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不多說,直接上幹貨
問題一: 就算是官方解釋成立,幼兒鉛中毒是因為園長為了省錢買了工業染色劑添加在食品中。請問為啥幼兒們在當地醫院檢查都血鉛正常,跑到西安檢查都超標上百倍?幼兒園園長是怎麽打通關節知會當地醫院要把檢測結果篡改的?
問題二:從問題一延伸,把一個醫院幾十人上百人的口徑搞統一難度非常大,需要上級領導的指令。那麽請問幼兒園園長為了省那幾塊錢的顏料錢,打通關係直通天水領導,讓領導下令醫院篡改檢測結果,經濟動機何在?要知道,打通領導的關節可不是幾塊錢的事情! 不信? 你試想一下,你以幼兒園園長的身份跟市領導打電話,告知你要給幼兒園幾十號小孩用工業染料,裏麵含鉛,讓領導給當地醫院先打好招呼,看看領導要多少賄賂才能答應?這不是小事!如果事發領導同誌奮鬥幾十年的烏紗帽要丟不說,還有可能去坐牢!
問題三:幼兒園的幼師們沒有吃給小孩的顏色鮮豔的發糕,但是鉛含量據檢測也超標。這是為啥?也許鉛中毒跟武漢病毒一樣,可以人傳人?
問題四:甘肅天水當地二十年前曾經爆出村民集體鉛中毒事件,並且上了中央報紙。下麵是引用國內媒體對當年汙染事件的報道:
本文旨在回顧2006年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鉛中毒事件的始末。這次事件,央視新聞、澎湃新聞、極目新聞、《甘肅日報》等對事件進行了跟蹤報道,新浪網、ZAKER等平台轉載了相關調查文章(可惜的是在網絡上已然杳無蹤跡)。
本文根據可查詢的有限的公開資料整理,或許無法還原原貌,權做管中窺豹吧。
一、事件背景與時間線
1.背景資料
1989年,天水秦川鋅品有限責任公司在吳家河村上遊的楊灣自然村成立,起初利用礦山遺棄的氧化礦(原文如此,疑有誤)生產氧化鋅,後采取新工藝,利用鉛冶煉廠的水衝渣生產氧化鋅。
2003年,甘泉鎮招商引資,在吳家河村建設了天水和鑫工貿公司鉛冶煉廠,年產粗鉛2萬噸。
企業的汙水口對準謝家河。
4月1日,記者按照村民們提供的情況,走訪了和鑫、鋅品兩家化工企業。現場證實工廠有一處汙水口直接對準謝家河,雖然當時沒有生產,但有明顯的排汙痕跡。
記者同時發現鉛廠旁邊的部分樹木已經枯死,一牆之隔的塑料大棚頂部飄落著一層發紅的鐵粉,地麵的顏色同樣發紅。
2.發現症狀早於2006年
2006年之前,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陸續有多名村民(包括兒童)出現厭食、嘔吐、臉色發黃、腹痛等症狀,但未引起社會各方麵的重視。
有村民因為擔心孩子的健康,自行進行了血鉛檢測(時間不詳)。
3.三次有爭議的檢測
第一次檢測:
為吳家河村第一個孩子做檢測的機構,是蘭州醫學微量研究所麥積區分所。鉛含量嚴重超標的結果出來後,應家長要求,又采集了吳家河村53個孩子的發稍,進行發鉛檢測,結果發現全部超標。
孩子的家長聯名上書麥積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請求關停村裏的化工企業,並責令企業為孩子們看病(是否有上訪不詳)。
麥積區環保局等部門的答複是,蘭州醫學微量研究所麥積區分所的負責人,雖然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沒有開展診療業務,也沒有專業的微量元素檢測設備和正規證件,其做法被稱為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也就是說,53個孩子的檢測結果無效。
第二次檢測:
因為否定了村民自行檢測的結果,環保局等部門委托天水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對吳家河村村民飲用水塔、水井和3戶居民用水水樣進行了鉛含量檢測,結果是5份水樣鉛含量均未超標。
同時,疾控中心還對吳家河村以及相鄰的白石村兩村3至16歲的50名兒童進行了尿鉛化驗,結果是49名兒童正常,一名兒童達到臨界值。
據此,麥積區環保部門由此得出結論,“企業生產行為沒有對群眾飲用水源和身體造成影響”。
另有網絡信息表明,本次檢測時,尿檢前讓兒童大量飲水的做法,導致了村民的質疑。
第三次檢測:
麵對兩家機構,兩個幾乎完全相反的檢測結果。村民們決定自費遠赴西安,跨省尋求答案。
