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篇第十三:有子曰信近於義
原文: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複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譯文:
有子說:許諾合於禮義,才能兌現;恭敬合於禮法,才能不遭受羞辱;所依靠的人都是值得親近的,也是值得尊敬效法的了。
短評:
許諾要合乎道義,而且要量力而行,才能做到說話算話。所以老子說;“輕諾必寡信”。因此答應人家以前,一定要三思啊。恭敬有分寸有節製,才不會讓人看不起。對人過於恭敬,失去了自尊,就是對自己的羞辱。不知廉恥的人,為了達到名利的一己之私,是會卑躬屈膝、阿諛奉承的。有廉恥心的人,也要十分小心,分寸拿捏得當,才能敬人而不辱己。依靠的人都是正人君子,不是不三不四之徒,才能得到人的尊敬。酒肉朋友是靠不住的,是不值得依靠親近的。一旦你的酒肉沒有了,他們不踩踏你就算是好的了。你周圍都是吃喝玩樂的酒肉朋友,有誰會尊敬你呢?
做人馬虎不得,得處處小心謹慎,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才能像個人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