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達芬奇密碼》簡評zT
(2006-07-16 02:30:29)
下一個
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達芬奇密碼》簡評
新恩
<一>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盡管人們常常刻意製造“驚天密聞”。但在曆史的長河中,他們以及那些“密聞”不過如同“早晨速散的甘露”,留下的隻是一堆笑柄……
基督教創立以來,人們對它的顛覆,從來就不曾停息過。常常是軟硬兼之。或是武力,或是誣蔑。雖然方式各異,他們卻有一個共同點:都舉著真理的旗號(哪怕是處死基督的理由也不例外)。無論他們多麽言不由衷。而令人驚訝的是:基督教會不但不見萎縮,反倒生機勃勃!在古老的舊約聖經中,詩篇第二篇的作者就曾生動的描述這種情形。世人說:“我們要掙開他們(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 這不僅是對作者所處時代的反映,也是後來事件的預言。尤其是指出人們對耶穌基督的瘋狂行徑。 照這話,布朗(Dan Brown)的《達芬奇密碼》來了。
刺激、緊張,相信是大多數《達芬奇密碼》讀者的閱讀體驗;但惱人的曆史“密碼”,卻令許多人陷於困惑、彷徨之中。
它的故事很老套:一宗謀殺案,留下蛛絲馬跡(死者索尼埃的遺跡),天才主人公展開福爾摩斯式的偵察,神秘的敵人深藏不露,幾經周折發現原來就在身邊(甚至是要好的朋友),最終(劇情的)真相大白。書讀完了或電影看完了,但這最終的“真相”,卻縈繞在許多人的心頭。透過一個陰險的老爵爺雷•提彬的口告訴我們:耶穌曾經與抹大拉瑪利亞結婚,並有後人代代相傳。而教會近2000年來(特別是尼西亞會議後),一直隱瞞真相,並且隨時準備殺害知道這真相的人(曆史上甚至有過屠殺)。另外,為了守護並在合宜的時候公開這個真相,秘密社團郇山隱修會(The Priory of Zion)成員絞盡腦汁。傑出藝術家達•芬奇(該會的成員),則把這些秘密都藏在自己的畫作中。“密碼”主要在《最後的晚餐》裏(Last supper)。 把基督說成是普通人的,大有人在,說基督結過婚的也有。希臘作家尼科斯•卡讚察斯基((Nikos Kazantzakis)的小說《基督最後的誘惑》即是一例。但布朗與之不同的是在‘寫在前麵’的宣稱:“本書中所有關於藝術品、建築、文獻和秘密儀式的描述均準確無誤”(All descriptions of … documents … in this novel are accurate)。令許多讀者在曆史與虛構中無所適從。這便是這部書和電影引起全球風暴的關鍵因素。但這一切真如作者所宣稱的那樣嗎?即使作為非基督徒,無論是出於對(真)知識的求索,或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還是對於他者信仰的尊重,都應該對《達芬奇密碼》進行“解碼”。而作為基督徒,必須嚴肅的對待它,讓自己的信仰在真理麵前、曆史之中有合理、充分的交待,並努力的去見證上帝的道。下麵讓我們一起來破解嚴重混淆視聽的丹•布朗“亂碼”。
1.尼西亞會議是基督論的分水嶺?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以及他所控製的尼西亞會議, 在整部書裏都是作者對基督教理解的焦點所在。而其中最重要的觀念便是:在這之前,耶穌一直被認為是普通人。經過君士坦丁才宣布耶穌是神。所有認為耶穌是凡人的作品被銷毀,隻選了一部分說耶穌是神的作品成為正典(即新約)。但是最大的麻煩來自活生生的見證――耶穌的後代。因此,羅馬(官辦)教會掀開了不記代價、不擇手段的瘋狂的對耶穌後代的逼迫序幕。
