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隻是製度,但不等於真理,某個國家實行,不等於證明全世界可以

來源: 慧惠 2016-05-22 08:19:3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19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6-05-22 08:22:4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我也沒有偏見,但我從人性角度並不喜歡男女同廁,single use是另一回事。

曆史上曾經很多爭議的話題希望用法律製定,比如克隆人,流產。。。沒有對錯,就看從哪方麵考慮。

你說的以前從來沒有女廁所,是因為以前對女性的歧視,和現在男女同廁根本是兩個話題,服裝也有它自己的發展史,但裏麵的故事千奇百怪,不需要什麽都用以前的來借鑒現在。

一種生物越高級,男女的區別越大,我看不出男女同廁的好處,難道有人看不懂男女標誌,難道人類貪婪到這個地步反倒不願意多一塊地方造兩個廁所?

這個話題居然需要用法律討論,太可笑了。

 

所有跟帖: 

發達國家都有關於廁所的法律。至於真理問題不是我討論的範疇。至於你個人的見解不予評論。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5:52:06

這個法律很可笑和發達國家都有這方麵的法律不矛盾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167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6:06:04

一個廁所比兩個好是你說的,不是我說的。再強調一遍,我隻是陳述事實,沒有judgement。哪個更好,有關法律可笑不可笑不是我討論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75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7:04:12

你總在說“陳述”,但你的陳述給人一種錯覺,語言是講給別人聽的,否則不如不說。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441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7:34:42

同意就好。我在陳述,你在評論我的陳述。“語言是講給別人聽的“,隻對了一半。這不是陳述,是opinion。你是在judge,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71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8:19:46

陳述的意義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902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8:39:39

“即使陳述,也會覺得是在爭論”,那是你的思維方式。陳述事實就是陳述,也許你認為事實不符合你的觀點,就以為是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1837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9:43:49

“而不是個人攻擊” -- 這個就是我不明白的反應,你從哪裏得出這個東西?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75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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