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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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尊崇中體貼神的心意(24-25)

(2021-10-22 16:59:25) 下一個

第4段是全書的最後部分,包括了猶大對神的一番描述,以及對神的崇高頌讚。

在這裏,“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個片語,在語法上有兩種可能的翻譯。一種就是好像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是指榮耀、威嚴、能力、權柄是“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神;另外一種就是這個片語是用來形容神的,即“因著(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而作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因為神對我們的拯救工作是通過主耶穌基督來完成的,所以稱神是通過耶穌基督而作我們的救主,也是非常合宜的認信。

在對神的描述中,猶大側重在神在信徒身上的作為,例如叫我們不失腳、無暇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看到這裏我們可能會說,原來是神保守我們不失腳、無暇無疵、歡歡喜喜,所以信徒能否做到這些,全在於神的保守。的確,雖然猶大在書信中強調了信徒要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恩中,但我們也知道,神對我們的保守和看顧也是非常的重要。然而,我們是否能因此就認為信徒能否做到這些就都是神的責任,而與信徒自己無關了呢?能否說既然是神在保守,那麽我們如果在這些方麵出了問題就說明是神的保守工作沒有做到位,問題在神而不在我們身上了呢?如果真是這樣,那麽信徒的放縱情欲、毀謗在尊位的,因利而敗壞主道的,都是因為神沒要好好保守的緣故了?當然不是!否則的話,猶大就不需要寫信給信徒讓他們保守自己,而是寫信給神提醒神要盡忠職守來保守信徒了。

當仔細來看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發現猶大說的乃是神有“能力”來保守信徒不失腳、無暇無疵、歡歡喜喜,而不是說我們可以因此將責任推到神身上。的確,神確實有能力做到這些,因為神可以改變人心,就如君王的心在神的手中好像壟溝的水一樣可以任意翻轉。然而,神有能力做到這些,神也的確做過這些,並不意味著神就一定要做到這些,似乎沒有做到就是神的失職。

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猶大之所以強調神有能力去做這些事情,不僅僅是強調神的能力而已,也是因為他知道這些事情,即信徒的不失腳、無暇無疵、歡歡喜喜,都是神希望看到的。神有能力去做的事情,也是神原本就希望看到的事情。神能力的使用和發揮,是與神的本性息息相關的。舉個例子,神雖然有“能力”讓我們偷盜成功,但我們不會說“願頌讚歸給那能使我們偷盜成功的神”,因為我們知道這根本就不是神的心意。

所以,當猶大說神能保守信徒不失腳、無暇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時候,一方麵是表明神的能力,另一方麵也讓我們看到神的心意,即希望我們都是不失腳、無暇無疵、歡歡喜喜,而且都是站在祂榮耀之前的。當我們明白這些都是神的心意,都是神希望看到的時候,我們是依然將責任甩給神,還是體貼神的心意,在神的保守和帶領下積極回應、保守自己合神心意呢?不失腳,指的就是沒有離棄真理、持守在真道上;無暇無疵指的是在各個方麵都是行真理,無可指摘的;歡歡喜喜指的就是在主裏的喜樂,而不是肉體的歡愉。實際上,這些都是對信徒當時所受誘惑,例如放縱情欲、否認基督,等等的針對性指正和提醒。盼望我們也在當中有所警醒,既然知道神的心意,我們豈不應該體貼神的心意嗎?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安靜在這段美好的經文當中,從對神的崇敬中領受神的心意,並帶著崇敬的心回應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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