任何稍有基督教早期曆史常識的人,都會看出上述觀點的幼稚可笑。書中的“神學家”雷•提彬是一個作案高手,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神學騙子。因為,在《新約》(這些第一世紀中葉到晚期著作)中,基督的神性是強調的重點,但人性同樣是重點。而且難分先後。第一卷福音書就開宗明義的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是亞撥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 《路加福音》以更長的篇幅說明基督是亞當的後代; 馬可的基督形象更是一位風塵仆仆,經常疲憊不堪的人子;第四福音書則見證了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而且有眾人的體認! (如果我們不是瞎眼的話,就不會把四部福音書中,幾乎每一章都出現的基督的自稱――人子――視而不見!)較後的使徒保羅的基督論在原則上也沒有兩樣。一方麵承認祂是“上帝的兒子”,另一方麵承認他的身世是“大衛的後代”。 無論是福音書的使徒們還是保羅,基督的死都是信仰的關鍵。試問:初期教會是信仰一位會死亡的上帝嗎?如果我們對他們的上帝觀稍加考查便會立刻否認這一點。難道這樣的《新約》就是君士坦丁所選擇隻說耶穌神性的文本?況且,對耶穌神性的觀點是在尼西亞會議之後嗎?斷然不是!如果我們瀏覽一下主後300年前的神學家著作及教會曆史,便會發現,他們不僅論述了基督的神性,甚至為了這樣的信仰而殉道!著名的有殉道者遊思丁(Justin Martyr 約100-165)、俄立根(Origen約185-254)、愛任紐(Irenaeus 約130-200)、特圖良(Tertullian 約160-225)等等。
正典的產生不是象布朗所說的,原先有八十多部福音書(迄今為止,收集最多的是哈佛大學教授克斯特列出的60部,其中隻有5部體裁類似新約福音書), 通過被迫的投票產生現在的版本。事實上,新約正典的形成有曲折的曆程。在第一世紀60年代,保羅的書信在教會中就已經具有與舊約等同的地位。 隨著異端諾斯底、馬吉安的出現,教會迫切需要編輯可靠的使徒著作對信仰的規範。教父中最早提出正典的或許是亞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 約150-215)。但特圖良、愛任紐都製定過相應卷目。而四福音和大多數保羅書信最沒有疑問被列在其中。在1740年發現的穆拉多利(L.A.Muratori,年代約190A.D.)殘篇, 為我們提供了第二世紀教會所選定的新約目錄。它與現在的新約目錄十分接近。但正典的確立遠沒有結束,直到尼西亞會議之後還在進行。在367年亞他那修的一封信中,列出了之前教會廣為流傳的(直到現在)27卷目錄。 隨後在397年的迦克頓會議上被確立。在整個過程中,始終遵循嚴謹的原則去認定。 有件事或許能幫助我們更好了解事實,那就是亞他那修主教為了信仰,曾經幾度被當局流放。這說明教會信仰與國家政治之間沒有人們所想象的那麽密切,也說明這份書單具有不可抗拒的權威性。他的信仰宣布了對政治的最終勝利。這與布朗所宣稱的“事實”簡直是天淵之別!我們不禁要追問他寫出如此匪夷所思的“曆史”,究竟是依據什麽文獻?在書中他引用的是《腓力福音》和《瑪利亞福音》兩卷文集。現在我們去看個究竟。
2.旁經的思想及可靠性如何?
