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篇第十二:有子曰禮之用
原文: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譯文:
有子說:禮的作用是為了和樂。這是先王傳下來的美好大道,無論大事小事都要遵循禮。有不能做的事,為了和氣而苟且,不用禮法節製,那也是不行的。
短評:
禮的本體,也就是本質,是敬。其用是為了和,也就是目的是為了和氣。有敬才能有禮,有和才有禮存在的理由。禮不是妓女的胭脂口紅,是為了招攬生意。禮源自於內心的真誠,發乎於言行,施及他人。如果僅僅是為了和氣,而罔顧道義,這是小人的苟且,不是禮。禮的重要表現是言行的節製,是一定要合乎於道義。合乎道義的和氣才能給大家帶來長久的和樂。
懷有私心的禮,無論它多麽貴重,都不是發自於真誠,是騙人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