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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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律法作為聽律法的背景(4:41-43)

(2023-09-08 15:42:35) 下一個

第12段講的是在約旦河東設立庇護城的事。這讓我們看到一件已經發生的事實,即當摩西在約旦河東向以色列人重申律法的時候,在約旦河東分地的兩個半支派已經在他們所得地為業的土地上在摩西的帶領下按照神的要求設立了庇護城。

經文本身雖然不難理解,可是出現這個地方,卻可以帶給我們一些更深的思考。設立庇護城的命令最初是記載在一係列律法頒布的尾聲,是在以色列人占領了約旦河東的土地之後才出現的(民35:9-34)。所以照理來說,當摩西此時此刻重申律法的時候,按照律法條文頒布的順序,和設立庇護城相關的內容應該也是放在後麵才對。可是這段經文反而被放在了最前麵,成為摩西重申律法的背景。為什麽會這樣安排呢?從當時的情形來看,我們可以有所體會。原來,當摩西重申律法的時候,在約旦河東分地的兩個半支派已經按照之前已經頒布的律法要求行動了起來。他們不是坐等以後攻占了迦南地之後才和其餘各支派一起開始設立庇護城的進程,而是既然已經在約旦河東分得了土地,既然已經知道了神設立庇護城的心意,那麽也就不需要再等,而是立刻行動起來。而之所以設立庇護城的行動開展得如此迅速,而且還被特別記載下來,其原因也不難理解,因為人命關天,不可延遲,所以設立庇護城成為他們在約旦河東要完成的首要任務了。

在摩西重申律法的時候,以色列人已經按照律法要求有所行動了。這雖然是當時發生事情的真實寫照,似乎隻是按照時間順序記錄當時所發生的事情而已,但卻可以讓我們從中體會律法的功用,即律法不是用來“重申”而已,而是要實施的;神子民的回應不是“聽”律法而已,而是要行律法。摩西重申律法固然重要,因為這是對新一代以色列人在即將過河進入應許之地以前非常有必要的提醒;然而,比這更加重要的乃是,以色列人是否願意按照神的律法而行。實際上,在摩西重申律法之前,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多多少少是已經知道神的律法的。那麽問題是,在他們所知的神的律法中,他們是僅僅記憶、背誦而已呢,還是馬上照著去行?設立庇護城的要求是最新才頒布的,所以可想而知這在以色列人的心中是最“新”的記憶,是最“新鮮”的條例,所以他們也就很自然地按照這個最新才頒布的要求切實行動起來。

這實在是難能可貴的。相對於當時的這些情形,我們今天的基督徒就遜色不少了。很多時候,我們對聖經的閱讀、對神心意的領受,多半停留在腦海裏,停留在知識層麵;甚至有時候,連腦海裏也停留不了多久。我們過去一周的講道,現在可能已經忘記得七七八八了,更不用說再往前的講道了。如果這些最“新鮮”的聽道都無法在我們的腦海裏停留多一些時間的話,那麽就更談不上我們按照這些去行道了。這當然可能和我們當今社會的思維、記憶模式的變化有關,但也是給我們敲響了警鍾。我們熱衷的可能是“重申律法”,周而複始不斷地聽,把律法的功用僅僅當作講和聽;可是,神看重的是我們聽了就要去行。我們在這方麵做得又是如何呢?如果每周的聽道、主日學、小組查經對在教會已經有一段時間的基督徒來說是“重申”律法的過程的話,那麽我們要問的是,我們有沒有將“行”律法當作這“重申”、“重聽”律法的背景呢?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結合摩西重申律法的背景來體會當時設立庇護城的情形。當時的以色列人以行律法作為聽律法的背景,願這給我們帶來觸動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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