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者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對史實
汪東興:有人說,你汪東興也從稿費中拿錢了?
汪東興聽到這裏站了起來,一臉嚴肅地:“這件事,我已經聽說了,說我從毛主席稿費中拿走4萬元。這是有人造謠!
我拿了毛主席4萬元?就是40元、4元、4角、4分也沒有!你們不要聽他們造謠。我這人在經濟上不會犯錯誤!”
造謠者如此“苦心”地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對待嚴肅的史實,卻是為何呢?答案應該是在每個人的腦海裏。
毛澤東也應享有做人的尊嚴和權力
“毛澤東億元稿費”謠言在海內外傳開後,搞亂了人們的思想,嚴重損害了毛澤東的聲譽,侵犯了作為中國公民應享有的尊嚴和權力。
看看共產黨的領袖和走資派的頭頭與資本主義的總統的區別。
有人提出:對於一貫聲稱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的毛澤東來說,一輩子奮鬥的結果是把自己變成全國唯一的“億萬富翁”,這是不是他的悲劇?還有人提出:假如“文革”中毛澤東拿的這筆稿費被看作合理收入,那麽,就應該給當時全國發表文章卻拿不到稿費的所有寫作者補發稿酬。否則,就是巨大的不公平。更有人提出:如果不給其他寫作者補發稿費,卻又把那1億多元看作毛澤東的私產,一種製度和政策怎麽能如此明目張膽地製造特權、維護特權?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跟著這一謠言起哄的竟然是相當一級黨委主辦下的兩家刊物和一家報紙。兩家刊物:一家是上述《黨史博采》。它的自我推介是“由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主辦,全國唯一一家由世紀偉人題寫刊名的中史綜合月刊,也是全國最早公開出版的雜誌之一”另一家則是《黨史文苑》,係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江西省中史學會主辦。一家報紙則是國內大名鼎鼎的《解放日報》,中共上海市委的機關報。夠牛、夠權威性了吧?可悲的是,這兩刊一報裏號稱“黨史研究”者們也未能免俗,在對待毛澤東稿費問題上,竟取“獵奇”之態“研究”史實。
其實,汪東興、鄭長秋和吳連登用無可辯駁的事實澄清了三個問題:一是毛澤東稿費的準確數額是124萬元人民幣;二是“文革”中在國內出版的所有“毛著”與舉國上下的著作人一樣,沒有分文稿費;三是毛澤東對待稿費的態度是明清的、一貫的。
在這樣的事實麵前,不管謠言變換什麽形式和表現手法,都將不攻自破。上麵提及的完全應該理解的種種質疑,也就很容易化解了。
當然,毛澤東既然一貫堅持他名下的稿費是黨的、人民的。無疑是他的遺願。嚴格地說,這筆稿費就應該姓公而不是姓毛,不能用來補貼家用和子女生活,接濟家鄉的親屬,還有江青的花銷等。
但是,一個問題往往存在兩個方麵。毛澤東以人民利益為重,嚴格要求自己而作以上表述。這是一方麵。
作為組織,不能不考慮著作人的利益。畢竟毛澤東的絕大多數著作係親自撰稿、所付出的勞動應得到尊重。有人說,毛澤東的著作不少是由秘書代勞。這能說是事實?毛澤東筆耕勤奮是黨內很多人清楚的。可以肯定,毛澤東的文章即使是由秘書所寫,也很有限。因為他們年齡,到毛澤東身邊工作的曆史放在那裏。重大軍政問題的思考與決定,如長征怎麽走,抗戰、三大戰役怎麽打?又如論聯合政府、新民主主義論等著述怎麽寫,就是秘書想代筆,恐怕難有這份筆力。
對於毛澤東的稿費,可以在組織與個人之間做一合理界定。如四六開、三七開……公私分明,合理合法,也就無懈可擊了。
從這個意義上講,毛澤東將稿費用於補貼家用、子女等,於情於理,用樣無懈可擊。這裏需要指出的將稿費用於補貼家用、子女等開支,所占比例特小。據說,約占1%。再者說,讓一個大國的元首、執政黨的主席的收入入不敷出,捉襟見肘,怎麽說也不是中華文明古國的榮耀吧。
2005年1月,由文化藝術出版社出版發行了筆者所著的人物專訪《現代誇父》。其中《毛澤東最後的管家》一文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當1976年9月吳連登將毛澤東遺體護送到人民大會堂供人民瞻仰時,在這位老人的身後,除有幾套毛式中山服外,沒有一分錢的存款,沒有一套高檔服裝,沒有任何金銀珠寶,沒有給子女留下任何財產的遺囑;在這位老人的身後,隻有他終生酷愛癡迷的8萬多冊書籍!隻有海外出版他的著作所付、歸中辦特會室管理的稿酬120多萬。後由上邊安排,他的子女每人分到8千元。
這就是領導了近10億人口、時間長達27年的共和國領袖的家當!
在這次反擊“毛澤東億元稿費”謠言中,上段問題一度被引用。筆者與吳連登交往少說也有10年,深知其為人,他有主見,敢於講真話,辦實事。他提供的以上情況反映了基本曆史的真實,是可信的。如果說有什麽不同意見和看法,可以商搉和爭論。但不可不動腦子而人雲亦雲,否則,遲早還要上謠言的當。
人說:謠言止於智者。筆者認為,謠言更止於動腦者。
(《環球視野》第315期,網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