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60)
2010 (70)
人啊!把你的生活限製於你的能力,你就不會再痛苦了。緊緊地占據著大自然在萬物的秩序中給你安排的位置,沒有任何力量能夠使你脫離那個位子;不要反抗那嚴格的必然的法則,不要為了反抗這個法則而耗盡了你的體力,因為上天所賦予你的體力,不是用來擴充或延長你的存在,而隻是用來按照他喜歡的樣子和他所許可的範圍而生活。你天生的體力有多大,你才能享受多大的自由和權利,不要超過這個限度;其他一切全都是奴役、幻想和虛名(1)。
隻有自己實現自己意誌的人,才不需要借用他人之手來實現自己的意誌;由此可見,在所有一切的財富中最為可貴的不是權威而是自由。真正自由的人,隻想他能夠得到的東西,隻做他喜歡做的事情。這是我的第一個基本原理。隻要把這個原理應用於兒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種教育的法則(2)。
(1)《愛彌兒》,商務印書館,1980,第79頁。
(2)同上,第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