這就是華商報文章前半部分的描述:
近半個多月來,西安市中心醫院職業病研究所、西安市兒童醫院職業病科的就診量突然上升,大約220餘名來自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的村民,分批乘火車跨省前來就診,其中超過200人被診斷出鉛含量嚴重超標。
吳家河村的王全娃,是較早發現鉛中毒的村民。“一個姓屈的朋友帶孩子無意在天水市麥積區一技術機構進行了檢測,結果驚奇地發現孩子鉛含量嚴重超標。而後,我也帶孩子去檢測,同樣嚴重超標。緊接著幾十個村民相約去檢測,結果,絕大多數超標。”
王全娃擔心自己的孩子患的就是這種病,因為醫生正是提取了孩子的發稍,做了發鉛檢測,得出了全村53名兒童鉛含量嚴重超標這一結果。
第三次檢測大約是在2006年3月份,此時距離村民的第一次檢測已經不知過去了多長時間。
注:以上信息來自2006年4月3日,“華商網-華商報”標題為《甘肅天水200餘人鉛中毒 兩企業成懷疑對象(圖)》的報道,記者佘暉。
二、鎖定汙染源
2006年4月4日,“新浪網”新聞中心>國內新聞>國內要聞>各地視窗欄目,發表了一篇標注來源為“北京晨報”的文章,標題為《西安200餘村民被查鉛中毒 企業違規排汙成禍首》。
文章中提到,“按照天水市麥積區環保局1月20日遞交給甘肅省信訪局的調查報告,此前,環保局已經為這兩家化工企業下發了《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責令其整改。但在現場記者發現,企業的汙水口依然對準幾近幹涸的謝家河,大型拉礦車、鏟車包括工人仍舊在不停地忙碌。”
汙染途徑主要有下麵三種:
空氣汙染:工業廢氣排放含鉛粉塵,沉降於農田。
水源汙染:含鉛廢水未經處理排入河流,汙染灌溉水源。
土壤汙染:涉事企業原址土壤修複工程停滯,遺留汙染風險持續至2010年後(見後文中的研究論文)。
此處有疑問:如果無人上訪,天水市麥積區環保局2006年1月20日為什麽要給給甘肅省信訪局遞交調查報告?
三、事件的處理與後續
央視4月15日第十二套節目報道了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200多名村民鉛超標事件。以下為網絡查詢的處理結果:
涉事企業:
違規排放導致汙染,僅被勒令停產並接受行政處罰(如罰款、關停),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環保部門承諾賠償農作物損失,至今未見到實施搬遷或土壤修複的相關信息。
檢測造假:
天水市疾控中心在官方複檢中違規操作(如要求兒童尿檢前大量飲水稀釋樣本),出具虛假“正常”報告,檢測負責人被調離崗位但未追究法律責任。
當地官員:
天水市環保局時任局長因“監管失職”被行政記過並免職;麥積區政府相關負責人被黨內警告處分,但未公開具體姓名與職務。
長期影響:
2010年有研究指出,當地兒童血鉛水平仍顯著影響行為發育,汙染風險持續存在。關於長期影響,“地方病通報”2010年第25卷第3期發表了文章《天水市農村鉛汙染地區兒童血鉛水平對兒童行為影響的研究》,作者單位為甘肅省天水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
論文在知網可查。
在這篇論文中提到,抽樣調查範圍為“天水市某農村鉛汙染地區居住3年以上農戶1~16歲206名兒童,其中4~16歲兒童175人”, 由專業人員對調查對象進行臨床檢查,檢查結果如下:
高鉛血症:
(100~199μg/L)14人,血鉛均值 179.66±20.97)μg/L;
輕度中毒:
(200~249μg/L)有37人,血鉛均值為225.36±14.62μg/L;
中度中毒:
(250~450μg/L)147人,血鉛均值 320.19±51.66μg/L;
重度中毒:
(≥450μg/L)8人,血鉛均值510.01±41.56μg/L。
從上述數據中可以看,206名兒童無一幸免。
到2010年,距上次汙染事件已經過去了整整四年的時候,被調查對象中1~4歲兒童均為事件發生後出生的,共31人。
雖然論文未單獨對1~4歲兒童的血鉛水平進行描述,但是完全能夠證明:這31人同樣都受到了鉛汙染。
這個研究結果足以證明,甘肅該受到鉛汙染的農村,汙染未得到治理!
