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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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的尊重與疼愛(12:1-11)

(2022-09-09 18:56:20) 下一個

第46段記載的是對待奴仆和婢女的條例。這裏,中文聖經翻譯為“典章”或是“條例”,希臘文聖經的用詞是與“公義”很相像,有相同的字根,顯明神在這裏給以色列人所定下的,不單隻是一係列的規定,而是指出他們應該做的對的、公義的事情。

看到這些對於奴仆或婢女的條例,如果我們是他們的主人,或者我們即將成為一些奴仆或婢女的主人時,我們想到了什麽呢?經文隻是提到當服侍六年滿了的時候應該如何對待他們,或者釋放他們離去,或者接納他們繼續留下來。但至於這服侍的六年期間該如何對待他們呢?是否可以任意對待他們呢?是否可以盡可能榨取他們的勞動力,然後按照條例的要求釋放出去呢?是否可以以奴仆的妻兒為條件來迫使,或是誘使他們繼續留下來為主人效力,繼續被主人剝削呢?對於這些,經文都沒有具體的規定。看起來,這些條例的漏洞很大,給了主人很大的空間去做他們想要做但卻又不會違反律法的事情。看到這裏,主人的心可能暗暗竊喜,想著如何在這六年之中去任意對待奴仆,賺取最大利益;而奴仆的心卻捏了一把汗,不知道主人在這六年之內會如何對待他們。

雖然對於律法條文來看,這些典章、條例的確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然而,仔細體會,我們還是可以明白神的心意,以至於我們所回應的不單單隻是條例的本身,並在條例的“漏洞”中為自己琢磨如何得利,而是回應神藉著這些條例所顯明的心意。很明顯,神在這些條例中指明主人要對奴仆的尊重,以及對婢女的疼愛。神指出在六年期滿的時候,奴仆或去或留就不再是以主人的意誌為決定,而是以仆人的心意為主。這足以讓人看到主人要尊重奴仆的決定。但是否隻是到了六年期滿或去或留的時刻才尊重奴仆的決定呢?雖然經文沒有說明,但如果我們體會神對奴仆尊重的心意的時候,我們不難理解,即便是在六年期內,主人也是要對仆人有尊重的,而不是滿了六年的時候忽然改換一副嘴臉。同樣,對於婢女的條例,雖然也隻是關乎六年期滿之後的去留問題,但經文顯出對婢女的疼愛,例如“當待她如同女兒”,“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等等,都體現出神對於婢女無微不至的關懷和愛護。既然如此,我們這些願意不隨己意,而是體貼神心意的神的兒女,難道就不應該在即便是六年服侍的過程中也善待奴仆、婢女,尊重他們,疼愛他們嗎?再進一步的延伸,難道神要我們的尊重與疼愛,隻限於對待自己的奴仆或婢女,而對於其他人又是另一個心態嗎?如果對平時被人看不起的奴仆和婢女都要如此的尊重與疼愛,那更何況其他人呢?

雖然條例看起來“漏洞”很多,有很大的空間任由人去操縱、發揮,但實際上神已經在條例中顯明了祂美善的心意。鑒察人心肺腑的神並非不知道人會鑽空子;創造宇宙萬物之精妙的神並非粗心大意、考慮不周而留下了許多漏洞。這些漏洞看起來是給了人鑽空子的機會,是律法的空白,但實際上卻是察驗人心肺腑的時候,要人用“信心”來填補。真正對神有信心、體貼神心意的人,是不會為了自己的私欲去鑽這些空子;相反,會因著信心的緣故,體貼神的心意,發自內心地用對奴仆、婢女的尊重與疼愛去填補這些空子。由此而進入我們今天的生活場景,雖然已經不再是奴隸社會,可是神的心意依然很清楚,並且引導我們如何對待他人,指引我們自己如何作合神心意的人。作為神的兒女,作為一個基督徒,如何對待我們身邊的人,無論他們是在我們的手下幹活,還是任何其他的人?答案應該很清楚了吧!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默想這些條例,體會神在當中的心意,並按照神的心意來塑造我們的心思意念,榮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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