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論壇-取消農民工要有配套
2009-08-16 旺報 【謝盛友/德國班貝克大學客座教授】
中國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年8月初公布了2009年上半年的就業統計,人社部的數字說,由於采取了擴大內需等措施,2009年上半年的失業率保持在4.3%,登記失業人數在910萬人左右。但是,大陸這4.3%的失業率僅限於城鎮,並不包括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情況。
2009-08-16 旺報 【謝盛友/德國班貝克大學客座教授】
中國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年8月初公布了2009年上半年的就業統計,人社部的數字說,由於采取了擴大內需等措施,2009年上半年的失業率保持在4.3%,登記失業人數在910萬人左右。但是,大陸這4.3%的失業率僅限於城鎮,並不包括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情況。
根據2009年7月6日廣州日報報導,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深圳市代市長王榮說,「農民工」的概念已發生變化,深圳「農民工」概念將消失。「農民工」的第2代現已成年,他們在就業時會選擇留在深圳。
改變稱呼意義不大
國內媒體發表不少文章提到,光取消「農民工」這一稱謂是不夠的,記者們多用我的觀點反駁說,僅僅從字麵上去掉了「農民工」3字,而他們的權利、地位問題沒有解決好,任何名稱的變化都沒有什麽實質意義。該報導也引述筆者的文章認為,要「消滅」農民工稱謂,必須配套相應的行政管理條例,隻有從製度層麵全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幫助他們享受到城市發展與改革的成果,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才是概念後麵真正應該實現的實質變化。
一直以來,筆者撰文呼籲徹底「消滅」農民工,我的本意是,中國大陸不應該有農民工、不應該存在農民工,而應該使農民工在數字上變為零。
中國大陸已經有勞動合同法,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是,僅有這個法律不夠,必須配套相應的《行政管理條例》。
最大障礙就是官方
第1步,放寬戶籍管理的限製:允許每個人自由流動,而且,每個人獲得工作的機會必須平等。第2步,建立健全行會製度:每個行會有自己統一的勞資協定工資標準。第3步,建立健全嚴格的行政管理製度。第4步,建立健全憲法法院。憲法法院的目的有二:裁決立法有否違憲、裁決執法是否違憲。
一直以來,筆者跟國內學者互動,了解到廢除「農民工」製度的最大障礙在於官方,準確地說,就是那些市長們。因為在國內成績就是數字,數字等於官位。當政市長的目標是他在任時的人均國民產值,一旦農村來的「農民工」算作市民,這樣一來,城市的人均國民產值就拉低了,所以,市長們不幹。
就廢除「農民工」製度,王榮是改變觀念的第一位市長,希望中國大陸徹底廢除「農民工」製度,這也應該是遲早的事。
文章來源:2009-08-16 刊登於台灣《旺報》,同日《中國時報》(電子版)專家論壇 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