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255)
2018 (258)
2019 (192)
2020 (200)
2021 (199)
2022 (190)
第42段記載的是亞伯拉罕在妻子撒拉死後在迦南地為她買地安葬的過程。整個過程進行得很順利,也很和諧。當地的赫人對亞伯拉罕非常尊敬,稱亞伯拉罕在他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而亞伯拉罕對當地人也是非常的恭敬,兩次下拜足顯他對他們的謙讓。大家沒有為價銀而討價還價,反而是在推讓一番之後和和氣氣地談妥並付諸實施。
經文中亞伯拉罕向赫人所說的一句話值得我們多花一些時間來思考與沉澱。亞伯拉罕對赫人說:“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裏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23:4)這裏,亞伯拉罕在當地人麵前稱自己是外人,是寄居的。雖然從當時彼此雙方的關係來看的確如此,亞伯拉罕的自我認知似乎沒有什麽問題。可是我們知道,這地可是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土地啊!而亞伯拉罕對神的這個應許是非常清楚的,因為神曾經親自與他立約來確認這事(15:7-21)。所以照理來說,亞伯拉罕應當知道自己這個家族才是這塊地,而且是整個迦南地的主人,他應該理直氣壯地宣告自己對這塊地的主權,而那些赫人,他們才是外人、寄居者;亞伯拉罕完全可以分文不給地拿到任何一塊他想要的土地。可是亞伯拉罕沒有這樣的宣告,反倒是一再強調自己是外人,是寄居的,是一定要用錢來買地才可以使之真正成為屬於自己的土地。
為什麽會這樣呢?為什麽亞伯拉罕不將自己視作神應許之地的主人呢?是他看不上神所應許的土地,所以不願意在這裏當家做主人嗎?就好像我們看不上一棟房子,根本就不想在那裏長期居住。或是他對神沒信心,所以不敢和當地人正麵衝突,不敢去取代當地人成為這地的主人嗎?就好像明明擁有一棟房子,可是趕不出租客,所以隻能自己寄人籬下寄居在地下室的一間小儲藏室?
然而,亞伯拉罕雖然認為自己是寄居的,可是他卻一定要將撒拉埋葬在當地,無論花多少錢都認為是值得的。這就又有點奇怪了。照理來說,人們不會將親人的屍骨,包括以後自己要埋葬的地方選擇在寄居之地;相反,人們都會將這些帶回到被認為是自己永遠的居所,就如同中國人所說的“落葉歸根”,因為那裏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可以安息的地方,不用擔心別人的侵擾或是中途變卦。所以,從亞伯拉罕一定要將撒拉安葬在當地,說明他視當地為他自己家族長期穩定的居所。
這樣,我們可以看到亞伯拉罕一方麵自認是寄居的,一方麵又認定這是他的安居之所。這矛盾的想法看起來真的很令人費解。然而《希伯來書》的作者從信心的角度為我們揭開了這個謎團,即“(亞伯拉罕)因著信,就在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篷,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們等候那座有根有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11:9)。原來,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作客旅,不是因為對當地不滿意不願意作主人,也不是因為小信而不敢做主人,而是出於信心的“等候”。他既然知道這是神的應許之地,於是就認定以此為家,要將妻子和自己安葬在此;然而,他既然看到當地人在這裏的居住還沒有滿足神所定的日子(15:16),所以就甘願謙卑,以客旅的身份在此等候神的時間到來。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作客旅,在應許之地艱難地等候,看似矛盾和費解,但卻是他對神信心的體現,也是對神旨意的降服。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包括了後裔與土地兩方麵內容。亞伯拉罕之前的獻以撒以信心回應了神對他後裔的應許;現在,亞伯拉罕以買地葬妻回應了神他土地的應許。之後,經文的重點就開始轉向以撒了,亞伯拉罕的信心之旅至此成功謝幕。
亞伯拉罕所經曆的,也會是我們每一位行走信心之旅的信徒所要經曆的。神的確有祂明確的應許,但神也有他特別的時間。我們一方麵要相信神的應許,不至動搖;一方麵也要順服神的安排,耐心等候。這兩者放在一起,才是更加整全的“信心”。有時候,我們容易在這者之間偏向一方,例如有信心但不願等待,想要馬上就用自己的方式在自己的時間去兌現,或者是在漫長的等待過程中對神的信心被消磨得一幹二淨,被環境洗刷得喪失了誌氣。
默想經文:“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裏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23:4)
靜默思想:結合亞伯拉罕的整個信心之旅來默想這句話。思想我們自己的信心旅程,在哪些方麵缺乏等待,在哪些方麵缺乏信心?願聖靈光照我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