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答是否該和同性戀的老公離婚的問題

蔡真妮 (2009-03-25 13:29:27) 評論 (34)


前些日子,我回答了一個網友關於是否該和她老公離婚的問題。另一個網友嘿嘿虎不太同意我的觀點,她也寫了一篇問答放在她自己的博客上。

我讀過之後,覺得她說的也有她的道理,尤其在中國的特殊環境下。我更多的是站在女方的立場上去看待他倆的問題,而嘿嘿虎考慮到了男方的具體難處。

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我把她的回答轉載在這裏,依舊把我的回答放在前麵以供參考。

文章原址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0696650100cafv.html


真妮你好!

我一直在看你的博客,想跟你說說我的事。

我結婚五年了,有個兩歲的孩子。

我們夫妻自結婚以來就沒什麽夫妻生活,連孩子都是因為雙方父母催得緊,我們那一年稍微多些才懷上的。我老公解釋的原因是因為他和前女友第一次做太緊張,導致他不行,從此就有了懼怕心理,隻有看男同誌做他才能提起興趣。

我於是就等他恢複,結果等來等去等到的是自己一次次的受傷。

我很不甘心自己守活寡,但是我對他還是有感情的。前些日子我生病差點死了,他卻在我住院的第二天就在網上和男同誌做那樣的事,我回家看他的電腦才發現,當時真的是象一桶冷水從頭淋下來的感覺。真的恨死他了。

這一次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向他提出了離婚。但我們的孩子還太小,我不知道自己這樣決定到底對不對,很苦惱。

小楓


下麵是我的回答:

小楓:

我想人的性向不會因為第一次性生活的不成功而改變的。就像你自己再怎麽受刺激隻怕也不會去和一個女人上床的,這麽想想大概都會渾身不舒服,所以你老公對你的解釋很牽強。

他心裏真正喜歡的應該是男人。

拋開性向問題,隻說你生重病危在旦夕之時,他跑回家裏去做那事,即使和一個女人做,都很難讓人原諒,他對你的情意到底在哪裏?

他既不喜歡和你過夫妻生活,心裏也沒有你,所以我認為你離婚的決定英明正確。

已經耽擱了五年,不要再誤自己終身!

去找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擁有真正的幸(性)福生活,讓孩子在夫妻恩愛的健康環境中成長吧!

真妮




下麵是網友嘿嘿虎的回答:

小楓: 

在這個問題上,我不太讚同真妮的意見。

我認為你們不一定非離婚不可。建議你慎重地考慮並決定這件事。

當然,一對夫妻因其中一方是同性戀,雙方無法有正常的性生活而離婚,這完全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於法於情於理都沒什麽說不過去的。但是,假如僅僅因為這一點你們就離婚了,那麽今後你有沒有可能後悔?你能確定你離開他以後的生活一定比現在更開心更幸福嗎?


   
首先,你們結婚已經五年,在幾乎完全沒有性生活的情況下,你對他還是有感情的,這說明你們並沒有到恩斷義絕的地步。老公在你住院期間和別的男人做愛, 僅是這一個行為並不能說明他對你就沒有感情。你想啊,平時你天天在家裏看守著他,他哪裏有機會滿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好不容易逮個你不在家的時機,有什麽不能理解呢?當然,如果他不是把你的事情安排好了以後回到家裏才做的,而是把你扔在醫院不管不顧,自己跑去找男人爽,那自然另當別論。這種無情無義沒有責任 心的男人,早就該離。


   
第二:你老公把自己是同性戀的事情一直瞞著你,這固然很不應該,但你也要體諒一下他的苦衷和無奈啊!在中國目前的觀念下,有幾個同性戀者敢於公開承認呢? 或許他是個機關幹部公務員什麽的,他的工作性質和社會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在私生活上讓任何人抓到把柄,否則他將無法在單位和社會上生存和立足。所以,刻意瞞著你也是出於迫不得已。假若真的是這種情況,你問問自己:願意體諒他嗎?如果你說:我們之間感情沒深到這一步,體諒他?我做不到。如此,那麽還是離吧。


   
第三:除了他不能夠和你做愛這件事情之外,你感覺他在乎你珍惜你嗎?他是不是一個懂得體貼老婆疼愛孩子對家庭有強烈責任感的男人?他是不是你喜歡和欣賞的 那種類型和個性的男人?他在你眼中是不是優點很多、很有魅力的男人?今後你們有沒有可能像兄妹一樣相處?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麽我建議你千萬慎重考慮離婚 的決定。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你並不是對你們目前的生活狀態無法容忍,假若你真的離開他,又想起他的種種好處,再婚後老是拿他的優點去比現任丈夫的缺點並 因此而陷入痛苦,你又後悔了怎麽辦?畢竟,再婚後你也可能麵臨種種問題,有些問題真的是非常現實,甚至很難有一個好的解決方式。比如繼父繼母與非親生的孩 子之間的感情和關係等問題……


   
第四,如果你選擇不和他離婚,那麽他一定會感激你,因為是你保全了他作為一個男人的臉麵和尊嚴,在這個嚴酷的社會上,是你給予了他最好的生存庇護。在這種感激的前提下,你也可以做一些事情獲得他的寬容和理解,比如找個情人或者性伴侶,以解決你們無法進行性生活的遺憾。當然這樣的婚姻肯定不是完美的婚姻,但 離開他你就一定能獲得完美的婚姻嗎?和你離婚後他又怎麽辦?我並不是希望你犧牲自己的幸福去成全他不必承受輿論的壓力,我的意思是:任何事情,如果你覺得 值得,都可以去做。包括找情人或者性伴侶,一般情況下我也不建議女人做這種危險和不道德的事,但,特殊情況下,也不是不能嚐試。

其實婚姻和生活方式可以有很多種,我們完全有權利根據自身的情況和特點來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隻要沒有危害別人的利益和權益,沒必要過多考慮所謂的 傳統道德風俗習慣。現在你最需要確認的是:你是不是真的想離開他去尋找你的幸福?假若你真的不想和他一起過了,那麽盡管孩子還太小,也並不是一個迫使你委 屈自己勉強和他在一起的理由。
   
總之,希望你在慎重思考後做出一個正確的決定。不管最後離婚與否,如果可能,建議你事先多跟老公溝通一下。

希望你今後的生活更加幸福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