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ate過程中,陳述或者引用,是一種搏擊對手的方式,用於證明自己的opinion,雖然不直接,但更有說服力。所以你即使陳述,我一樣會覺得你在和我爭論。
judge 在這裏也沒什麽不對啊,因為畢竟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關,如果和我一點兒沒有關係,我也不會談論自己的喜好。
電影裏,律師辯護的時候也經常對陪審團說:我不對任何人做出判決,我隻是陳述。。。。結果他陳述完了,大家都有了判決。。。用檸檬葉子比喻,他的貼也陳述,但不溫不火,觀點清晰。如果他說半天,大家還是稀裏糊塗,那他的陳述做什麽用呢?一個人說話如果沒有意義或者不讓人理解說話的意義,那不是耽誤時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