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入我們部門不久就跟我談及家庭情況:他父親原來家族生意很大結果敗得一塌糊塗,他也被牽扯進去背了一屁股債,錢對他來說很重要。
B. 大兒子馬上要上大學了,在努力爭取獎學金但最後未能如願,需要錢付學費. 而且這位一直都在我們平時的1-1時談及自己的career goals,以及升職加薪的願望。
C. 二十多歲的小年輕,是我從另一個部門接收過來的員工,第一次跟她1-1,就說她原來的老板承諾過她加薪升職,我直接告訴她她老板即沒有跟我說過也沒走人事程序.後來我替她爭取公司負擔她讀碩士的學費,人事沒批(估計她加入公司太短資格不夠)她就另找了一家公司並讓我match工資,我直接拒絕了。
D. 身體健康不好,除了醫保負擔的費用,自付的保健費用也高,以此理由要求過加薪升職。
我的看法做法呢:每位員工都不是雷鋒,都有各自的生活壓力與需求,為公司工作自然希望得到獎勵和認可。但加薪升職是要跟自己的表現能力和成績而掛鉤的,不能因為你哭聲大了,你就應該得到的比他人多,這樣對其他更努力更有能力的人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