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流氓”翟曼霞,那荒誕的年華

1983年,25歲的翟曼霞跪在刑場,風吹亂了她的頭發,也吹散了她心中最後一絲希望。她抬頭看著灰暗的天空,聲嘶力竭地喊道:我是無罪的!話音未落,一聲槍響劃破晨曦,熱血飛濺在塵土裏。

她的罪名,不是殺人放火,也不是貪汙受賄,而是流氓罪:她談了18個男朋友,她喜歡穿吊帶和比基尼,她接受了西方教育後變得外向開朗,敢於表達情感和身體……這些重罪,將她判定為女流氓,被押送刑場。

翟曼霞出生於上世紀50年代末,家境殷實,是當地小有名氣的資產階級小姐。在大多數同齡人穿著補丁褲、住著土房子的時候,翟曼霞卻有機會出國留學,接觸到了那個時代鮮有人知的外部世界。她學會了化妝、舞蹈、英語,也學會了如何和男孩子交往,如何表達情緒和身體。在國外,年輕人可以在校園裏擁吻,可以大聲爭辯政治,可以在草坪上穿著三點式曬太陽。自由不是一件需要爭取的東西,而是如空氣般自然存在。

可當她回國後,迎接她的卻是全然不同的世界。那個年代,女性必須沉默,必須保守,必須道德高尚到近乎無欲無求。穿吊帶衫就是不守婦道,談多個戀愛對象就是傷風敗俗。人們不是生活在自由中,而是活在別人的眼睛裏、別人的嘴巴裏、別人的審判裏。

翟曼霞敢於在街上穿花裙,敢於在池塘邊遊泳,敢於和男性勾肩搭背,敢於公開說我愛誰是我自己的事。她的這些,被多數人看作是一種挑釁——對製度的挑釁,對傳統的挑釁,對那個時代道德偽裝的挑釁。在高壓下,每一個敢於做自己的人,都是潛在的敵人。而翟曼霞的問題,不是她做錯了什麽,而是她”——“你怎麽敢這麽活?這是那個時代最無法容忍的問題。

在後來的判決書中,翟曼霞的罪名被冠以流氓罪。她的罪狀包括:同時與18名男性有曖昧往來;穿著暴露衣物影響社會風氣;多次與異性出入家庭住所,影響鄰裏觀感;在公共區域遊泳時衣著不整,損害社會風尚

看看這份罪狀,我們不得不懷疑,我們看到的不是司法文書,而是一份封建家族的家法筆記。在那個年代,戀愛本身並非罪,但過多地戀愛就變成了流氓;穿吊帶本不是錯,但若你長得漂亮,穿得出眾,就可能是引誘;遊泳本是健康行為,但若你是女性,又被男性看見了,就變成了公然挑逗

這種審判邏輯,是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公開剝奪,也是對自由最赤裸的羞辱。翟曼霞說:我隻是愛美,我隻是想愛人。可那個社會,不允許你有選擇的權力,不允許你做主自己的身體和生活。她活成了所有人不敢活的樣子,於是就成了錯誤的活法

翟曼霞在刑場上大喊我是無罪的,可沒有人回應她。站在旁觀席上的群眾,有人低頭,有人竊笑,有人咬牙,但沒有人站出來說:她無罪。可以這樣說,槍響那一刻,我們都死了



因為那是1983年,一場全國範圍內的嚴打運動如火如荼。為了塑造鐵腕形象,為了製造典型案例,無數案件被火速處理,速度比真相快,審判比證據先。所謂打擊犯罪,更像是一場製造恐懼的運動。

而像翟曼霞這樣不合群的人,是最好的靶子。她漂亮、張揚、敢於表達,她不是個小偷,不是個殺人犯,也不是政敵,但她是個異類。她的存在,就是一種對秩序的挑釁。當她倒下去的那一刻,不僅是一個女子的生命終結了,更是整個社會中對自由、對人性、對多元存在的一次精準打擊。她不是一個人的悲劇,而是一代人被訓練得噤聲、順從、屈服的犧牲品。

審判她的不是法律,而是社會;槍決她的不是子彈,而是時代。可悲的是,她的死,並沒有喚醒多少人的反思。相反,許多正義群眾站出來,宣稱這是罪有應得18個男朋友?活該!”“穿成那樣?不槍斃才怪!”“她死得不冤。

如果她活在今天,就不會被槍斃了。是的,今天的女孩可以穿吊帶、染發、化妝、談戀愛,也不會因此上法庭。但我們真的走得那麽遠了嗎?網絡上仍有人喊穿成這樣不是勾引?仍有人用綠茶”“渣女”“不檢點來定義不合傳統的女性;仍有權力在暗處,審視你活得是否太自由。翟曼霞不會拉到刑場,但她仍可能被拉到輿論場,被釘在網絡恥辱柱,被社會話語審判。那不是刀槍之刑,而是話語與規訓的軟刀子。

在翟曼霞死後的40多年,我們的社會進步了很多,自由的邊界也擴張了不少,但這段曆史不該被掩埋。她不是浪女,不是敗類,她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一個渴望愛與美的女子,一個不願屈服於群體規則的獨立個體。她之所以成為女流氓,隻是因為她活得真實。她被槍決的,不是罪行,而是一個自由靈魂的張揚。我們回憶這段荒唐曆史,不是為了悲情,而是為了警惕:一個不允許戀愛自由、穿衣自由、思想自由的社會,離槍響並不遙遠。

大洋彼岸洋插隊 發表評論於
女孩姿色超眾,卻不知入鄉隨俗,成了眾矢之的。命喪槍口,實在可惜!
stillthere 發表評論於
陝西人。
格利 發表評論於
現在的社會也沒好多少,仍然保守與反動。
elfie 發表評論於
She was stoned. Like in Iran today it could still happen.
Unix1998 發表評論於
好像聽說過,不知道是真的發生過,還是傳言 ?
Matador 發表評論於
外國流行的「換妻倶樂部」,到了上海,成員們就被控以「聚眾淫亂罪」被押。
百萬莊大俠 發表評論於
真的是太可惜啦,一條鮮活的生命,一朵含苞待放的鮮花,想不到就這樣在無產階級專政下魂飄魄散啦,自古道:良禽擇木而息,這姑娘都已經出國了,為什麽還要回到那塊鹽堿地,網上有這一段視頻,看的人心裏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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