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就好。我在陳述,你在評論我的陳述。“語言是講給別人聽的“,隻對了一半。這不是陳述,是opinion。你是在judge,

來源: 笑薇. 2016-05-23 08:19:4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1 bytes)

我不 judge。來而不往非禮也,這次judge 一下。

所有跟帖: 

陳述的意義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902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8:39:39

“即使陳述,也會覺得是在爭論”,那是你的思維方式。陳述事實就是陳述,也許你認為事實不符合你的觀點,就以為是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1837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9:43:49

“而不是個人攻擊” -- 這個就是我不明白的反應,你從哪裏得出這個東西?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75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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