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為樂”的樂
(2007-05-26 1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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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為樂”這詞用得很多,但到底是什麽意思,我卻從來沒想過,以為就是要樂於助人之意。
直到有一天,我讀到了這麽一句話:“If you want an hour of happiness, go watch TV; if you want a day of happiness, go to an amusement park; if you want a lifetime of happiness, go help others.” 這才想起來,這“助人為樂”的“為樂”原來可以是為了自己的快樂。
頓悟之餘,不得不感歎造物主的奇妙:這助人的人在花了時間和精力,也許還有金錢之後,竟然會不由自主地覺得幸福。
那麽,為什麽助人會讓自己覺得幸福,也即:幸運、快樂和滿足呢?我個人認為,這與一個人的自我認定有關。因為每個人的天性當中都包含著一個重要的內在驅動力,那就是不自覺地追求其自身的重要性。就像一個女人作為母親的重要性其實是通過她的孩子來完成的道理一樣。換句話說:個體追求其自身的重要性本身,不過就是生命意誌本身的一種自然外化而已。
由此可見,一個人在幫助別人時,他所感受到的正是自己的“重要性”:覺得自己對別人“有用”、並能夠對別人的困境產生影響力,也就覺得自己“重要”,而不是“worthless or useless”。
也就是說,通過幫助他人,一個人在體會別人的需要的同時,也擁有了對自己重要性的認定。這樣一來,他對自己的存在就會覺得滿意,自然就會感到幸福。這種心理認知,其實也適用於生活當中更加廣泛的層麵, 比如,職業生涯,婚姻家庭,人際關係,等等。有誰見過一個覺得自己無論對人還是對事都絲毫不重要的人,卻同時覺得自己幸福的呢? 恰恰相反,不少的自殺者,往往便是出於一念之差,認定自己毫無價值,於是他的生命也隨之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因此,要培養一個幸福的孩子,就要從培養他對自身重要性的認知開始:也就是無論何時何事都要強調他的重要性,並給予機會讓他展現自己的重要性。因為一個人的獨特性是不可替代的,也就是“天生我才必有用”之意。隻有當孩子自己覺得自己重要,他才會是自信的,從而才能是快樂的;相反,一個既自私又冷漠的孩子,他往往也缺乏幸福感。其中道理顯而易見:因為他無法體會到自己對於別人的重要性,當然也就體會不到由此而來的喜悅了。所謂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其奧秘就在於讓被用之人覺得自己很重要。
總而言之,“助人為樂”之所以是道德教育的重要一環,就在於它能夠讓孩子以一種積極主動的方式去幫助別人。在與別人互動的同時,獲得對其自身重要性的認知,從而體會到真正的幸福——也就是“奉獻”的快樂。
還 說 “施 捨 者 比 接 受 者 有 福”......
我 也 不 得 不 贊 嘆 造物主的奇妙﹗ he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