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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7)
暑假忙昏了頭,現在終於可以放鬆一陣。盡管說放鬆,還是在做些項目的,就是這兒一天那兒一天。於是開始盤算要在女兒學校做義工。這事已經想了很久 了。從前做過其他方麵的義工;但因為帶倆娃的日子繁忙耽擱了去學校義工。一直不去,覺得挺不好意思的。想要開始,還有手續要辦, 一聽還挺複雜:要作犯罪審 查,看看有沒有案底。完全理解家長們對子女安全的擔心,可是,這個過程真是。。。。先要到學校領表格,簽字並附上20加幣的銀行擔保支票 (certified cheque),交給學校。學校會作為證人簽字,然後交警察局。警察局查完再寄給我,我再交給學校,學校交給教育局中心確認,再交回給家長。。。。每年還 要填張聲明,以繼續保持“清白”的狀態,否則要重新申請。。。看來我們都習慣了那種上網一申請,立馬解決問題的風格,被寵壞啦!
看來準入門檻(entering barrier) 還是很高的。可是義工還是也要做啊,想起娃們自豪激動地說:這是我媽!我媽來幫忙了—— 我能不去嗎?再看看學校需要義工的日期,哎呀,怎麽單位客戶和娃學校心有靈犀,每個月都安排在同一天 項目/義工。。。其實有些父母也不是不願意作義工,就是這工作時間安排不開。真心崇敬那些當義工的父母。要做個義工,得排除萬難,沒有那麽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