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吳首先作為受害一方,導致精神失控,因此被判無罪;
2.死者一方家屬應負責老吳入獄後資產疏於管理的損失;
3.死者一方家屬應向老吳家道歉,做人做事千萬不能
出於私利欺淩和侮辱弱者,否則必須對自己的行為
負全責!
對老吳一種可能的判決
(2008-11-22 11:59:51) 評論 (2)1.老吳首先作為受害一方,導致精神失控,因此被判無罪;
2.死者一方家屬應負責老吳入獄後資產疏於管理的損失;
3.死者一方家屬應向老吳家道歉,做人做事千萬不能
出於私利欺淩和侮辱弱者,否則必須對自己的行為
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