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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段記載的是摩西在以色列各支派當中設立審判官的經過。雖然看起來整個過程很平淡,在當時並沒有引起什麽太大的波瀾,可是卻成為摩西對四十年曠野回憶中僅有的幾件事情的一件(除了重申律法之外,所記錄的其餘幾件大事是探子事件及其影響、在約旦河東擊殺當地諸王、各支派分地,以及摩西自己不能進入應許之地),足見這件事情在摩西過往的經曆和腦海中所占有的分量之重。
為什麽這件事情在摩西看來有如此重要的位置呢?難道是因為這是摩西設立的,所以希望可以作為自己的政績,或是屬靈遺產存留下去,為自己揚名立萬嗎?當然不是。摩西看重的不是這套製度本身,而是其中的屬靈原則。很有可能,因為當時的以色列人依然沿用了當年摩西所設立的這樣的管理、審判體製,所以摩西認為有必要帶領大家回顧一下當初設立這樣製度的曆史和緣由,以便在四十年之後,以及將來進入迦南地之後,以色列人依然可以按照當時設立這些體製的初衷,秉公執法,按照神公平公義的原則來處理他們當中的各樣事務。這些體製,雖然距離當初的設立已經過了四十年,時過境遷,多多少少已經有些不同,但是摩西藉此提醒眾人,當初設立這些體製的兩個重要原則不能變,一個是選人的原則,即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人來擔任;另一個就是執行的原則,即要按公義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
對於知道自己不能和以色列人一起進入迦南的摩西來說,提醒以色列人知道這些審判體製的初衷和原則是十分的重要,因為這樣可以保證當他不在他們中間的時候,以色列人依然是按照神的公平公義的原則去生活的。這實際上也是整卷《申命記》當中不可缺少的元素,即當摩西再一次將神的律法向以色列人重申的時候,審判、斷案、執法的規章和體製也同等重要。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麽所重申的律法可能就淪為擺設了。
不忘初衷、秉公執法,這在摩西看來是如此的重要,但卻不是當今社會所看重的。當今的社會所看重的是與時並進,看重的是以人為先,看重的不斷調整、變化以便滿足和迎合人的需要。在教會也是如此。每間教會都有其各自不同的曆史傳統,有其各自不同的管理體製,雖然這些傳統和體製在設立之初都是依從聖經原則的,可是隨著時間的遷移,隨著時代的變化,隨著會眾的不同,多多少少已經不再和以前一樣了;而其中很大的不同,就是選人的原則,以及執行的原則,已經受到世界風氣的影響,在各樣不同的職位上任人唯親,看人的情麵辦事。雖然表麵上還是按照聖經的原則,也是講著聖經裏麵的話,但實際上做起事來卻是另外一套。即便是我們現在新設立的一些管理體製,或是事工計劃,雖然都是從聖經找根據,可是實際的執行又如何呢?隨著時間的推移,會不會慢慢變了味道,看起來屬神,實際上屬世呢?盼望這段經文可以在教會的各個層麵給我們帶來提醒,無論是迎新接待,還是領詩敬拜,無論是音響總務,還是講道教導,無論是嘴上所說的,還是實際所行的,我們究竟是聽從人,還是聽從神?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體會這些管理體製的屬靈原則在摩西眼中的重要位置,也提醒我們現在的教會生活以神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