此處有疑問:甘肅還有第二個受到鉛汙染的農村嗎?
答案是,有。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
四、汙染風險持續存在
眾所周知,一旦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汙染,汙染範圍會持續擴散。
疑問一:
本次褐石培心幼兒園血鉛超標事件的發生地,距當年受到汙染的吳家河村僅13公裏,是否意味著汙染擴散的範圍已經達到數百平方公裏?
如果是真的,真心建議當地人想辦法離開吧。
疑問二:
在血鉛檢測時,重現“本地檢測正常、西安檢測超標”的相同現象,又意味著什麽?
後附說明:
本文寫作時,查詢過去的新聞報道時僅僅隻能查詢到為數極少的幾篇文章。除文章裏麵列出的兩篇報道及一篇論文之外,另有浙江網時評《“天水鉛中毒事件”的詭譎與問責期待》一篇可以閱讀,該評論文章被光明網轉載後,在知網也可查詢(後附新浪網截圖)。
其他與該事件有關的文章,均為近期自媒體文章描述。
天水市麥積區吳家河村鉛汙染事件網絡查詢到的最早報道者應當是“西部商報”。西部商報2006年7月5日有這樣一篇追蹤報道《“鉛中毒” 天水環保部門難辭其咎》。
本報曾於2006年1月13日獨家報道了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的兩個化工廠排放出的汙染物汙染村裏水源,導致村裏的許多孩子發生不同程度“鉛中毒”的事件,近日又有重大進展,國家環保總局和甘肅省環保局通過本報報道了解情況後,指出天水環保部門難辭其咎。
當年涉事兩家企業的現狀:
天水秦川鋅品有限責任公司,1999年07月09日成立,經營範圍包括氧化鋅、鋅品的加工等。該企業目前已經注銷。
天水和鑫工貿公司鉛冶煉廠已經查詢不到,天水和鑫工貿(有限)公司狀態為存續,經營地址為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已被列入異常經常。
看到這些信息,感覺甘肅已經成為一片有毒的土地。
這片有毒的土地,還適合人類居住嗎?
看到這些信息,你有什麽想法,評論區留言吧。
甘肅天水幼兒鉛中毒事件細思極恐的幾個問題
luren_1970 (2025-07-14 02:52:51) 評論 (1)廢話不多說,直接上幹貨
問題一: 就算是官方解釋成立,幼兒鉛中毒是因為園長為了省錢買了工業染色劑添加在食品中。請問為啥幼兒們在當地醫院檢查都血鉛正常,跑到西安檢查都超標上百倍?幼兒園園長是怎麽打通關節知會當地醫院要把檢測結果篡改的?
問題二:從問題一延伸,把一個醫院幾十人上百人的口徑搞統一難度非常大,需要上級領導的指令。那麽請問幼兒園園長為了省那幾塊錢的顏料錢,打通關係直通天水領導,讓領導下令醫院篡改檢測結果,經濟動機何在?要知道,打通領導的關節可不是幾塊錢的事情! 不信? 你試想一下,你以幼兒園園長的身份跟市領導打電話,告知你要給幼兒園幾十號小孩用工業染料,裏麵含鉛,讓領導給當地醫院先打好招呼,看看領導要多少賄賂才能答應?這不是小事!如果事發領導同誌奮鬥幾十年的烏紗帽要丟不說,還有可能去坐牢!
問題三:幼兒園的幼師們沒有吃給小孩的顏色鮮豔的發糕,但是鉛含量據檢測也超標。這是為啥?也許鉛中毒跟武漢病毒一樣,可以人傳人?
