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60)
2010 (70)
· 人其實都是講理的,隻是道理還不是完全清晰,才會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發生。如果一個人能夠把道理說透徹了,必然可以做到以理服人。
不配合的主要原因是不認同。最好的解決方案是爭取認同,如果還是無法認同,那就隻有在保留意見的前提下,堅決執行。這就是命令的意義。
嗬斥別人並不能提高效率,相反,為大家服務,真心實意地為大家排憂解難,才會幫助大家做具體的工作。
· 鞭打一個人並不能讓一個人拚命往前趕,而是四散而逃。
· 以為自己可以靠糊弄領導得過且過的,有一件事沒有弄明白,領導為什麽會成為領導。
· 經常向領導匯報過程,卻遲遲不見結果的,一是好表現,而是虛浮,這樣的人做領導,絕對不會有執行力。
· 忽悠就是把很簡單的東西弄得很複雜,把很淺顯的東西弄得很高深,糊弄外行。
· 當爭論雙方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都不願意往前多跨一步的時候,就是問題陷入僵局,懸而未決的時候,這個時候,領導者把問題接過來,帶頭走一遍,找到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往往是問題取得突破的開始。
· 當把孩子要放進嘴裏的髒東西搶走時,孩子一定哇哇大哭,並沒有覺得幸福,可是父母還是堅持要這麽做,原因很簡單,這麽做,是愛他,對他負責。工作中不也是這樣嗎?麵對不足,不也是要指出,更正嗎?盡管不高興,最後也還是會理解的。
· 如果一個團隊,埋怨需要的儀器工程部維修不力,結果就不了了之,造成事情拖延下來,並且把責任推到工程部。那麽隻要想一想,如果家裏的馬桶壞了,請來一個修理工,結果幾天沒來,或者來了也沒修好,作為房主會怎麽做呢?他可以把責任推出去,可是如果馬桶不修好,能用嗎?這叫owne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