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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段記載的是神藉著摩西與以色列人的再次立約。這不是對前一次立約的否定或更改,而是在以色列人背約之後神憐憫他們,再一次與他們立約,而內容則是一樣的。經文的最後提到神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石版上。如果我們將這段經文的內容做一番分類的話,的確可以看到其中包含了十條誡命。第一就是不可拜別神(34:11-16);第二是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34:17);第三是守除酵節(34:18);第四是獻上頭生的(34:19-20);第五是守安息日(34:21);第六是守七七節(34:22上);第七是守收藏節(34:22下-24);第八是守逾越節(34:25);第九是獻上初熟之物(34:26上);第十是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34:26下)。雖然看起來這一次的“十誡”與之前的“十誡”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我們也可以理解實際上其中的內容都是上一次立約的內容,隻不過神將祂的子民與祂之間的關係特別列出來作為首要的條例,回應的是以色列人在“金牛犢事件”中與神關係的破裂,提醒他們要十分重視與神的關係。
對比這兩次以頒布“十誡”為標誌的立約,我們可以看到其中的一些區別。首先,就是頒布這十誡的的背景,或者說對立約之神的描述不一樣。前約的頒布背景是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而這一次的背景是神要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其次,就是前約的內容包括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例如孝敬父母、不可殺人,等等,而這一次的內容則基本上都是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例如守節與獻祭;第三,就是前約沒有太多關於這些誡命的實踐場景的描述,例如守安息日,隻是強調無論何工都不可作,而這一次則列出了許多場景,例如進入了迦南之後要怎麽辦,當收割的時候如何守安息日,等等。
當我們將這些不同放在一起來看的時候,就可以感受得到這一次的立約是麵向未來的,都是在告訴以色列人當他們進入了迦南美地之後應該如何持守對神的信仰。例如當他們進入迦南的時候不要與當地人立約,很顯然就不再是指他們在曠野的時期了;例如有關他們收割的時候的事情,很自然也是指著進入迦南定居之後的情形,因為在曠野漂流的遊牧生活很少會涉及到收割。理解到這一點,我們就要對神發出由衷的感恩,因為這一次的立約,不是簡單地重複前約,而是帶領以色列人麵向未來的立約。藉著這樣的立約,神讓以色列人知道,祂已經不計前嫌,必定會將他們帶入迦南應許之地,讓他們在應許之地有新的生活。這是神的信實。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無論以色列人以後在路上如何的悖逆神都不再計較;從後麵所發生的事情來看,當“十二個探子”事件之後,神就大大責罰那些小信的會眾,讓他們死在曠野,不得進入迦南美地。
實際上,神有意將這一次的立約體現為麵向未來的立約,乃是要讓以色列人因為展望未來而做好現在。這一次的十誡雖然背景都是將來進入興許之地,但並不意味著在進入應許之地之前就可以不守這些誡命,以為等到進入應許之地之後才遵守也不遲。神將未來的要求提前寫明出來,目的就是要讓以色列人從現在就開始熟悉、遵守,為的是讓他們有資格進入美好的未來,因為他們已經為未來做好了預備、與未來匹配了。對於今天的基督徒來說,道理也是一樣,耶穌基督已經將許多天國的道理指給我們看,例如大的要服侍小的,不是等我們進入天國之後才遵行,乃是要我們現在就如此行,塑造我們的生命與天國相稱。惟願我們在當中都可以有所領受。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細細體會這些麵向未來的立約,思想我們今天應有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