諾斯底異端的出現給傳統教會帶來很大的壓力,他們冒權威人士之名寫下許多偽書,混亂信仰,迷惑幼稚的信徒。這些作品被稱為旁經,最著名的是《多馬福音》。 《達芬奇密碼》中提到的《腓力福音》大約是第三世紀的作品,內容異常晦澀,主要的思想是強調書中的“真知識”。另一本《瑪利亞福音》是第二世紀的作品,全書有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討論“罪與物質”的問題,第二部分是關於主給抹大拉瑪利亞特殊啟示的論述。 因為這些書信的內容與舊約聖經及耶穌門徒所教導的截然不同,被定為異端。書中不僅有對救贖主基督的不敬,更是對舊約聖經的耶和華上帝極盡百般褻瀆。 而耶穌十分強調自己是耶和華上帝的兒子,由祂所差,為要成全舊約聖經早已應許的救恩。因此,這些文本當然的被教會拒絕。但這不是發生在尼西亞之後。愛任紐的《反異端》就是重要見證。
即使拋開文本的曆史可靠性以及諾斯底異端思想不談,小說所引用的兩段話,也不足以證明耶穌結過婚。 先看《腓力福音》的:
“救世主同伴是抹大拉瑪利亞。耶穌經常親吻她,愛她勝過其他門徒。其他門徒很氣憤,表達了他們的不滿…”。
作者告訴我們,“同伴”在那個時候就是指配偶。這是“任何一個亞拉姆語學者都會告訴你”的。 首先,經文的原作是希臘文,翻譯的是科普替文(Coptic),與亞拉姆語毫不相幹。希臘文“同伴”( koinonos)在聖經中也是普通的用法,並不是特指配偶。 親吻也不能說明他們的婚姻關係。在猶太人中,在中東和西方教會中都有聖吻的傳統。此外,如果耶穌愛他的妻子,為什麽門徒要“氣憤”?這不正是他們一貫的教導嗎? 作者進而解釋說,如果承認耶穌的婚姻就會削弱祂的神性。
我們已經看過四福音對耶穌完全人性的描述,假如耶穌真有結婚為什麽使徒不敢承認?!這也是正常人的一部分。少了婚姻的記載,並不能在根本上使我們對耶穌的認識變得輕鬆。正如楊腓力(Philip Yancey)《耶穌真貌》一書的英文標題所斷言的:The Jesus I never knew. 對基督教而言,福音書加上耶穌的婚姻(如果是真的)的記載也不至於致命,最多隻能在程度上使神學的思考更複雜。但從新約來看,門徒們顯然沒有患神學恐懼症。反倒處處顯出深邃的思想洞見。無論是福音書(尤其第四福音)抑或保羅著作還是《希伯來》的作者都是如此。既然這樣,為何福音書沒有耶穌婚姻的記載,最自然的解釋就是——耶穌根本沒有結婚!布朗繼續說道,作為猶太拉比(Rabbi),耶穌沒有結婚是不被允許的。這是約在耶穌死後200年編就的猶太文集《密施拿》(Mishnah)的觀念。在耶穌生活的年代,有許多猶太人獨身,較集中的是埃塞尼派成員。他們居住在死海附近的山洞,遠離塵世的喧囂,專心研讀律法(Torah)。施洗約翰的生活方式就很接近,我們同樣沒有見到他的婚姻記載。(1947年發現舉世聞名的《死海古卷》就在該地區。 丹•布朗說死海古卷是君士坦丁試圖銷毀的福音書,關於耶穌是凡人有毫不含糊的說明。 這簡直是胡扯。因為古卷根本就沒有關於耶穌的事。隻是一些希伯來聖經抄本以及該教派的若幹信條、生活指南。)即使猶太人在耶穌年代有要求拉比必須結婚的習俗,耶穌也未必一定照辦。在四福音的講論中,他對“以人間遺傳廢掉上帝的律法”的憤怒,難道還不夠引起我們的注意嗎?而且他明確的教導說,獨身並非罪過,隻是要謹慎。
第二段出自《瑪利亞福音》的引文同樣說明不了問題:
“彼得說道,‘救贖主真的背著我們跟一個女人說話了嗎?我們需要掉轉方向,都聽她的嗎?比起我們來,他是不是更喜歡她啊?’”然後是利未對彼得的批評。
我們看不出有什麽關於耶穌婚姻的“密碼”。門徒這樣的反應不是頭一遭,在約翰福音第四章中也有。同樣是對耶穌與女人說話驚訝不已。這可能反映出猶太的男女之間的觀念,也許還有門徒早期對耶穌工作的習慣性不能理解。但它不能提供耶穌婚姻的清楚證據。接下來我們需要來討論這些文獻的思想,還有關於文本的性質與詮釋。
