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喜歡Camp,而我是個溫室裏的花朵,最不喜歡就是在潮濕,寒冷的野外宿營。談戀愛和剛結婚期間為了配合他的熱情,赴湯蹈火了幾次。自從生了小孩就沒有在野外搭過帳篷。可是LG還是念叨孩子再大一點就要出去野營。
為了能達到中立,野外宿營並睡在溫暖的地方,我們買了個可以做7個人的Van。倒是很大,作為倒下後睡2個大人加一個孩子沒有問題。但是座椅不是full flat,坑坑窪窪,睡過一次,我一夜都沒有睡著。還是不能滿足我的要求。
前兩天在東京台場有個camping car的展示活動,很是高興。全家去看了一圈。日本的camping car都是改裝車。就像日本的住宅一樣,力圖在狹小的空間內,做出很多壁櫃,吊櫃。沙發變雙層床等等(有點象小時候打的家具)。
便宜的300~400萬日元,貴的就是進口的,得600~800萬日元,很豪華(不錯!)
我比較喜歡的是拖車類型的空間大,寬暢。可以以拖車為據點,開著小車玩等等。但是拖車牽引執照是必須的。不說花錢了,連開小車都膽戰心驚的我,就別提牽引個大車了。
還有camping car中都有廁所、浴室、小廚具。據說很少有人在車裏做飯、因為做飯的味道會充滿車廂。還有廁所、還要自己將糞便倒到廁所(雖然還算幹淨)。浴室嗎、日本到處都是溫泉、所以又何必在自己的車上洗、收拾起來也麻煩。
小巧玲瓏。紅色衣服的人的地方是個很大的地板下儲藏空間
上麵那個車的裏邊。麻雀雖小五髒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