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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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愛,體現愛(6:1-9)

(2023-09-15 13:46:50) 下一個

第16段講的是摩西對以色列人的呼籲,要他們要謹守遵行神所吩咐教訓他們的誡命、律例和典章,以至於他們可以在所要得為業的地方享福、人數極其增多。在這段經文當中我們最熟悉的就是那句被耶穌稱為最大的誡命的話:“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6:4-5)當我們從摩西說出這句話的整個脈絡來看的時候,也會使我們對其有更深一層的理解。

從上下文來看,摩西真正細數並重申具體的律例、典章條文,是要從第12章才正式開始,而在這之前都是不斷地從不同的側麵提醒以色列人要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不斷強調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的重要性。這樣,我們也可以明白,這句“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的話,實際上並不是摩西在後麵才重申的律例、典章中的某一條具體內容,而是作為總綱的形式來吩咐以色列人的。

從這段經文本身我們也可以看到,當摩西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是在呼籲以色列人要將“愛神”作為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的原動力;因著對神的愛,所以要將神所吩咐的話都記在心上、傳給下一代、作為每天不可少的生命糧食。同時,當以色列人這樣去行的時候,也就顯明他們對神的愛是真實的,是發自內心的。所以,遵行神的律例、典章,一方麵是源自對神的愛,另一方麵也是對神的愛的體現。當以色列人對神沒有愛的時候,他們是無法真正按照神的律例、典章去行的,或者即便去行,也是空洞無物的;隻有當他們愛神的時候,他們才會甘心樂意地去謹守遵行神的一切吩咐。反過來,當以色列人甘心樂意地去謹守遵行神一切的吩咐的時候,也就體現出他們對神的愛,將他們對神的愛落在了實處。所以,雖然“愛神”並沒有作為律例、典章中的具體一條,但卻是統領整個律法全部內容的,因為隻有愛才會有動力做到這些,而做到這些才體現出對神的愛。這才是神真正要看到的。

神向祂自己的子民頒布律法,目的不是為了要行這些律法條文本身而已,而是要藉著這些來塑造祂子民的生命,塑造他們與祂之間那種愛的關係。盼望我們在當中也可以得到提醒,讓我們時刻省察自己的心,當我們在聽從神的吩咐、當我們在服侍神的時候,當我們在生活的點點滴滴當中,我們是否都是在盡心、盡性、盡力愛主、我們的神?當我們在作一切事情的時候,是出於我們對神的愛嗎?是體現出我們對神的愛嗎?如果不是出於愛,不是體現愛的話,那麽我們所做的不過是流於形式的表麵文章而已了。“愛”並不是一個空洞的詞匯而已,而是要藉著我們對神的話的聽從和遵行來表現。實際上,當我們將“愛神”僅僅視為律例、典章中的一條時,“愛神”就容易成為一個空洞的概念,因為對“如何才算是愛神”缺乏定義。但是如果我們把“愛神”視作律例、典章的總領,引導出對整個律例、典章的謹守遵行的時候,“愛神”就有了豐富的內涵,也有了具體的實踐與檢驗了。舉個例子,當我們將丈夫要“愛妻子”與“為妻子舍己”分開看為兩個不同的命令時,“愛妻子”就變成一句很空洞的話,人們就會問:“究竟什麽才是愛妻子呢?”但是如果我們將“愛妻子”看做是一個提綱挈領,帶出“為妻子舍己”的行動的話,“愛妻子”就有了內涵與具體體現了。

默想經文:“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6:4-5)

靜默思想:默想這句話,體會“愛神”與遵行律法之間的關係,帶給我們生命的觸動,也激勵我們愛神之心,並將對神的愛落實到我們生命、生活的每一個層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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