靈肉對立二元論是諾斯底最為著名的思想之一。它強調上帝的超越性,對於一位有血有肉的上帝,是無法接受的。他們認為創造萬物的上帝是低級的神明也是無知的神明。因此,諾斯底對上帝之子耶穌的實在人性極端否認。幻影論(Docetist)便是代表。對於他們的著作中會出現耶穌人性的描繪,甚至結婚,是令人難以理解的。事實上,他們比誰都熱衷於擁護耶穌的神性。 這與丹•布朗的觀點相去萬裏。那麽,我們如何理解上述的兩段引文呢?在《詮釋與過度詮釋》一書中,意大利學者艾科(Umberto Eco)給了我們很重要的線索,寓意法是諾斯底派最慣用的手段。猶太人斐羅(PhiLo)解釋亞伯拉罕與撒拉結婚是與抽象的智慧聯姻,也告訴我們在亞曆山大受教的知識分子,多麽熟悉這套方法。 這樣,我們便可能還原他們的意圖了。
無論是《腓力福音》還是《瑪利亞福音》以及諾斯底別的福音書,都不是嚴謹的曆史著作,而是哲理故事。這在希臘文獻中俯拾即是。 瑪利亞作為受彼得逼迫,沒有地位的女人就是該派的原形。彼得就是傳統教會的代表。瑪利亞與基督具有特殊關係,並獲得秘密的啟示。這十分符合該派一貫的靈知主張(這一點大部分異端都不例外):唯有他們擁有更高的真知識,倍受至高者的恩寵。彼得的憤怒,顯明傳統教會的無知,並對他們粗暴的打擊(被定為異端)。曆史上這些理論一點也不新鮮。
第二個“亂碼”告破,我們稍後繼續進到第三個。
<二>
我們在看過神學思想與經文文獻的詮釋之後,我們來看看曆史與藝術問題。在《達芬奇密碼》中,曆史的問題比比皆是。無論是思想史(就如我們看過尼西亞前後的神學),還是一般的曆史事件。曆史學家愛爾曼(Bart D. Ehrman)指出,君士坦丁根本就沒有下令編一本新《聖經》。 而丹•布朗對於書中主角之一的抹大拉瑪利亞的描寫,更加離譜。因此,我們有必要繼續探討曆史真相,認識抹大拉瑪利亞的原來形象。即使無法完全的還原,但根據可靠的文獻,我們可以知道基本狀況。就如一張照片盡管不能完全代表一個人,它卻能勾勒出那人的主要特征。
3.抹大拉瑪利亞究竟是誰?
抹大拉瑪利亞在現代基督教題材的作品中,引起了高度的重視。無論是《基督最後的誘惑》,還是韋伯(A.L. Webber)的音樂劇《超級巨星:耶穌基督》(Super star:Jesus Christ)。在《達芬奇密碼》裏,更被推崇到無以複加的地步:女神,使徒中的使徒(The Apostle of Apostles)。這與聖經以及教會傳統所描述的截然不同。
《新約》中一共提到七位叫瑪利亞的婦女, 其中耶穌母親瑪利亞與耶穌住伯大尼的朋友拉撒路的姐妹瑪利亞的地位較突出。前者作為耶穌的母親,我們無須費述。臨終前把她交托給門徒代盡孝道。 另外,他(釘十字架前)在伯大尼所說的話,使我們的印象格外深刻。他明確告訴門徒,要在普天下傳揚這女人(伯大尼瑪利亞)所作的。 抹大拉瑪利亞在聖經中雖然記有許多的篇幅,但她顯然沒有“聖杯”傳說中的那般地位,可是也絕不象布朗所說的:教會誣陷她是妓女。把抹大拉瑪利亞說成是妓女的是大格列高利(Great Gregory)。但他的出發點不是惡意的,而是因為將她與《路加福音》第七章中的婦人誤解為同一人。 而現在,謹慎的聖經學者或布道者都不這麽看待。 不過,大格列高利的說法與丹•布朗的意思還是有很大的差別。因為他說抹大拉瑪利亞在遇到耶穌前是個不良婦女,自歸正成為基督徒後卻是判若兩人;而丹•布朗說教會一直在毀謗她。《聖經》說耶穌曾經趕出她身上的鬼,這並不能說明任何與不道德方麵的必然聯係。即使鬼有七個。不過可以肯定,在認識耶穌前,她的人生十分痛苦。作為一個經曆了如此殘破生活的人,在遇見耶穌時被完全改變,試想她對耶穌的感戴之心,無論怎樣都不算過分!這一點我們很相似。因而,福音書中有關她對耶穌的愛(宗教的深情),是十分恰切的。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真的。其中,最令人感動的莫過於她在主日黎明,帶著一百斤香膏摸黑趕到耶穌的墳墓了。又因為見不到主耶穌(已經複活),在那兒尋找、哭泣,直到見到複活的耶穌。才轉憂為喜,去向耶穌的門徒們報信。 如果象布朗所說的,教會(透過現在的福音書)極盡能事的毀謗她,怎麽可能有這麽多很正麵的內容?