問題四:甘肅天水當地二十年前曾經爆出村民集體鉛中毒事件,並且上了中央報紙。下麵是引用國內媒體對當年汙染事件的報道:
本文旨在回顧2006年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鉛中毒事件的始末。這次事件,央視新聞、澎湃新聞、極目新聞、《甘肅日報》等對事件進行了跟蹤報道,新浪網、ZAKER等平台轉載了相關調查文章(可惜的是在網絡上已然杳無蹤跡)。
本文根據可查詢的有限的公開資料整理,或許無法還原原貌,權做管中窺豹吧。
一、事件背景與時間線
1.背景資料
1989年,天水秦川鋅品有限責任公司在吳家河村上遊的楊灣自然村成立,起初利用礦山遺棄的氧化礦(原文如此,疑有誤)生產氧化鋅,後采取新工藝,利用鉛冶煉廠的水衝渣生產氧化鋅。
2003年,甘泉鎮招商引資,在吳家河村建設了天水和鑫工貿公司鉛冶煉廠,年產粗鉛2萬噸。
企業的汙水口對準謝家河。
4月1日,記者按照村民們提供的情況,走訪了和鑫、鋅品兩家化工企業。現場證實工廠有一處汙水口直接對準謝家河,雖然當時沒有生產,但有明顯的排汙痕跡。
記者同時發現鉛廠旁邊的部分樹木已經枯死,一牆之隔的塑料大棚頂部飄落著一層發紅的鐵粉,地麵的顏色同樣發紅。
2.發現症狀早於2006年
2006年之前,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陸續有多名村民(包括兒童)出現厭食、嘔吐、臉色發黃、腹痛等症狀,但未引起社會各方麵的重視。
有村民因為擔心孩子的健康,自行進行了血鉛檢測(時間不詳)。
3.三次有爭議的檢測
第一次檢測:
為吳家河村第一個孩子做檢測的機構,是蘭州醫學微量研究所麥積區分所。鉛含量嚴重超標的結果出來後,應家長要求,又采集了吳家河村53個孩子的發稍,進行發鉛檢測,結果發現全部超標。
孩子的家長聯名上書麥積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請求關停村裏的化工企業,並責令企業為孩子們看病(是否有上訪不詳)。
麥積區環保局等部門的答複是,蘭州醫學微量研究所麥積區分所的負責人,雖然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沒有開展診療業務,也沒有專業的微量元素檢測設備和正規證件,其做法被稱為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也就是說,53個孩子的檢測結果無效。
第二次檢測:
因為否定了村民自行檢測的結果,環保局等部門委托天水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對吳家河村村民飲用水塔、水井和3戶居民用水水樣進行了鉛含量檢測,結果是5份水樣鉛含量均未超標。
同時,疾控中心還對吳家河村以及相鄰的白石村兩村3至16歲的50名兒童進行了尿鉛化驗,結果是49名兒童正常,一名兒童達到臨界值。
據此,麥積區環保部門由此得出結論,“企業生產行為沒有對群眾飲用水源和身體造成影響”。
另有網絡信息表明,本次檢測時,尿檢前讓兒童大量飲水的做法,導致了村民的質疑。
第三次檢測:
麵對兩家機構,兩個幾乎完全相反的檢測結果。村民們決定自費遠赴西安,跨省尋求答案。
這就是華商報文章前半部分的描述:
近半個多月來,西安市中心醫院職業病研究所、西安市兒童醫院職業病科的就診量突然上升,大約220餘名來自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的村民,分批乘火車跨省前來就診,其中超過200人被診斷出鉛含量嚴重超標。
吳家河村的王全娃,是較早發現鉛中毒的村民。“一個姓屈的朋友帶孩子無意在天水市麥積區一技術機構進行了檢測,結果驚奇地發現孩子鉛含量嚴重超標。而後,我也帶孩子去檢測,同樣嚴重超標。緊接著幾十個村民相約去檢測,結果,絕大多數超標。”
王全娃擔心自己的孩子患的就是這種病,因為醫生正是提取了孩子的發稍,做了發鉛檢測,得出了全村53名兒童鉛含量嚴重超標這一結果。
第三次檢測大約是在2006年3月份,此時距離村民的第一次檢測已經不知過去了多長時間。
注:以上信息來自2006年4月3日,“華商網-華商報”標題為《甘肅天水200餘人鉛中毒 兩企業成懷疑對象(圖)》的報道,記者佘暉。
二、鎖定汙染源
2006年4月4日,“新浪網”新聞中心>國內新聞>國內要聞>各地視窗欄目,發表了一篇標注來源為“北京晨報”的文章,標題為《西安200餘村民被查鉛中毒 企業違規排汙成禍首》。
文章中提到,“按照天水市麥積區環保局1月20日遞交給甘肅省信訪局的調查報告,此前,環保局已經為這兩家化工企業下發了《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責令其整改。但在現場記者發現,企業的汙水口依然對準幾近幹涸的謝家河,大型拉礦車、鏟車包括工人仍舊在不停地忙碌。”
汙染途徑主要有下麵三種:
空氣汙染:工業廢氣排放含鉛粉塵,沉降於農田。
水源汙染:含鉛廢水未經處理排入河流,汙染灌溉水源。
土壤汙染:涉事企業原址土壤修複工程停滯,遺留汙染風險持續至2010年後(見後文中的研究論文)。
此處有疑問:如果無人上訪,天水市麥積區環保局2006年1月20日為什麽要給給甘肅省信訪局遞交調查報告?
