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為目標在了解閱讀,不在口講,這是把問題看錯了,學習英文的目標,隻在清順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語為基礎的人,一定寫不出平易自然,純熟地道的英文。前英國首相丘吉爾可算英文大家,他有名的句子: We shall fight on the hills. We shall fight in the streets. We shall fight blood and sweat and tears。這是多麽矯健的句子!何嚐有一個不是小學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嚐有一字誇詞浮句?中國人寫英文,尋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學不好。例如對人十分佩服,你說I admire him 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因為英美人士並不這樣講,用admire greatly才是自然,而用I take off my hat to him.才是真正地道的英文。
大家要注意常用字及口語的用法;英文那個"有"字,當然有have,而口語卻是Have got(Have you got any money?) 老外這樣說,我們隻好這樣寫! Forget about it(算了)!也是一種口語. You are telling me (我還得等你說)?也是一種口語. Not a chance (絕不會)也是一種口語。這四個單字got, forget, tell, chance都是極平常的字,而運用在口語中,卻是學好英文的最重要的部分!若是單求長字,生字,看起來文雅好聽的僻字,頭一步便走錯了.所以說善於靈活運用平常的字,是學習英文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