至於她的婚姻狀況,除了在前文所引旁經的兩處意思甚不明了的話外,在目前所知的正典外的文獻中沒有任何說明。聖經同樣也沒有任何說明。在《達芬奇密碼》中稱她與耶穌結婚,而且在耶穌釘十架時候就已經懷孕。 這簡直是無稽之談。書中的雷•提彬這回也與發表其他論調的引經據典不同,而是隻字不提。當講到耶穌後人的根據時,卻想出了一本子虛烏有的“耶穌家譜”。同樣虛妄的還有說到抹大拉瑪利亞的身世是便雅憫支派大衛後代。 難道這就是作者宣稱的“所引文獻都真實無誤”?後來好不容易舉出了“Q”文獻, 這與家譜毫不相關。《聖經》中,使瑪利亞與其他信徒身份不同的是她的家鄉――抹大拉。意思是“塔”。
在福音書中,她留給作者的印象大致如此:她是一個蒙主恩典的信徒,耶穌早期的跟隨者之一;也是一個較富裕的婦女,(和其他的婦女一起)是耶穌與門徒傳道事工的重要支持者; 曾經與婦女們追隨耶穌十字架下; 是耶穌複活的第一個見證人。 在大公教會傳統中,她往往被看作是具有熱忱信仰的典範。直到今天仍然激勵著成千上萬的基督徒。這有難以計數的藝術和講章為證。
4.基督教(天主教)壓迫女性嗎?
布朗認為抹大拉瑪利亞之所以成為“千古怨案”, 與基督教會一貫壓迫女性的作法息息相關。如其他方麵一樣,他很好地利用了女權主義反基督教的某些觀念。她們認為基督教是極端的男權主義者,作為西方文明(最大影響力)的源泉,正是它(最大程度上)促進了西方的男權社會結構。因此,需要一場革命。對於這場革命,褒貶不一。但“此地無銀三百兩”,西方之所以出現女權主義,而不是問題更為嚴重的亞洲(印度、日本、中國等),恰恰體現了基督教的人道精神。據筆者所知,近幾十年來基督徒對女權主義者的態度很溫和,即使對話也保持十分優雅的氣度。許多第三國家的婦女生活都因為基督的福音得到很大的改善。就如中國,廢除婦女包腳,提倡女孩上學的正是基督徒――孫中山。那麽,在天主教的信仰中,是否如布朗所說的“極端仇恨女性”?
天主教與新教的信仰有很多的不同,其中最明顯的就是比新教更尊重《次經》、《旁經》,還有就是對馬利亞的崇敬。 但不是抹大拉的馬利亞,而是耶穌的母親。這幾乎在任何天主教堂都可以見到。如此簡單的常識足以揭穿布朗的謊言,何況在教會許多工作上,都有女性基督徒的參與。即使在《達芬奇密碼》中也出現修女(嬤嬤)在教堂中擔任後勤職務。 因為天主教會中有無數的修女,是眾所周知的事。《聖經》中對婦女在教會中的角色加以限製,以及對婦女生活的勸誡的原因,不是要壓迫女性。恰恰相反,是為了使她們發揮基督徒婦女的最重要功能,以及使她們過與自己身份最合宜的生活。必須承認,盡管“中性”可能成為一種潮流,但沒有人可以忽視男女性別的迥異。否則,會帶來很嚴重的後果。更加細致的分析兩性的差別,是現代心理學努力的基本方向之一。保羅禁止婦女講道(在公開聚會中教導大眾), 是因為他注意到女性獨特思維的方式。大致而論,對神學的理解,女人不如男人,而且不容易嚴謹。甚至常常學習卻不能明白。 另外,由於男女的邏輯差異,女性說話更容易離題又不容易節製。異端的曆史告訴我們,禁止女性擔任教會講壇工作的決定是睿智的。這不是歧視她們,而是不太合適。對男人而言同樣也有不太合適的領域。彼得告訴基督徒婦女們不要以外表的華貴為妝飾;而要以裏麵的安靜、溫柔為妝飾,這在上帝麵前是極寶貴的。 這些話不僅沒有過時,在浮躁的今天甚至顯得比古代更重要。“賢德”,是《聖經》對婦女的基本要求之一。無論是在猶太人還是基督徒中間,被稱讚的都是那些“智慧”、“才德”的女性。 (但基督教杜絕搞什麽女神崇拜。中國有不少的女神,甚至有管玉帝的皇母娘娘,但對封建時期的中國女人的命運沒有什麽改變。)論到婦女,《聖經》指出她們的主要職責不是創業,而是建立家室。現代社會的最大危機之一,或許就是我們對家庭傳統的“解構”。所以許多家庭散架,破碎不堪。這一切恰恰是建立在我們對女性,或女性對自己的確切定位上。所謂民族的興亡在於母親。但諷刺的是:在大張旗鼓的女性解放中,她們得到了很多,卻喪失了最為重要的母性。忙碌的心理輔導師,日複一日的傾聽著這些不斷重複的悲劇。當然,女性角色不是現代家庭悲劇的全部。透過它,我們至少學會欣賞傳統觀念的現實意義。
基督教所教導的,不是鼓吹“男性主義”,而是呼籲女性的歸正,以致可以行各樣的善事。 (男性回歸的話題,不在本文的宗旨之內)。
布朗的曆史觀念充滿“亂碼”, 那麽藝術又是如何呢?
