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的福音

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和恩典,共享神的赦免,拯救,平安,喜樂,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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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第35—39節說患難,困苦,逼迫,饑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並且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保羅接著說他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是啊,誰[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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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八章第16—30節,保羅說我們作為神的兒女,就是神的後嗣,並且和耶穌基督同作後嗣。在現世,如果我們因被迫害或忍耐受苦(耶穌勸勉基督徒們不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而是要給予祝福),我們也必將和他一同得榮耀。將來與天父和耶穌一起在無比美好的天國,榮耀將是巨大的。保羅說我們現世的苦楚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是不值得比較的。說起現世的苦[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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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八章,保羅在第九節說如果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裏,我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相反,一個人若沒有基督的靈,他就不是屬基督的。這樣,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因為有聖靈住在心裏而不被定罪,聖靈給予了生命,並且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了罪和死。肉體由於軟弱不能遵守全部律法,神就差遣了自己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罪身的樣子,死在十字架上,作了我們[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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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七章,保羅闡述了一個人若沒有聖靈(即不相信福音)的引導,就會出現“立誌為善由得我,隻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的怪現象。這是因為人的肉體之中或者說肢體之中是沒有良善的,或者說罪住在人的肢體裏,因此,肉體服從的是罪的律。一個沒有聖靈的人,也許他心裏有為善的誌向,但是由於心裏沒有耶穌的真理,他所行出來的自覺不自覺的就是反真理的,故[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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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六章,保羅闡明了基督徒不能繼續活在罪中,盡管基督徒是在恩典之下而不是在律法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麽?保羅說,斷乎不可!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入他的死。罪人是舊人,在基督裏舊人已死,新人不再活在罪中。在基督裏的人,就是新造的人。這樣我們從罪裏得了釋放,新人就作了義的奴仆,從而將肢體獻給義以至於成聖。 羅6[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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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五章第20節,保羅說律法出現後便叫違法的事情顯得多了起來,因為沒有律法的時候罪也不算罪,但是哪裏罪顯得多,哪裏恩典就更顯得多。這是因為一個人如果認為他的罪被赦免的多,他感受到的主的恩典就多,愛人如己的動力就大。在神的眼中,其實每個人都是人心壞到極處。因此,罪人得以被耶穌基督拯救,神的恩典是無限大的。羅5: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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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五章第6—9節,保羅說惟有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是因為即使是為義人,可能有敢為的但也很少有人願意為其而死的,而耶穌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就按所定的日期為我們這些罪人而死了。這樣我們靠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流的血稱義,就免去了神對我們的忿怒,從而成為神的兒女,有永生。羅5: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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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五章,保羅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從此得以與神和睦,站在神的恩典裏,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我們的盼望不會讓我們失望,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已經澆灌在我們心裏。我們靠著耶穌的血稱義,免去了神對我們的忿怒。既然我們已經借著耶穌與神和好,我們就因著耶穌的生命得救,也就借著耶穌以神為樂。保羅在本章最後說,就如[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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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四章,保羅闡明了亞伯拉罕的信(即相信神)被神算為義,他是所有信神之人的父。舊約裏大衛稱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過犯被赦免或者說罪被遮蓋的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人是有福的。保羅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隻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是世界的繼承者,並不是通[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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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三章,保羅闡明了因信稱義,也就是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保羅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麵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並借著人的信,把人從罪孽裏救出來。神的義加給一切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可以白白稱義,這乃是神的恩典。因此,保羅說任何人得救沒有什麽可誇自己的。
羅[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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