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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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關係,而不是滿足私欲(28:1-14)

(2023-12-12 15:54:42) 下一個

第65段講的是遵行誡命蒙受神的賜福。當我們看到這段經文的時候,可能會有兩種反應。一種反應就是為了得到這些祝福就去遵行神的律例、典章,作為蒙福的途徑,與神作交易。另一種反應就是想到自己或別人雖然做到了所謂的“遵行神的律例、典章”但卻沒有得到這些祝福而感到疑惑不解、難以接受。

對此,我們需要從這段經文本身,以及神所頒布的律法這更宏大的背景來正確理解。經文使用“你若…”的條件句形式來闡述以色列人從神那裏蒙福的道理,即當以色列人謹守遵行神的誡命、典章的時候,他們就必從神那裏蒙受賜福;而不是反過來,例如變成是“你若想要蒙福,就必要遵行神的誡命、典章”。所以很明顯,謹守遵行神的誡命、典章是重點。蒙福是以色列人滿足了這個條件之後的結果,而不是我們所想象的那樣,將其作為我們所追求的目的。當我們回顧神藉著摩西所頒布的這些誡命、典章的時候就會發現,這些律法條例都是引導以色列人成為與神立約的子民,指引他們如何保持與神之間有合宜的關係。

當這樣去看的時候,我們就可以體會,這段蒙福的經文重點不在於向以色列人成列許多他們想要的福氣作為他們追尋的目標,而是通過賜福來鼓勵、勸勉他們藉著遵行律法而與神保持合宜的立約關係。蒙福是神的子民與神的關係的結果,而不是神的子民用來滿足自己私欲的目的。這就好像父母希望孩子聽話,就告訴孩子如果聽話的話就給獎賞。獎賞是作為孩子聽話、和父母保持良好關係的結果。父母希望藉著這些獎賞來提醒孩子們要聽話、與父母保持良好的關係。但如果孩子隻是為了得到這些獎賞而假裝聽一些父母的話,或者以自己聽了父母的話而沒有得到獎賞而質問父母的時候,很明顯這不但不是父母所要的結果,反而更顯得孩子的玩梗悖逆了。事實上,當孩子真心愛父母、與父母有美好關係的時候,有沒有從父母那裏得到什麽獎賞已經不再那麽重要了,因為孩子所關注的乃是與父母的關係,並且以父母為滿足。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藉著這樣的條件句來體會神的心意,讓自己將關注的重點放在與神的關係上,並以此享受、沉浸在從神而來的喜樂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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