5.達芬奇與文藝複興
如書名所示,達芬奇和他的畫作,是本書最為重要的線索之一。“最後晚餐”裏耶穌右邊的那個人便是一切的焦點。同樣是雷•提彬,這回他扮演藝術評論專家,似乎還是最權威的,包括古往今來。雷的解說不失有趣,但小說作者如此絕對化的藝術觀卻頗顯荒謬。任何一個有藝術常識的人,都知道很多藝術的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那個時代;但同時也知道他不足以道清一個時代,甚至是一個事件。沒有人認為,他隻要聽貝多芬第三交響曲就能清楚知道那時歐洲的真相,或是法國大革命的具體情形。相反,我們要了解他和他所處的那個時代才能理解他的藝術作品。達芬奇的畫也不例外,我們需要了解他,也需要了解文藝複興的意大利。我們不再列舉浩繁的史料,而就藝術觀念進行說明。
16世紀的西方繪畫中,畫家喜歡把年輕的男人描繪得像女人。丹•布朗把耶穌門徒解釋為女性未必可靠。主修藝術的瑪麗•柏珥恩(Mary Byrne)如是說。 性別轉換,確實是文藝複興時期藝術家的重要藝術手段。最為常見的便是天使。按聖經的說法,天使應該沒有性別。 但在文藝複興時期的畫作裏,幾乎沒有天使不具備性別。而在米開朗基羅的雕像中,我們看見的女性都鍵碩無比。哪怕是一般男性運動員的肌肉也沒有那麽粗壯結實。《公允菲利普》的情況卻相反,畫中的男子具有濃厚的女性氣質。 至於達芬奇的蒙娜麗莎性別,究竟是男性化的女子,還是女性化的男子?目前仍處於爭論之中(相信不會很快水就落…)。就如何去理解那個時期的作品而言,這些事實給了我們重要的提示。《最後晚餐》為何會出現較女性化的聖約翰,或許在那個時代並不是個什麽特別問題。
為什麽是約翰而不是彼得或其他人?這與教會的傳統有關。傳統認為約翰是個心細的人,從他補網的工作可見一斑。另外他在教會中有“詩人使徒”的美譽,因為他比一般人更加敏感。他對愛的表述,基督教曆史中也無人能出其右。另外,他是門徒中最年輕的一個,也是較俊美的一個。鑒於以上觀念,如果要把耶穌門徒描繪成接近女性形象,約翰當然是最佳選擇。但達芬奇的選擇有模特的因素。據許多達芬奇專家的推測,約翰的形象來自他的筆記中所提到“長了一個漂亮的頭”的密友。畫家本人是同性戀者,喜歡漂亮的男孩。 (米開朗基羅也是同性戀,但他與達芬奇的所好相左。《大衛》可能就是他心目中男性。)雖然如此,達芬奇對新約的曆史基本是尊重的。尤其在《最後晚餐》中,很好的體現了福音書中耶穌受刑前的氣氛。他為了畫出猶大的陰險,整整花了兩年時間尋找模特。與《腓力福音》、《瑪利亞福音》一組的諾斯底文獻《猶大福音》則把猶大看成救恩計劃的功臣。達芬奇與他們是很不同的,與丹•布朗卻是完全不同。
我們已經略略地考查了《達芬奇密碼》一書中的重要情節,作者所謂的“真確無誤”千瘡百孔,錯誤百出。這究竟是布朗超低智商與文化素質的真實體現,還是作者高明的商業操作呢?我相信後者。這部書的銷量之所以如此成功,正是因為有了“寫在前麵”的幌子。
最後一個問題:既然基督不像布朗所說的那樣,那麽他的福音又是怎樣的呢?讀者們,我們不在這裏做下回分解!因為基督教會在每一個主日裏,都在述說主耶穌的真實“密碼”。凡有耳的,就應當聽!阿門。
我沒寫過什麽大作,都是在論壇上寫過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