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於恐懼的自由”最可貴!“怕”字當頭太可悲

最近幾天,舉報權力者的新聞似乎是集中爆發。

比如,女生舉報教師“性騷擾”事件,例如,人大某“脫下衣服是禽獸、穿上衣服是衣冠禽獸”的教授被舉報。

還有官場上,對於公權力擁有者的一起起勁爆舉報事件發生。

例如,某地漂亮的女鄉長,其與縣委書記發生了剪不斷、理還亂的是是非非,而其父親代女兒舉報時,卻是跑到外省揭發此事。

另外,像蘇州工業園某局的清華博士生舉報局長,也是專門挑選年休假在外地期間舉報,據其言:像派出所等有關部門聯係他見麵,卻被其拒絕了雲雲。而其所在的單位隨後發出通知:要求所有休假人員回到單位上班……

明眼人都知道,跑到外省去舉報,或是以休假之名,到外地躲藏起來再舉報,顯然都是因為懼怕當地的權力者——但其實,“跨省”也並非難事,特別是在這樣一個信息透明化的社會,任何人都無處躲避與無法可逃,“到外地舉報”這樣的權益之計,作用其實也是微乎其微。

像那位女鄉長之父,以及這位出自名校畢業生的基層公務員,之所以出現不是被舉報者最感恐懼,反而是舉報者 “怕”字當頭,顯然都是源於無法獲得“免於恐懼的自由”所致!

“自由”一詞,在很多普通中國人眼中,以為就是“隨心所欲,想幹嘛就幹嘛”,其實,它更應包括“想不幹嘛,就能不幹嘛的自由!”

事實上,這裏所言的“自由”,是指人的一種基本權利,且是所有人之基本權利的首要前提!——沒有真正的自由,人的其他權利,就不可能真正得到完全實現,從而變成霧裏之花、海市蜃樓!

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於1941年發表演講時,提出了著名的“人的四大自由權利”,即“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貧困及免於恐懼的自由”。

這其中,所謂“免於恐懼的自由”,其實,就是通常所言的“生存權”問題,羅斯福這裏之所指,包括了“住宅不受侵犯的自由、通訊自由、拒絕不確定未來的自由,拒絕無理由搜查,拒絕有罪推定,拒絕侮辱與誹謗”等方麵的自由。

而人們追求“免於恐懼的自由”,其中最大的恐怖源頭,就是公權力!

而這也正是美國人立國時,其立憲、立法的主要目標,那就是限製國家之手,“將公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事實上,我們社會主義中國的法治建設,也一樣采納了這一說法與原則。

像這位女鄉長,哪怕她有為了上位之目的,而不得不配合縣委書記的可能,但是,誰也都會明白麵對權力時,拒絕將意味著什麽——權力者麵對高於自己的權力時,都會如履薄冰、戰戰兢兢,則普通百姓麵對公權力時,就會更難言“免於恐懼的自由”了!

而那位清華畢業的基層公務員,他沒有選擇同流合汙,就要遭到打壓,那麽,為何“清者自清”如此之難?

這就是因為,公權力擁有者的無所不在、無所不能、難受限製,所以,權力之下位者在“官本位”的官場上,永遠都難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這就更不用說無權無勢的平頭老百姓了!

想要人民真正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顯然就要從源頭上,保證“權力來自於人民”,且要做到權力真正服務於來源者的人民,而不是服務於權力配送者的領導——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官員要做人民的公仆”,而不是像對待“業主”時,卻高高在上、趾高氣昂的“物業公司”一般。

同時,人民還要有真正監督公權力的權利,且這種監督權,同樣要得到“免於恐懼的自由”之保障才行!

如果像那位退休黨員馬樹山一樣,這邊才舉報縣委書記,立馬就能讓其進去“踩縫紉機”,則所謂的“人民監督”,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一個舉報違法者要比被舉報者還害怕、還恐懼的社會,當然非常的不正常,其首要原因,就是人們沒有“免於對公權力恐懼的自由”!

人民畏權如畏虎,當然會有利於管理民眾,保持社會秩序與穩定,但是,這也容易讓公權力擁有者不斷托大,更加為所欲為,罩在其頭上的籠子,隻不過是形同虛設的幌子而已。

這其實也是為何,人們感覺“反腐力度這麽大,為何貪官還是這麽多”的原因所在——沒有真正從上至下,將公權力關進製度化、體係化、機製化的“法治籠子”,權力就仍會如脫韁野馬踐踏四方,而百姓們“免於恐懼的自由”之最大敵人,就會仍然橫衝直撞於我們零落如泥的生活中……

 

 


作者:瑜說還休

油翁 發表評論於
瑜說還休的文章寫得真實又風趣,點出了舉報權力者的現象,讓人捧腹不已。作者幽默的語言和鮮明的觀點讓讀者留下深刻印象,希望看到更多作者的作品,繼續給我們帶來歡樂與思考。
sandstone2 發表評論於
回複 '大漢唐' 的評論 : 當時是一段非常黑暗的時期。
sandstone2 發表評論於
回複 'wumiao' 的評論 : 有道理。謝謝來訪!
大漢唐 發表評論於
“免於恐懼的自由”——最早體驗到這點是疫情元年元宵倉惶逃離故國故園
wumiao 發表評論於
所以說1984裏的老大哥在時刻盯著你,是一種人類末世的感覺。
極權者想要獨裁下去,就是禁錮所有人的思想,都變成奴才後它才會千秋萬世。
但是最後它們都會死的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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