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了一個世紀的謊言?

sandstone2 (2023-04-15 07:53:27) 評論 (19)

一、留存的民族記憶

外灘公園,今稱黃浦公園。它地處南京路東端,外灘之北端——今天上海這個國際大都市的心髒地帶。1868年8月8日,一個中國人看來很討口彩的好日子,黃浦公園正式開放了。一百多年來,在這裏發生了太多牽動中國人情感的事件,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那塊“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甚至在今天的中國,這塊牌子已成為近代以來屈辱曆史的一個標誌。

在文藝作品中,不乏對這塊牌子的經典展現。1973年上映的電影《精武門》劇中李小龍飾演的霍元甲弟子陳真,因在公園門口遭巡捕阻欄,又被日本浪人羞辱,頓時大怒,先痛毆日人,再淩空一腳將“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告示牌踢得粉碎。據載,此片在香港首映時播至此段,觀眾發出了熱烈的叫好聲。

許多著名的曆史人物和文人學者都表示曾親眼見過“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塊牌子。

1903年9月11日的周作人日記裏記載道:“上午乘車至高昌廟,晤封燮臣,同至十六浦。途中經公園,地甚敞,青蔥滿目。白人遊息其中者無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國人不得入。門懸金字牌一,大書‘犬與華人不準入’七字。哀我華人與犬為伍。園之四圍皆鐵柵,環而窺者甚多,無甚一不平者。奈何竟血冷至此!”(影印原件現存於北京魯迅博物館)。

“上海的黃浦灘和北四川路那兩個公園,我們中國人至今還是不能進去。從前在那些公園的門口,並掛一塊牌說:‘狗同中國人不許入’!”(孫中山《中國內亂之原因》)

……

曆史資料中不僅有中國人揭露和譴責“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牌子的內容,也有外國人對這塊牌子譴責的記錄。1929年11月9日,《密勒氏評論報》發表《中國人,請走後門》的文章,說:“根據工部局命令豎立在上海各公園門外的,寫著‘狗與華人不準入內’的告示牌,盡管已在一些時候以前拆除,但在上海外僑社會的某些中間,由這塊傲慢無禮、侮辱他人告示牌所表示出來的那種典型精神,卻至今尚未死去。”

二、“華人與狗”和“華人”與“狗”?

曆史的真相究竟是什麽?1994年,上海曆史博物館薛理勇先生發表《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一文,稱那一牌示“純係誤傳”,結果引起軒然大波。其後,英國畢可思、美國華誌建、日本石川禎浩等學者,都寫過關於這一問題的文章,上海學者所寫關於這一問題的文章更多。

2012年,上海女作家陳丹燕,在動筆寫作她的上海三部曲之前,找了很多有關上海的資料。為了探尋外灘公園是否真的掛出過這麽一塊牌子,她進行了一係列細致地考察,從親自前往倫敦、美國的圖書館翻閱資料,尋求曆史照片,到采訪相關研究學者,甚至於探尋了那塊曾經出現在影視作品裏“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牌子的製造者。她在曆史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這樣的觀點:

“華人與狗不得進入”是一段偽造的曆史:“它其實來自公園的遊園規則,最早一條是‘這個公園是外僑社團專有,非外僑者不能進入’。後來由於發生狗咬傷孩子事件,公園又加了一條規定,‘狗和騎自行車的人也不能入內’,這些規則被人聯係起來,概括成了‘華人與狗不準進入’。”

  而同年吳恒刊登在《近代史學刊》(第9輯)的學術論文更是很好地為我們解答了這個疑惑。吳恒使用公園園規製定者的會議原始檔案重新檢視了上海公共租界外灘公園是否有過“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牌示的爭論,通過考察史料記載間的差異、華人入園的史實、園規原文及兩次修訂版措辭的變化等,認為上海百年租界史中租界當局對華的一貫態度——“華人不得入內”的歧視的確存在,但歧視程度並非如“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般在公共場合將“華人”與“狗”單獨並列之大。並複原了此一存在尚無定論的牌示是如何“層累地”成為近代中國的民族集體記憶的曆史過程。其中對於早期文藝作品《東方紅》的考察,更是使我們對於這一段民族集體記憶有了更深的認識。

在上世紀60年代的大型音樂舞蹈史詩《東方紅》中,可以看到這樣的一幕:舞台上,一座公園的門口,外國巡警看守之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白底黑字牌子觸目驚心,一群憤怒的中國人在牌子前憤而起舞。不少人因此信以為真,而該木牌的來源是這樣的:

1964年10月2日,毛澤東觀看《東方紅》首場演出,他對周恩來說,那時候的上海灘,公園門口都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演出時也應該加上一塊,這才能更逼真地表現當時的舊中國深受帝國主義列強的欺侮。

那時舞台背景都是幻燈打出來的,當天演出完畢,工作人員連夜趕工重畫幻燈片。第二天演出,這塊牌子就出現在了公園門口。

關於“華人與狗不得入內”八字的牌示是否真實存在,依舊沒有得到確證。但是我們可以確認的是含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意思的牌示,有留存的照片作證,確實存在。從照片中,我們可以看到,“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是公園遊園規則中的兩條單獨條例,若將兩者相結合,則既有原義,又非原貌,分提與並提,意蘊自是兩樣,讀者自可體味此中差別。

一個法國網站上收集了許多從19世紀末至1940年代上海的老照片,其中包括了三張這類告示的照片。這些刻在公園門口的入園規則是公共租界當局工部局頒發的,大約在1917-1918年間,簽署人均為N. O. Liddell。據查利德爾原為工部局秘書,1919年2月20日接任工部局總辦。

入園規則中第一條與第五條譯文為:

1.本公園隻對外國人開放;

5.狗不得入園。

曆史研究中,要想證明某一個事件真實存在過,隻要有一條過硬的史料足矣。而要證明某一事件不存在,即使窮盡所有史料,也不能就此斷言“沒有”。近代上海的史料浩如煙海——無論是文字還是圖像,是否會有新史料再被發掘出來不得而知。如果將來某一天,有人發現寫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八個字的一張照片或一份文件,那這一迷霧就徹底廓清了。

最後,借用吳恒教授的研究觀點總結全文,“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規則是“層累地”構成民族集體記憶的,不應以此代表近百年租界史上西人對華人的態度。

 

 

 

作者: 腦洞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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