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眾的投票結果,使我深思許久。為什麽民眾要支持在國內已成為共識的“暴亂”行為?這種“暴徒”宣傳內容,到底是來自何人的立場,又是何人所為?我想,更有反省的必要並不是國家,而是那些主張,支持警察,軍隊入港鎮壓“暴亂”的國內輿論。滿足於監控管理製度下的社會“和諧”,麻木於被霸國強兵政策所窒息的人權,自由的國人,大概是很難理解香港選舉結果的。因為自己從未受過自由教育,也從未有過真正的選舉權。甚至不知道什麽是人類的共識。一切的所謂自己,實際上都是被“賦予”的,被刻印的,被管製的。鐵牆內的自我滿足,皇恩下的涕零感戴。東洋人的悲哀,炎黃子孫的殤愁。如果中國也能像香港人一樣接受自由教育,進行自由投票選舉的話,能得出怎樣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