在全國範圍內掌握了政權以後,也不可能一下就控製所有的新聞出版行業。自由是一點一點失去的。從八大民主黨派成為共產黨的附庸開始。當民主黨派的領袖如,章伯鈞,羅隆基,史良,成為共產黨的部長,享受四級或六級待遇開始,他們也失去了做為獨立聲音的資格。共產黨又通過公私合營掌握了一切社會經濟資源。通過了曆次運動,1958年以後主旋律以外的聲音不但會被群起而攻之,發出聲音的肉體也會陷入經濟上的困境。畢竟,魯迅在橫眉冷對千夫指的時候,每月有一千大洋的薪水。而大多數右派在失去政治權利的時候也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改革開放二十幾年後,中國又有了私有資產。人們不領政府的工資也能生存,甚至活得更好。在收起了共產主義大旗以後,中共能聚集民眾的隻剩下了民族主義。官方對不同聲音的口誅筆伐即是力不從心,剩下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禁”了。可惜在商品社會裏禁止隻會引起人們的好奇心,效果是適得其反。以至有人認為是書商炒作。
但這一切隻是言論自由的必要條件。自由不能賜予。在極權社會爭取言論自由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一過程1989年以前就開始了。最近章詒和等對新聞總署的禁書令的幾次公開聲明,又是一次在法律範圍內的有力抗爭。章詒和們正用他們的行動去奪回在他們父輩手中失去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