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劄記 包剛升《民主的邏輯》
包剛升是複旦大學政治學教授。他的《民主的邏輯》介紹民主ABC。從邏輯上論證民主製度。
民主就是主權在民,人民當家做主。民主也可以被視為多數人的統治。
隻有民主政體,才有可能落實“統治應該基於被治者同意”的原則。所以,這是從自由原則推導出民主規則的一種邏輯。民主已成為唯一具有充分合法性的政治統治形式。幾乎所有人都開始號稱自己是民主的支持者或是民主派的政治家。其他種種政體具有嚴重的缺陷及不合理的特征從而導致其衰落。而自由民主製度不存在這種根本性的內在矛盾。這並不是說當今美國、法國或瑞士等國家的穩定的民主體製已不存在不公正或嚴重的社會問題,但這些問題則是因構建現代民主製度的兩大基石——自由和平等——尚未得到完全實現所造成的,並非原理本身的缺陷。我們找不出比自由民主理念更好的意識形態。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1)法治保護了公民的基本自由權。隻有那些公民擁有表達和參與自由的社會,才有可能是民主的,而法治提供了這種必要的保護。(2)法治要確保選舉本身的自由與公正,確保政治規則製定與操作的合法性,確保不同政治力量在政治上處於平等地位。(3)法治不僅要求普通公民守法,而且還要求執政者守法和恪守民主規則。執政的總統、總理與執政黨通常都擁有巨大的在位者優勢。不僅控製著軍隊和普通的行政機構,而且還控製著情報部門、安全機構。法治也是約束執政者守法和恪守民主規則的重要機製。(4)很多新興民主國家都出現過重大的政治爭端,若非通過和平的法律方式來解決,就會相當危險。如果法治傳統能在解決政治爭端方麵扮演重要的角色,這樣的民主政體往往更為穩定。
民主治理績效的評定, 世界銀行公布的評級指數——全球治理指數(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 公民表達與問責製(voice and accountability)、政治穩定與控製暴力(political stability and absence of violence/terrorism)、政府效能(government effectiveness)、管製質量(regulatory quality)、法治(rule of law)和控製腐敗(control of corruption)等六個指標。
責任政府意味著,內閣或政府在施政過程中需要有效回應民意和社會訴求。
對於一個壞製度來說,最危險的時刻通常就是它開始改革的時刻。人民耐心忍受著苦難,以為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揭示苦難可以消除時,它就變得無法忍受了。革命不是在邪惡最為猖獗之時爆發,而是在改革開始之際爆發。在樓梯走了一半時,我們自己從窗戶裏跳出來。
在越是發達的國家,人們的價值觀就越遠離謀求生存型價值觀,而更傾向於自我表現型價值觀。
美國政治學者菲利普·施密特說:“民主化並不必然會帶來經濟增長、社會和平、行政效率、政治和諧、自由市場。……它們既不是民主的先決條件,也不是民主的直接產物。……與威權政體不同,民主國家有能力根據不斷變化的情境自行修改其規則和製度。他們可能不會立即帶來上述所有的美好事物,但民主最終要比威權政體更有可能實現上述目標。”
英國工業革命的發生以英格蘭的政治革新和立憲體製的確立為前提。唯有政治權力受到製約,產權才能得到確定的保護,而有效率的產權製度是後來英國能發生工業革命與經濟能可持續增長的前提。
一整套製度安排究竟是激勵人去從事互為有利的行為,還是鼓勵人從事攫取性的行為,這是重要的分野。凡是存在大規模掠奪性行為、攫取性行為的社會,背後往往是政治權力,甚至是暴力的濫用。這種現象的發生,幾乎肯定不是一種單純的經濟現象,也是一種政治現象。
交易成本的降低、有效產權製度的塑造和正確激勵結構的形成,是長期經濟增長的關鍵。
民主或民主化在以下幾方麵促進經濟增長:
第一,在民主條件下,政府權力受到了約束,政府不能胡作非為,民主政體下更可能是一個立憲政府或法治政府,這樣的政府往往能夠推動更好的經濟增長。這裏強調的邏輯是民主使政府權力受約束從而有利於經濟增長。
第二,在民主條件下,公共政策通常具有更好的回應性,而有利於經濟增長的政策通常更能反映社會中大部分人的利益。反之,如果公共政策讓經濟變得很糟糕,這樣的政策在民主條件下更有可能被糾錯。
第三,在民主條件下,公民教育文化和人力資本的提升速度往往更快。不少威權國家傾向於實行“愚民政策”,因為人接受的知識和信息越少,就越容易服從或被統治。按照這種邏輯,威權體製更有可能會弱化人力資本的優化與積累。
第四,民主國家往往具有更好的創新能力。按照弗裏德裏希·哈耶克的觀點,一個社會的進步高度依賴於創新,而創新具有不確定性。普遍的創新沒有辦法通過一個中央協調機構的統一規劃或一種計劃經濟的方式去實現,而是需要一種更為自由的政治經濟體製。由於創新的不確定,所以自由變得格外重要。自由度較高的社會也擁有更好的創新能力和創新績效。
今天全球威權政體或多或少都麵臨著一個基本問題,那就是合法性的困境。證明這種困境存在的標誌就是,絕大多數威權政體都不會公開聲稱本國就是威權政體或非民主政體。幾乎所有國家都號稱是民主國家,幾乎所有政黨都號稱是民主政黨,幾乎所有領導人都號稱是民主派領導人。
從邏輯上說,威權統治的主要驅動力來自於頂層,而基層社會力量通常對政府沒有多少實質性的約束力,至少是缺少製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的約束力。在這種情況下,威權政體的有效運轉,高度依賴於最高層給整個官僚係統所施加的壓力與動力。
威權體製通常會禁止某些外部思想或信息的輸入,甚至需要建立一個更封閉的經濟、政治與信息體係。這種做法有時看起來不過是維護體製穩定的權宜之計,但其長期後果可能非常嚴重,有可能阻礙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科學進步、產業升級與整體創新能力。
威權政體往往更難選擇具有勝任力的領導人。一個主要原因是,威權政體選擇政治領導人的過程往往不是透明的。威權政體下一旦一個人執掌大權以後,倘若無法勝任,也很難替換,往往會比民主政體下的政治領導人不勝任產生更大的破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