三、事件的處理與後續
央視4月15日第十二套節目報道了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200多名村民鉛超標事件。以下為網絡查詢的處理結果:
涉事企業:
違規排放導致汙染,僅被勒令停產並接受行政處罰(如罰款、關停),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環保部門承諾賠償農作物損失,至今未見到實施搬遷或土壤修複的相關信息。
檢測造假:
天水市疾控中心在官方複檢中違規操作(如要求兒童尿檢前大量飲水稀釋樣本),出具虛假“正常”報告,檢測負責人被調離崗位但未追究法律責任。
當地官員:
天水市環保局時任局長因“監管失職”被行政記過並免職;麥積區政府相關負責人被黨內警告處分,但未公開具體姓名與職務。
長期影響:
2010年有研究指出,當地兒童血鉛水平仍顯著影響行為發育,汙染風險持續存在。關於長期影響,“地方病通報”2010年第25卷第3期發表了文章《天水市農村鉛汙染地區兒童血鉛水平對兒童行為影響的研究》,作者單位為甘肅省天水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
論文在知網可查。
在這篇論文中提到,抽樣調查範圍為“天水市某農村鉛汙染地區居住3年以上農戶1~16歲206名兒童,其中4~16歲兒童175人”, 由專業人員對調查對象進行臨床檢查,檢查結果如下:
高鉛血症:
(100~199μg/L)14人,血鉛均值 179.66±20.97)μg/L;
輕度中毒:
(200~249μg/L)有37人,血鉛均值為225.36±14.62μg/L;
中度中毒:
(250~450μg/L)147人,血鉛均值 320.19±51.66μg/L;
重度中毒:
(≥450μg/L)8人,血鉛均值510.01±41.56μg/L。
從上述數據中可以看,206名兒童無一幸免。
到2010年,距上次汙染事件已經過去了整整四年的時候,被調查對象中1~4歲兒童均為事件發生後出生的,共31人。
雖然論文未單獨對1~4歲兒童的血鉛水平進行描述,但是完全能夠證明:這31人同樣都受到了鉛汙染。
這個研究結果足以證明,甘肅該受到鉛汙染的農村,汙染未得到治理!
此處有疑問:甘肅還有第二個受到鉛汙染的農村嗎?
答案是,有。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
四、汙染風險持續存在
眾所周知,一旦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汙染,汙染範圍會持續擴散。
疑問一:
本次褐石培心幼兒園血鉛超標事件的發生地,距當年受到汙染的吳家河村僅13公裏,是否意味著汙染擴散的範圍已經達到數百平方公裏?
如果是真的,真心建議當地人想辦法離開吧。
疑問二:
在血鉛檢測時,重現“本地檢測正常、西安檢測超標”的相同現象,又意味著什麽?
後附說明:
本文寫作時,查詢過去的新聞報道時僅僅隻能查詢到為數極少的幾篇文章。除文章裏麵列出的兩篇報道及一篇論文之外,另有浙江網時評《“天水鉛中毒事件”的詭譎與問責期待》一篇可以閱讀,該評論文章被光明網轉載後,在知網也可查詢(後附新浪網截圖)。
其他與該事件有關的文章,均為近期自媒體文章描述。
天水市麥積區吳家河村鉛汙染事件網絡查詢到的最早報道者應當是“西部商報”。西部商報2006年7月5日有這樣一篇追蹤報道《“鉛中毒” 天水環保部門難辭其咎》。
本報曾於2006年1月13日獨家報道了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的兩個化工廠排放出的汙染物汙染村裏水源,導致村裏的許多孩子發生不同程度“鉛中毒”的事件,近日又有重大進展,國家環保總局和甘肅省環保局通過本報報道了解情況後,指出天水環保部門難辭其咎。
當年涉事兩家企業的現狀:
天水秦川鋅品有限責任公司,1999年07月09日成立,經營範圍包括氧化鋅、鋅品的加工等。該企業目前已經注銷。
天水和鑫工貿公司鉛冶煉廠已經查詢不到,天水和鑫工貿(有限)公司狀態為存續,經營地址為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已被列入異常經常。
看到這些信息,感覺甘肅已經成為一片有毒的土地。
這片有毒的土地,還適合人類居住嗎?
看到這些信息,你有什麽想法,評論區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